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訓中心低壓電力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訓中心低壓電力工程已批準建設,建設單位:如皋市融潤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人為如皋市城市建設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國企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訓中心低壓電力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如皋市
2.1.2建設規模:本工程為新城教育培訓中心低壓配電室至校區各單體的電力電纜的敷設及其保護管及電纜井;消防控制室至校區各單體的聯控電纜的敷設及其配管、接線井;校區道路的路燈照明工程;具體建設規模、工程特征、自然地理條件、環境保護要求、現場實際情況、交通運輸情況等詳見圖紙要求。
2.1.3合同估算價:投資額2720.43萬元。
2.1.4工期要求:30日歷天。
2.1.5 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具體情況詳見技術要求、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有承裝、承修、承試五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二級以上(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⑴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⑵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⑶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⑷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庫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注:本項目允許聯合體參加投標,但聯合體成員數量最多為2家,聯合體牽頭人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4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投標企業須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南通市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南通市建筑業企業《單項投標)信用管理手冊》《以下合稱為《信用手冊》),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南通市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的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及執業注冊信息應錄入《信用手冊》,持有《南通市建筑業企業《單項投標)信用管理手冊》的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應錄入《信用手冊》,且《信用手冊》未處于在擬投標項目所在地暫?;蛲V故褂脿顟B。
特別提醒:⑴因信用手冊版本更新,新辦理信用手冊的投標企業須同時將信用手冊封面及掃描封面二維碼后的人員界面截圖一并上傳,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信息須列明在人員界面截圖中,否則作無效標處理。
⑵《信用手冊》的辦理,請各建筑業企業登錄南通市建筑市場監管平臺,按照《南通市建筑業企業信用手冊管理辦法》(試行)通建工【2014】138號文件要求到南通市城鄉建設局駐南通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申領新證,并申請信用核查。
3.4.2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文件要求,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備案等經營活動。
3.4.3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蘇建質安〔2020〕75號)以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落實蘇建質安〔2020〕75號文的補充通知》(蘇建質安(2022)198號)文件要求,投標單位因生產安全事故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且被限制承攬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內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
3.4.4企業資質有效期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統一延續有關
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1〕510號)精神。
3.4.5按照《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的規定,失信對象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失信對象的認定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或“信用江蘇”網站公布名單為準;
3.4.6自2021年4月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7自2022年4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4.8自2023年1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9項目負責人與投標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11日9:0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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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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