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浙江鐵塔2023年杭州鐵塔余杭阿里五期通用軟件生成基地新建室分及配套施工總承包采購項目。項目資金由招標人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可前來投標。
1.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招標內容:本項目按項目招標。
本次招標項目杭州鐵塔2023年余杭阿里五期通用軟件生成基地新建室分及配套施工總承包施工服務。本項目位于浙江省余杭區文一西路聚橙路交叉口西溪悅居西側。建筑面積約36.4萬平方米。項目共有4幢樓宇,其中3#樓8.3萬平方米,4#樓11.6萬平方米,5#樓8.3萬平方米,6#樓8.2萬平方米。本次采購預算523.01萬元(含稅),其中含配套施工費8.1萬元(含稅)。
建設地點:浙江省杭州市。
質量標準要求:合格,達到國家、行業及中國鐵塔內部有關技術規范、標準規定及設計的要求。
技術標準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1.2 計劃工期:甲方下發通知后180日歷天。
1.3 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26年3月31日。
1.4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5 保修期:3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1.6標段劃分及中標人數量:本項目不劃分標段,中標人數量為1名。
1.7★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室分集成施工費最高限價為折扣(非OFF)30%,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依法設立: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2.2 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要求,提供有效證書掃描件:
(1)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如已按建筑業企業資質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資質證書的,提供相對應的資質。
2.3 財務要求:投標人應承諾中標后向招標人開具符合招標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4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具備至少一個室分系統集成類似業績。
說明:
(1)時間要求: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協議以由甲方蓋章(部門章或公司章)的采購訂單/結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日期為準(如同時提供多個不同類型的證明文件,則以時間早者為準)。
(2)金額要求:單項合同以合同累計金額為準,框架協議以由甲方蓋章(部門章或公司章)的采購訂單/結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累計金額為準;
(3)其他要求:
A、若為單項合同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合同掃描件關鍵頁(至少包含首頁、合同內容頁、金額頁、雙方簽章頁);
B、若為框架協議,須同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a.框架協議掃描件關鍵頁(至少包含合同首頁、合同內容頁、合同金額頁(如有)、雙方簽章頁);b. 框架協議相應的由甲方蓋章(部門章或公司章)的采購訂單/結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應關系”指顯示框架合同編號或框架合同名稱或其他與框架協議有效關聯關系的信息。
C、簽訂時間缺漏的,若證明材料可有效判斷業績時間滿足要求則予以認可。因證明材料不全或無法清晰辨別而無法確定是否符合要求的業績,有權不予認可。
2.5 管理人員要求:
(1)企業主要負責人中至少1人須具有通信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A類);
(2)本項目配置1名項目負責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本項目配置至少1名專職安全員,具有通信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說明:
(1)須提供有效的證書掃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2月至投標文件遞交所在月中任意一個月的社保證明(社保繳納單位為投標人或其分公司),證明材料不足的人員不予認可。
(2)項目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可與注安人員為同一人,此外,投標人提供的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不得與其他崗位人員復用,否則其他崗位人員不予認可。
2.6 分包要求:本項目接受將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內容(市電引入部分)進行分包。投標人或其施工分包單位須滿足以下要求:
(1)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或有效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或電監會或能源局頒發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或以上資質(須同時具備承裝類、承修類);
(2)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企業主要負責人中至少【1】人須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A類);擬派的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擬派的專職安全員至少【1】名,須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投標人若不實施分包,須提供以上(1)至(3)有效的證書掃描件及社保局出具的相關人員2023年2月至投標文件遞交所在月中任意一個月的社保證明(社保繳納單位為投標人或其分公司);投標人擬實施施工分包時,投標人應提供承諾函,承諾擬施工分包單位滿足以上(1)至(3)的要求。)
2.7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6)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暫?;蛉∠稑速Y格的;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13)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國鐵塔【全國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7)被列入中國鐵塔【全國或浙江分公司】同類產品供應商黑名單且懲戒期未滿的。
2.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9 控股管理關系:
(1)在招標公告發出前30日(發出當日不計)至投標截止日(含)期間,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2)投標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3)投標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2.10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北京時間,下同)。
4.2
招標文件費用:每套售價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9日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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