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廬江縣冶父山鎮冶父山社區蓮花落青年旅社EPCO項目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廬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同意冶父山鎮冶父山社區蓮花落青年旅社項目建議書的復函 (廬發項〔2023〕124號)。
1.4 招標人:廬江縣冶父山鎮人民政府
1.5 項目業主:廬江縣冶父山鎮人民政府
1.6 資金來源:財政銜接資金+自籌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廬江縣冶父山鎮冶父山社區蓮花落青年旅社EPCO項目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3
2.3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3ANNGZ00186
2.5 建設地點 :(登錄后查看)
2.6 建設規模: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利用原閑置水廠新改建為旅社,總建筑面積約1350平方米,同時配套建設周邊相關基礎設施改造提升。
2.7 合同估算價:約 1000萬元。設計費概算約:38萬元,建安費用概算約:962萬元。
2.8 計劃工期:80日歷天,運營期10年。
2.9 招標范圍:
(1)項目設計,包括方案優化、施工圖設計等(含產業運營策劃方案)。
(2)項目施工,包括:工程總承包施工、工程建設的所有材料和設備采購及保管、試驗、系統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的技術服務與缺陷修復、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項目內容。
(3)項目運營,包括:項目運營管理、品牌推廣、營銷策劃等運營服務及配套觀光內容。本次招標運營期10年。運營方每年向發包方繳納運營收益。
2.10 項目類別:EPCO工程總承包
2.11 其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同時滿足以下資質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設計資質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2)具有建筑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3)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運營單位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自2018年1月1日以來具有一個鄉村振興或鄉村農文旅類的項目運營業績。
3.3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2)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設計負責人須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3)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可為同一人,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不得互相兼任。
3.4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業績要求:/
3.5 投標人財務要求:/
3.6 投標人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 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 10 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 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 15 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 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 20 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 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 25 分的。
3.7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成員不超過3家,聯合體牽頭人須為本項目的施工單位。聯合體投標的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同時須由聯合體牽頭人進行招標文件獲取和投標保證金繳納工作。
3.8 其他要求:
(1) 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項目為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規定執行。
(2)本項目投標人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如為非聯合體投標(單獨投標),則本項目投標則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2)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協議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工程量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業預留份額占比60%(在聯合體協議中注明分配比例)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 2023 年 5 月 11 日 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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