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合肥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線、3號線南延線工程項目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皖發改基礎【2020】369號、皖發改基礎【2020】370號、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合肥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合肥市軌道交通3號線南延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1.4 招標人: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合肥市軌道交通2、3、4號線延長線OA基礎網絡系統集成及安裝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3BFFAZ01075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3BFFAZ01075 2.5 招標項目地點: 合肥市,招標人指定地點 2.6 招標項目規模: 2號線東延線起于2號線工程的終點站-三十埠站,依次沿長江東路、太子山路、四頂山路地下敷設,止于規劃四頂山路與泉香路路口。線路全長14.5km,全部為地下線,共設車站11座,其中換乘站1座(在瑤崗路站與6號線二期換乘)。平均站間距1.318km,最大站間距為2.184km,位于三十埠站~護城路站區間;最小站間距為0.767km,位于寓酒路站~瑤崗路站區間。本工程設置四頂山停車場一座,位于規劃四頂山路、東陳路、撮鎮路、和平路所圍地塊內,與6號線二期停車場共址;設置相城路主變電所一座,位于長江東路與相城路交叉口西北角,為規劃的地鐵2號線東延線、9號線、11號線共享主所。 3號線南延線線路全長11.3km,線路起始于館驛路站,終于3號線幸福壩站(3號線預留延伸條件)。線路沿深圳路、青龍路、站前路、金寨南路、翡翠路敷設,終于幸福壩站。全線為地下線,共設車站8座,均為地下車站,平均站間距為1416m,最大站間距2355m(青年路站-云谷路站),最小站間距786m(下派河路站-云霄路站)。3號線南延線新建深圳路停車場,深圳路停車場位于振寧路、袁店路、創新大道、深圳路所圍地塊內。3號線南延線設站前路主變,位于站前路與人民路交口西側地塊內。3號線南延線接入既有3號線控制中心,位于濱湖車輛段內。 合肥市軌道交通4號線南延線工程通過與在建4號線貫通,串聯華南城、高新區柏堰湖片區與城市核心區,解決華南城建設發展需求,帶動柏堰湖片區的開發;實現華南城與主城區東部的五里廟、五金建材城、安徽大市場、京商商貿城等項目快速聯系。4號線南延線起于金橋路站,沿玉蘭大道、大潛山路、繁華大道、永和路、習友路走行,接入在建4號線豐樂河路站。全長13.62km,其中地下線6.6km,高架線6.75km,路基段0.27km,共設車站8座,其中3座地下站,5座高架站。平均站間距1.73km,最大站間距2.74km,位于萬佛山路站~明珠大道站區間,最小站間距0.80km,位于元亨大道站~銅鑼寨路站區間。本工程新建華南城車輛段1座、豐樂河主變1座(接入一期工程豐樂河路站)。 2.7 合同估算價: 1431.78萬元 2.8 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OA基礎網絡系統集成及安裝,負責整個系統的設計聯絡計劃(含方案優化設計)、進度控制、接口管理、工廠監造、設備出廠驗收、設備到貨管理、技術文件管理、安裝調試管理、聯調試運行、質保期直至通過招標人最終驗收等一系列系統集成工作;負責正線車站、車輛段、停車場等網絡設備材料、工具、儀器儀表、備品備件以及所需的附件、專用安裝材料的采購,負責(但不限于)所供系統的產品設計、方案優化、設計聯絡、深化設計并配合設計方完成施工圖、內外部接口協調、技術文件、工廠測試、出廠驗收、包裝、運輸、倉儲、交付、工廠測試、開箱驗收、施工安裝、調試、聯調、試運行、工程預驗收、運營、質保期、工程驗收、培訓、售后服務以及備品備件的長期支持等一系列工作,同時投標人有義務在確保OA基礎網絡系統保質保量完成的同時,提供配合整個工程相應系統開通的服務,服從招標人的管理,直至通過招標人最終驗收。 2.9 交貨及安裝地點: 合肥市,招標人指定地點 2.10 交貨及安裝周期: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暫定91個日歷天(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1 項目類別: 工程貨物 2.12 其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 業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以線路開通運營(或初期運營)時間為準),須具有下列業績之一: 1)具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專用通信系統集成業績,該業績須含辦公自動化(OA)系統或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 2)具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OA網絡工程項目業績,該業績須含辦公自動化(OA)系統或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 注:1)和2)業績中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須至少包含10個車站。 3.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擬委任項目負責人須具有計算機或電子技術或通信技術或自動化控制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4 財務要求: / 3.5 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 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本招標項目不適用) 3.8 其他要求: /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3年06月02日00:00至2023年06月25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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