1. 招標條件
項目業主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蘭州石化分公司,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基本情況
2.1.1項目背景概況
2.1.1.1項目名稱:蘭州石化公司聚烯烴、橡膠復合穩定劑產品委托加工服務項目。
2.1.1.2服務內容
目前蘭州石化公司聚烯烴、橡膠裝置所需的復合穩定劑主要通過招標采購供應,由于復合穩定劑所需原料價格波動較大,原料的品質也不穩定,致使復合穩定劑產品質量不受控,影響聚烯烴、橡膠產品的質量。為實現蘭州石化公司所需復合穩定劑產品生產過程可檢查、質量可追溯,確保復合穩定劑產品質量持續穩定可靠,同時實現高端聚烯烴產品專用復合穩定劑配方及生產技術保密,需對所需的聚烯烴、橡膠復合穩定劑,在蘭州石化提供單劑基礎上進行委托加工。
蘭州石化公司聚烯烴裝置復合穩定劑的年需求量約5000噸、橡膠復合穩定劑約1300噸,具體2022年實際用量詳見下表:
蘭州石化公司2022年復合穩定劑實際用
單位 |
助劑種類 |
2022年累計用量(噸) |
一、聚烯烴裝置所用復合穩定劑 |
聚烯烴運行一部 |
低密度裝置產品復合穩定劑 |
165.375 |
高密度裝置產品復合穩定劑 |
337.6 |
聚丙烯裝置產品復合穩定劑 |
62.55 |
聚烯烴運行二部 |
聚丙烯裝置產品復配助劑 |
483 |
高壓聚乙烯裝置產品復配助劑 |
162 |
全密裝置產品復配助劑 |
671 |
化工運行一部 |
普通產品穩定劑 |
19.45 |
H9018產品穩定劑 |
48.2 |
耐熱產品穩定劑 |
211.64 |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
高密度產品復合助劑 |
1199 |
全密度產品復合助劑 |
1031.5 |
小計 |
4391.315 |
二、合成橡膠裝置所用復合穩定劑 |
橡膠運行部 |
丁苯防老劑 |
459 |
29系列抗氧劑 |
193 |
33系列抗氧劑 |
586 |
小計 |
1238 |
總計 |
5629.315 |
2.1.1.3項目資金來源:蘭州石化公司費用。
2.1.1.4服務標準
(1)滿足原材料、包裝物等倉儲能力,需標識清晰準確。
(2)滿足委托方復合穩定劑生產加工需求的設備設施。
(3)原材料、成品分析檢測儀器齊全。
(4)裝卸設備設施滿足原材料、包裝產品裝卸需求。
(5)提供產品的質量售后服務。
(6)執行蘭州石化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落實現場安全措施,杜絕各類事故事件發生。
(7)按照蘭州石化公司要求,為項目從業人員配備滿足作業環境、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2.1.1.5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2.1.2項目估算及結算方式
2.1.2.1項目估算:1200萬元。
2.1.2.2結算方式:每月按實際送貨量及考核結果結算。
2.1.3項目管理單位:蘭州石化公司計劃部。
2.2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為:2023年-2024年蘭州石化公司現有聚烯烴裝置所需復合穩定劑需求約為5000噸,橡膠復合穩定劑需求約為1300噸委托加工服務。
標包劃分:本次招標劃分為1個標包。
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2.3主要技術要求或技術方案
2.3.1聚烯烴、橡膠復合穩定劑產品為蘭州石化科技創新中心的專有技術,投標人需承諾中標后與中國石油化工研究中心、蘭州石化科技創新中心簽訂服務與保密協議。
2.3.2被委托單位需具備原料混合、擠壓造粒、助劑粉塵回收等復合穩定劑生產的基本設備。
2.3.3現場生產作業安全環保受控、質量驗收合格、現場整潔規范。
2.3.4聚烯烴復合穩定劑生產工藝能夠實現無載體、無粘合劑粉劑原料造粒,有效組分含量需達到100%。
2.3.5具備完善的管理體系和產品質量保障程序。要有完整的生產過程記錄和產品檢驗記錄。
2.3.6需按蘭州石化公司產品標準和質量要求加工復合穩定劑產品。每一品種的復合穩定劑產品均需通過中國石油蘭州化工研究中心對其產品質量、性能的盲評,盲評合格后還需進行裝置工業化應用試驗,應用試驗合格后,方可進入委托加工及應用的后續流程。
2.3.7需具備與產品標準和質量要求相一致的檢驗、檢測能力,包括檢驗、檢測設備和具備資質的人員等。
2.3.8需按照蘭州石化要求的包裝形式對復合穩定劑進行包裝,包裝費用由被委托方承擔。
2.3.9蘭州石化不再設置復合穩定劑儲存庫房,被委托單位需根據不同裝置需求時間和數量送貨至裝置現場。要求被委托單位需在蘭州地區設有儲存庫房且在蘭州當地配置技術服務團隊,具備24小時隨時送貨及技術服務條件。
2.4其它說明
2.4.1服務費用
最終以中標價為委托加工服務總費用,包含各種稅費及運營成本、勞動防護費用、員工職業健康體檢費用等。
2.4.2費用結算
加工服務費用按月供應實際復合劑數量結算。委托方負責按月度考核、提交資金計劃和支付加工服務費工作,由蘭州石化公司財務部門按計劃統一復核、付款。中標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符合財務要求的含稅發票。
2.4.3雙方權利義務
委托方權利:
1不定時對被委托方生產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2對被委托方服務進行考核。
3對因委托加工產品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
委托方義務:
1向被委托方提供產品標準和質量要求。
2向被委托方提供產品生產計劃。
3向被委托方提供加工原料。
4按照約定的費用結算方式向被委托方支付服務費用。
被委托方權利:
1按照約定的費用結算方式向委托方要求結算服務費用。
2對委托方提供的原料進行檢驗,有權拒絕不合格原料。
被委托方義務:
1完善生產技術,確保產品質量滿足委托方要求。
2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準確記錄生產過程各項參數,實現可追溯性。
3確保生產經營依法合規。
4按委托方要求及時將加工產品送達委托方指定地點。
2.4.4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
本項目按標段收取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投標保證金:10萬元,履約保證金為合同金額的10%。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營業執照(三證合一)。
3.2財務要求:投標人需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2019-2021年財務報告(至少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如未完成上年度審計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上年度投標人企業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告、財務情況說明書、會計報表附注),資產負債率不能大于或等于70%。
3.3信譽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③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④被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和蘭州石化公司納入“黑名單”或限制投標的潛在投標人,其投標將會被否決。
3.4投標人需為生產企業,且具備生產復合抗氧劑的能力。
3.5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04月24日17時至2023年05月04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后查看)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個標段每套售價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所有投標文件應于2023年05月10日9:00(北京時間,24小時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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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