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后查看)受江蘇省無線電監測站(采購單位名稱,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2023年江蘇省無線電管理一體化三期建設-無線電頻率臺站管理系統升級改造項目(項目名稱)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和磋商。
1、項目編號:JSZC
2、項目名稱:2023年江蘇省無線電管理一體化三期建設-無線電頻率臺站管理系統升級改造
3、采購項目預算:86萬元;最高限價:86萬元
4、采購需求:包括頻率臺站數據庫;頻率管理子系統;臺站管理子系統;與一體化平臺集成;與已建無線電行政許可系統對接。具體內容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項目需求”。
5、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5.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的會計報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及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一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并加蓋公章);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并加蓋公章);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支持企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購〔2020〕52號),本次招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5.3 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無
5.4 第5.1(5)條所稱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5.5 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 3 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屆滿的,可以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5.6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7 拒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采購代理機構將在開標結束后,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等渠道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并保存。
6、合同履行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臺站管理系統升級的安裝調試,期滿后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后系統再次進行為期1個月的試運行期,期滿后進行最終驗收。
7、是否接受進口產品:
7.1 使用進口產品需符合相關政策規定。
8、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9、響應文件
9.1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地點
(1)時間:2023年5月29日9點00分-9點30分(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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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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