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門縣緊密型醫共體總醫院成員單位醫療責任保險采購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 受易門縣緊密型醫共體總醫院委托,對易門縣緊密型醫共體總醫院成員單位醫療責任保險采購以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組織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二、 采購項目的名稱
2.1項目名稱:易門縣緊密型醫共體總醫院成員單位醫療責任保險采購
2.2預算金額(萬元):本次采購金額以中標單價和投保數量據實計算,無法估算采購預算總價;
2.3最高限價:本次采購為單價,各項單價最高限價如下
(1)二級綜合醫院(縣人民醫院),醫療責任每人責任限額 30 萬,醫療責任累計限額 300 萬,床位基本保險費最高限價600 元/床/年;醫務人員基本保費最高限價 600 元/人/年;
(2)二級中醫醫院(含婦幼保健院),醫療責任每人責任限額 20 萬,醫療責任累計限額 300 萬,床位基本保險費最高限價 500 元/床/年;醫務人員基本保費最高限價 500 元/人/年;
(3)鄉鎮衛生院、衛生室醫療責任每人責任限額 12 萬,醫療責任累計限額 300 萬,床位基本保險費最高限價 400 元/床/年;醫務人員基本保費最高限價 400 元/人/年;
(4)二級醫院(含縣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場地責任險保費最高限價 4500 元,鄉鎮衛生院、衛生室場地責任險保費最高限價 2000 元
三、 項目概況
3.1采購內容:采購人將選擇一家機構承擔易門縣緊密型醫共體總醫院各成員單位醫療責任保險
3.2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年
四、 供應商資格要求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一)至(六)的規定,即: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分支機構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1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2022年任意1個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分支機構參加磋商的提供分支機構2021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2022年任意1個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2年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任意1個月繳納稅收和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或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新成立公司提供相應說明即可,分支機構參加磋商的提供分支機構稅收及社保資金繳納憑證。
(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 供應商的特定資格條件:供應商須是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成立的,擁有有效期內的《保險公司法人許可證》或《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或《保險許可證》。
3. 本項目投標截止期前,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也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
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磋商。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磋商。
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供應商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了磋商文件并登記備案。
五、 獲取磋商文件的時間期限、方式及售價
凡有意參加磋商者,請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1日(每日9:00-17:00,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獲取磋商文件,文件售價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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