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2023年中國聯通光分路器集中采購已批準,招標人為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由招標人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資格預審,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
2.1 資格預審編號:GXT
2.2 項目概況:本項目采購內容為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所需的光分路器產品。
2.3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按照合同/訂單中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
2.4 項目性質:貨物招標,資格預審。
2.5 項目規模:預估采購光分路器519.43萬臺。
2.6 技術要求/產品規格:合格并滿足國家及中國聯通的有關技術規范、標準、規定、合同相關條款等。
2.7 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必須為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人如為企業法人,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申請人如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須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2 申請人滿足以下財務要求: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證明文件。
3.3 申請人的注冊資本不少于3000萬元人民幣。
3.4 申請人相關產品通過中國聯通傳輸、寬帶接入線纜及配套設備測試(公告編號:ND12102021000105)。
3.5 申請人不存在以下情形(非現網申請人不涉及):
(1)現網設備運行質量及售后服務評價(不含有效規模效益分)低于70分(百分制,公告編號:ND12102022000133、ND12102304000044)。
(2)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在中國聯通同類產品到貨抽檢中出現質量不合格或有缺陷的情形(公告編號:ND12102021000306、ND12102021003037、ND12102022000017、ND12102022000066、ND12102022000091、ND12102022000139、ND12102303000026)。
3.6 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工信部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中,申請人向中國聯通提供的產品不得存在抽檢未達到相關標準要求的情況(依據近三年工信部檢查結果文件)。
3.7 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申請人不得存在未按訂單內容進行物資交付的嚴重違約情形(依據近三年中國聯通相關事項紀要文件)。
3.8申請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以評審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中失信懲戒對象查詢結果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3.9 申請人在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安全問題,以加蓋企業公章的合規經營承諾書為準。
3.10處于禁入期內的中國聯通黑名單供應商及其所注冊設立的與其現有經營業務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組織不得參與資格預審申請。
3.11 處于禁入期內的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名單中的禁入型供應商不得參與資格預審申請。
3.1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1)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單位職權的主要負責人。不同單位高級管理人員之間存在交叉任職的視同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高級管理人員以評審當日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主要人員信息為準。
(2)控股關系是指:出資額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資額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控制權;出資額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東視同控股股東。以評審當日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的信息為準。
(3)管理關系是指: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他單位之間,存在管理與被管理關系。以評審當日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的信息為準。
3.13 不接受代理商投標。申請人和投標產品制造商為不同法人實體的視為代理投標,但申請人為母公司,制造商為子公司的不視為代理投標。
3.14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5 申請人須自有關鍵生產與檢測設備。關鍵生產設備分別為PLC晶圓切割機、PLC芯片研磨機、對光(對準)耦合系統、光纖研磨機;關鍵檢測設備分別為多通道光測試系統、高低溫及濕熱試驗箱。申請人須提交已公示的《中國聯通2023年光分路器產品供應商信息核查結果》。未參加信息核查的申請人應于本公告截止日前申報并完成核查,否則將因無法提供本項目要求的《中國聯通2023年光分路器產品供應商信息核查結果》,視為不具備自有關鍵設備。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視為自有設備:
(1)申請人自購設備:申請人須提供設備購置合同或發票,合同甲方或發票購買方與申請人為同一人。
(2)申請人控股生產企業的自購設備:申請人須提供其控股生產企業的設備購置合同或發票,合同甲方或發票購買方與申請人控股生產企業為同一人。
合同簽訂日期、發票開具日期、控股關系、設備情況以中國聯通2023年度光分路器等八種產品常態化供應商信息核查公告(公告編號:ND12102304000041)要求申報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4月19日)之前的日期為準。
自信息核查之日(2023年4月19日)至本公告截止日之間,申請人、申請人控股生產企業,因控股關系等發生變更導致其信息核查結果發生變化的,申請人須按照本期供應商信息核查要求于本公告截止日之前,補充申報并完成變更核查。
3.16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6)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的;
(10)被暫?;蛉∠稑速Y格的;
(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3)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見申請人須知前附表。
申請人須提交《合規經營承諾書》、《單位負責人、控股及管理關系等信息一覽表》及《承諾函》等,詳見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要求。
4.資格預審方法
4.1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資格預審文件。
4.2 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均可參加本次資格預審范圍內項目的投標。
4.3 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不足8個時,招標人重新組織資格預審或采用資格后審進行重新招標。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 發售電子版資格預審文件
5.1.1 資格預審文件獲取時間: 2023 年 05 月 26 日 9 時 00 分至 2023 年 05 月 31 日 17 時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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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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