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中國電信光纜分光分纖盒產品(2023年)集中采購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資格預審,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
2.1 資格預審編號:
HQ。
2.2 項目概況:本招標項目采購內容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分公司未來兩年所需的光纜分光分纖盒產品。
2.3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按照合同或訂單中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
2.4 項目性質:貨物招標,資格預審。
2.5 項目規模:具體詳見下表。
序號 |
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類 |
產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萬套) |
交貨地點 |
1 |
光纜分光分纖盒 |
光纜分光分纖盒 |
詳見技術規范書 |
427.82 |
招標人指定地點 |
注:上述采購數量為預估量。 |
本項目將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的應用依據“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類” 及相關規則確定。無涉及的評估產品品類的,針對具體產品品類的處理結果均不適用,僅適用針對供應商的處理結果。
2.6 技術要求/產品規格:詳見上述2.5條。
2.7 標包劃分情況:不劃分標包。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基本資格要求
3.1.1 申請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
3.1.2 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申請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3 申請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投標產品的自有生產場地及生產設備。
3.1.4申請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少于5個(含)?。ㄗ灾螀^、直轄市)設有售后服務團隊。如申請人售后服務團隊設置達不到前述數量要求,則應承諾如本項目中標,則將在合同簽訂前完成售后服務團隊的設置。
3.1.5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3.1.6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代理商資格預審申請。
3.2 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速Y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3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 為本招標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13) 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申請人及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申請人及其任一投標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招標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7) 法律法規、資格預審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標產品資格要求
3.3.1 投標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的產品。
3.3.2 投標產品應是成熟穩定的產品,符合中國電信相關技術要求。
3.3.3 投標產品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 申請人在“中國電信2021年光纜分光分纖盒產品集中采購項目”中標且在框架協議執行期間正常供貨;或
(2) 最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申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銷售投標產品的銷售業績累計不低于1000萬元(含)人民幣,申請人應當提供相關銷售合同及發票證明。
申請人的銷售業績應當滿足如下全部條件:
1)銷售合同以申請人名義簽訂并履行,發票的銷售方為申請人;
2)銷售合同有效期及發票開具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
申請人之間的銷售業績或申請人通過合同的變更和轉讓或其他方式從其他人處獲得銷售業績,不計入申請人的銷售業績。
3.4 現場考察
(1)招標人有權對本次資格預審申請人進行現場考察,現場考察范圍不超過資格預審文件及招標文件中要求申請人提交的資料范圍。申請人不接受招標人組織的現場考察的,或現場考察情況與申請文件不符的,或提供虛假資料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2)如招標人組織現場考察,現場考察內容及時間另行通知。
3.5 評價檢測
(1)本項目將組織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進行投標產品的評價檢測,評價檢測結果將作為本項目招標階段初步評審和技術評分的依據。未按招標人要求參加產品評價檢測,或產品評價檢測結果未達到資格預審文件第五章產品評價檢測關鍵技術指標要求的,在招標階段將不能通過初步評審。
(2)申請人須在收到招標人樣品送檢通知后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地點,逾期不予接收。評價檢測費用由申請人自行承擔。樣品遞交相關要求、具體時間、地點等其他事宜將另行通知。
(3)投標產品已通過招標人在中國電信2021年光纜分光分纖盒產品集中采購項目中組織的評價檢測且在框架履約中無到貨抽檢不合格的申請人,如本次投標產品與上批次投標產品一致,可申請延用上批次評價檢測結果作為后續評審依據。
3.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4.資格預審方法
4.1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4.2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均可參加本次資格預審范圍內本項目的投標。
4.3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不足3個時,招標人重新組織資格預審或采用資格后審進行重新招標。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資格預審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5月5日9時00分至2023年5月10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5月16日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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