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公鐵聯運物流分撥基地二期工程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云港市公鐵聯運物流分撥基地二期工程項目已由連云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行政審批局以連高審批備〔2023〕5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云港揚天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連云港市公鐵聯運物流分撥基地二期工程項目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新浦工業園智慧物流園許安路南、進寶路西;
2.1.2建設規模:占地約66畝,新建3棟標準倉庫及附屬配套設施約48954.40平方米(其中:A03物流倉庫,2層,跨度23.25m,建筑面積11905.68平方米;A04物流倉庫,2層,跨度23.25m,建筑面積13335.28平方米;A05物流倉庫,2層,跨度23.25m,建筑面積15771.68平方米;A06綜合服務樓,5層,建筑面積7841.76平方米;門衛,建筑面積100平方米);
2.1.3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18381萬元,其中:(1)設計費用最高投標限價194萬元;(2)施工費用最高投標限價18187萬元(其中:暫列金額873萬元,此費用為不可競爭費用);
注:投標人投標總限價、分項報價(設計、施工)均不得超過以上各最高投標限價,否則作無效標處理。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365日歷天,以實際下發的開工令日期為準,其中設計工期30日歷天(含圖紙送審時間,施工開工前必須提供經審查合格的設計圖紙)。
2.1.5質量要求:合格,執行國家現行標準。具體為:
(1)工程設計質量標準: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或相關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達到本項目招標人要求,符合國家、江蘇省相關規范、標準,各階段設計成果須通過招標人及相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
(2)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并保證工程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的驗收。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材料、構配件等)采購質量須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設備、材料品牌須滿足發包人的要求,同時滿足當地相關部門對設備材料的品牌、技術要求。
2.2招標范圍: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
具體內容如下:
2.2.1設計范圍:包括在發包人提供的方案設計基礎上,完成本項目的全部設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設計、施工圖紙設計(含施工圖審查費用)、竣工圖、專項設計、深化設計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務等工作【包括土方、基坑支護及降排水、樁基(含試樁)、建筑、結構、裝配式、幕墻、鋼結構、給排水、電氣、燃氣(含與市政管線駁接)、暖通、消防、電梯、裝修(綜合服務樓、餐廳內裝做專項設計)、通信配套(三網合一、電視、電話等)、智能化、LED屏、綠建節能、海綿城市、樓宇亮化、標識標牌、交通劃線、相關配套設備、充電樁、供配電工程及相關建安配套設備(接入工程已在一期完成,投標人須綜合考慮一期已完成的供配電現狀,優化設計二期供配電方案圖紙,包括配電房設備增容、室外電纜路徑調整等所有一切滿足二期用電需求的設計內容)、供水、光伏發電、室外附屬(室外綜合管網、雨水回收、景觀綠化、照明、道路、鋪裝、門衛等)等】。具體詳見方案設計文件及招標文件中的發包人要求。
2.2.2施工范圍:完成建設項目發生的工程施工、驗收交付、質量缺陷保修所需的費用。包括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劃分的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給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建筑電氣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節能工程、電梯工程及室外工程組成。另包括:工程總承包管理費,試運行服務費,土地租用、占道及補償費(承包人在建設期間因需要而用于土地試用期或臨時占用道路而發生的費用以及用于土地復墾、植被或市政公用設施修復等費用),臨時設施費(承包人用于未列入建安工程費的臨時水、電、路、訊、氣等工程和臨時倉庫、生活設施等建筑物構筑物的建造、維修、拆除的攤銷或租賃費用),工程保險費(包括建設工程設計責任險、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場地回填平整、開設道口,土方外運、堆放費用,垃圾清運,基坑支護及降排水,試樁,裝配式建筑增加工程費用,通信配套(三網合一、電視、電話等),綠建節能,海綿城市,樓宇亮化,標識標牌,交通劃線,充電樁,系統集成費(如網絡租賃、BIM、系統運行維護等)。特別注明納入本次施工范圍的內容:1)綜合服務樓三~五層辦公和生活的家電家具(詳見發包人要求的軟裝);2)餐廳和包間家具(詳見發包人要求的家具);3)供配電工程,接入工程已在一期完成,受電工程為二期施工范圍,含配電房內高壓柜、變壓器、低壓柜及至計量間的所有施工內容,除了滿足上述要求和設計范圍的要求之外,本次深化設計的供配電圖紙要報供電部門審批通過,設計和施工范圍包括滿足本次招標范圍內所有用電負荷的供配電施工;4)光伏施工按符合整體驗收的最小規??紤];5)圍墻(含一期圍墻,具體以甲方用地紅線及相關要求為準);6)本期室外工程與紅線外100米內的現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及與一期已完的室外工程的接駁;7)除一期已完室外工程外的其他室外工程均含在本次施工范圍內,具體一期與二期施工完成界面由投標人自行踏勘現場;8)燃氣包含采購與安裝費、可燃氣體報警器和自閉閥費、聚安衛士安全系統費、保險費等燃氣施工和所有施工相關的其他費用,須保證與市政管線駁接(通氣);9)餐廳廚房設備(烹飪加熱設備、處理加工類設備、消毒和清洗加工類設備、常溫和低溫儲存設備和三廢處理設備等)的采購及安裝(含設備調試及員工培訓),和所有施工相關的其他費用,須保證現場滿足交付使用的要求;10)應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用于實施施工階段(含構件加工)及實施建設基于BIM的運營管理系統;具體詳見方案設計文件及招標文件中的發包人要求。
2.2.3設備采購范圍:包括為建設項目購置或自制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國產或者進口設備及備件、工具、器具、家具的購置費。
2.2.4其他:
協助、配合發包人辦理工程前期的報建、報批工作;協助辦理市政管線的報批、報建工作;協助、配合發包人辦理項目整體驗收、竣工備案、檔案等手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下列資質條件,或者具備下列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
(1)設計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設計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企業的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如為聯合體,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效期內):
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或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其中注冊建造師須同時具備安全生產考核證B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負責人。
(2)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⒐を炇兆C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7〕12號執行。投標人及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
(4)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授權代理人。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如為法定代表人須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格式見后);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如為非法定代表人須出具授權委托書(格式見后)。
(5)本工程執行連建發(2021)336號文規定,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不得為退休人員),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2022年11月—2023年4月由社保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或社保部門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沒有加蓋社保部門公章或電子專用章的,均不予以認可。(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等部門從事工程設計、施工的技術人員不能提供養老保險繳納證明、勞動合同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本工程投標人確定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須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含開標、異議投訴等)。
3.3投標人及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2020年4月1日(含)以來,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在27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單項合同額在120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類除外)的工程總承包或施工或設計項目。
注:(1)類似工程如為工程總承包或施工業績:類似工程的認定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工程提供)、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規模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為準,單項合同額(或投資額)以原始簽約合同價(合同書中注明的金額,不包括補充合同金額和工程變更金額等)為準。
(2)類似工程如為設計業績:類似工程的認定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如有)、設計合同、施工圖審查合格證(復印件)為準,缺一不可;時間及規模認定以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時間為準;單項合同額(或投資額)以設計合同中反映的該工程造價為準。
(3)如果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有一方滿足上述業績要求,即可認為聯合體投標人滿足條件;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工程規模、合同價款、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þ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牽頭方必須是施工單位)。聯合體雙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如組織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應分別具備上述設計或施工資格要求)。申請人為聯合體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參加資格申請;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規定: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申請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通過資格申請的聯合體,其各方組成結構或職責等資格條件不得改變;
(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資格申請文件的要求,填寫資格申請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合體成員的資料進行統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招標人;聯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資格申請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5)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資格申請、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且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現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且未解禁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凡是出現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且未解禁的報名時請各投標人自行查看上述文件內容,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后果均自負。如中標后被投訴該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出現在上述文件中且未解禁的,則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說明:無行賄犯罪承諾必須反映投標人(3年內)、法定代表人(5年內)、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5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具體時間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
(3)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蘇建建管【2016】214號、蘇建函建管【2022】387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負責人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歸集(配備)時,項目負責人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同歸集(配備)系統,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已注冊(或歸集(配備))的人員庫中勾選后自動生成。(重要提醒:投標人請慎重考慮項目部門關鍵崗位人員的安排,確保施工合同按時歸集(配備),否則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4)本項目執行“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的要求。在評標階段,投標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評標委員會不得推薦該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至發出中標通知書的期間,公示的中標候選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重新確定中標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為準,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
(5)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 號文、蘇建招辦〔2022〕2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由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進行查詢獲取。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合格情況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6)資格審查申請書的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對于弄虛作假的企業,將按規定記錄失信行業,并取消其投標、中標資格,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
(7)本項目執行連公管辦【2020】1號文、建市規【2019】12號文、國令第724號、連建發(2021)336號文、連建發(2021)338號文。
3.7滿足以上條件,資格審查合格。以上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須真實有效,開標前完成網上上傳,如果因上傳的證明文件不完善、上傳的掃描件不完整或無法清晰辨認,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當誠信庫材料與投標文件材料不一致時,以上傳的有效文件為準。
4、招標文件的獲取(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方報名下載完成)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 5 月 26 日至2023年 6 月 2 日;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8日上午9時00分(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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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