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文山市城區道路路口盲道改造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文山市發展和改革局以文市發改發〔2023〕25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自籌,項目業主為文山市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設計、施工采用總承包EPC模式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文山市城區道路路口盲道改造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2.2項目編號:GC532600202300224001
2.3建設規模:對文山市城區主次干道138個路口的盲道和緣石坡道進行改造。主要建設內容為:拆除人行道、路面小板、透水路面24840.6㎡,人行道塊料鋪設4636.8㎡,原坡道墊層恢復1656.96㎡,原坡道路緣石鋪設3753.6m,彩色生態透水路面恢復3518.27㎡,彩色生態透水路面4421.92㎡,預制板路面7772.92㎡,透水磚路面9327.49㎡,金屬欄桿19060m等。
2.4招標范圍
2.4.1設計部分:本項目所涉及的全部設計工作,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并完成本項目建設實施范圍內的全部設計咨詢工作及協調工作;按設計規范要求提供全套設計成果資料(含配合竣工圖相關工作)并歸檔,配合施工圖設計審查及組織專家論證并取得評審意見、配合施工圖審圖機構審查及調整、配合招標人報批報建(含報規圖紙)、專家咨詢、資料收集、完成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批工作及相關后續服務,以及本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的全過程設計跟蹤服務、協調工作及其他相關圖紙設計工作直至本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以招標人實際委托的為準。
2.4.2施工:根據施工圖設計的內容和要求,承擔本項目所負責范圍內所有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和提供其他相關服務,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移交、交付使用及工程資料歸檔,至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具體詳見本項目施工圖紙所示全部內容。
2.5建設地點:文山市城區。
2.6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7預算總投資:1594.00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1266.60萬元,設計費:38.00萬元。
2.8質量要求
2.8.1設計: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標準及規范,并按照發包人就本項目設計提出的要求,確保成果資料完整、真實準確、清晰有據,保證設計圖滿足施工要求并通過圖紙審查,并對所提供的成果質量負終身責任;
2.8.2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GB50300—2013)及國家、地方、行業現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相關質量驗收標準及規范的要求,并確保一次性通過發包人、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
2.9計劃工期:總工期60日歷天(含設計周期20日歷天),具體開竣工時間以合同約定時間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
3.1.1參加本次招標的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聯合體各方應滿足)
3.1.2資質條件
設計資質: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市政行業(道路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設計方應滿足)。
施工資質: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施工方應滿足)。
3.2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有足夠的財務能力完成本工程,提交2019~2021年任意一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審計報告的掃描件,投標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證明材料(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滿足)。
3.3設計負責人要求:具備道路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提供在本單位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投標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證明材料(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設計方應滿足)。
3.4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市政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不接受臨時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企相符);并具備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提供勞動合同及社保繳納證明(投標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證明材料)。其他要求:(1)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2)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在開標及今后實施過程中不允許作任何更換,若有特殊情況需更換項目負責人的,須報經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施工方應滿足)
3.5信譽要求:
(1)申請人沒有受到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或正在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提供承諾書(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滿足)。
(2)投標人無行賄犯罪承諾;投標人、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擬任的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招標人將不接受其投標申請,提供承諾書,招標結束后招標人若查詢到投標單位、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擬任的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有法院的裁判文書的將取消中標資格(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滿足)。
(3)施工方近三年未曾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被評為不良信用單位或不良評級施工企業且未撤銷不良評級的施工企業,并附信譽承諾(中標后招標人可到勞動人事監察執法隊進行查驗,如有虛假提供將上報有關部門,取消中標資格)。
(4)施工方須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和項目實行人工費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投標人須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構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云政辦發〔2017〕60號)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和項目實行人工費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的承諾。
(5)施工方近3年無不良記錄承諾;近3年投標人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和執業等行為規范,經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執法監督機構查實和行政處罰等形成的不良行為記錄。(注:以各級政府機構信息網絡平臺發布的不良記錄查詢為準,招標過程中查詢到的將不接收其投標申請,招標結束后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查詢到不良記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3.6其他要求:
(1)施工技術負責人:具備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在開標及今后項目施工過程中除經發包方允許外不得作任何更換,必須常駐施工現場,并不得兼任其他項目的管理人員。提供上述職稱證、身份證、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投標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證明材料)。
(2)施工主要管理人員:持有有效證件并注冊在本單位施工員1人,質量員1人,安全員1人,標準員1人,材料員1人,機械員1人,勞務員1人,資料員1人,財務人員1人;提供資格證書、身份證及社保繳納證明(投標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證明材料)。在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隨意更換,且擬派人員配備滿足“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專業(管理)人員配備標準”(DB-DBJ53/T-69-2014)的要求。
3.7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牽頭人必須是聯合體中承擔施工工作的一方,并滿足以下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聯合體協議書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
(2)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3)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按招標文件要求與招標人簽訂合同,聯合體各方為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4)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5)聯合體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6)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7)聯合體資質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進行認定。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投標文件提交
4.1招標文件獲取
投標人可于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錄后查看)獲取招標文件。
4.2投標文件的遞交
4.2.1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05月24日0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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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