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福建省
1. 招標條件
本
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
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福建省
2.2 規 模:
本項目擬在福建省內、省外(廣西、江西、河南、安徽、江蘇等,投標方需考慮不同地域的風險)的建(構)筑物頂面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在2023年6月起一年內,計劃開發容量約為福建省內500MWp、福建省外450MWp(項目容量以招標人最終實際建設規模為準,招標方不保障合同有效期內全部兌現),接入方式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容量上網。本次對上述項目的造價咨詢服務進行框架招標。
2.3 標段劃分:
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一,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二
2.4 服務地點:
福建省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一:福建省內;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二:福建省外(廣西、江西、河南、安徽、江蘇等)。
2.5 服 務 期:
框架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但若標段一實際總建設規模已達到490MW、標段二實際總建設規模已達到440MW時,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擬建設項目規模提前終止合同。每一個具體項目的計劃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
審核可研或設計概算、配合編制概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編制工程造價分析報告、工程竣工結算及決算報告;開展全過程技經業務咨詢;協助招標人進行工程招標,根據需要負責編制最高投標限價;負責全過程工程結算;定期進行合同執行情況分析,分階段提交工程結算與工程概算的對比分析報告;負責造價對標(行業標準)指標的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進行工程造價動態管理;配合審計及與工程造價有關的其它業務等;應為本項目配備專業人員,項目開工后,根據項目管理要求開展相關工作,結合項目造價控制需要(或根據建設單位要求),應至項目現場解決相關結算問題(至現場產生的一切費用包含在總價中)。
服務要求:服務質量優良,不發生較大偏差。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本次招標為統招分簽,投標人可以投多個標段,但兼投不兼中。
標段一: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一,招標編號:(地區:福建省內),計劃開發容量約為500MWp。
標段二: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二,招標編號:(地區:福建省外(廣西、江西、河南、安徽、江蘇等)),計劃開發容量約為450MWp。
中標候選人推薦原則:同一投標人可以投多個標段,但只能中標一個標段,如同一投標人在兩個標段綜合排序均排名第一時,評標委員會采取相應標段組合相加評標總價最低的原則,確定各標段中標候選人的組合方式及排序,已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不再參與另一標段的中標候選人推薦;若同一投標人在兩個標段綜合排序均排名第一,且相應標段組合相加評標總價也相同,則推薦為標段一中標候選人,且不參與標段二中標候選人推薦。
說明:本次招標為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每一個具體的光伏項目待取得相關機構和華能集團公司建設批復后執行本次招標結果,按“統招分簽”的原則,由具體項目單位與中標人簽訂造價咨詢項目合同,委托項目及委托數量以招標人實際需求為準,按實結算。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合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標段名稱: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一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標段名稱: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二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標段名稱: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一
(1)須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附資質掃描件),且有2項2MW及以上光伏項目造價咨詢服務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提供相關結算材料,包含蓋章頁及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2)投標人須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不少于2項10MW及以上光伏項目造價咨詢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蓋章頁及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標段名稱:華能(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二
(1)須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附資質掃描件),且有2項2MW及以上光伏項目造價咨詢服務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提供相關結算材料,包含蓋章頁及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2)投標人須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不少于2項10MW及以上光伏項目造價咨詢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蓋章頁及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3年05月08日09時00分起至
2023年05月15日17時00分止。
售價:800元
售價:800元。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遞交截止時間:
2023年05月29日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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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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