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建湖縣2023年交通信號燈、卡口型電子警察系統及老舊信號機更換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建湖縣行政審批局以建行審批投資[2023]124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建湖縣公安局、建湖縣交通運輸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建湖縣域;
2.1.2建設規模:建湖縣2023年交通信號燈、卡口型電子警察系統及老舊信號機更換工程,主要實施內容為在寶塔鎮府前路與S231三岔口、興建路與上海路三岔口等路口新建交通信號燈與卡口型電子警察系統13組;在湖中路與南環路交叉路口、秀夫路與航空路交叉路口等路口改造更換交通信號機20組等施工,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1.3合同估算價:645.58萬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7月25日,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1日
2.2招標范圍:標段范圍內交通信號燈、卡口型電子警察系統及老舊信號機更換工程的施工,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1.5質量標準:合格。
2.3 本公告共劃分成1個標段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B3209250001000031001001 |
建湖縣2023年交通信號燈、卡口型電子警察系統及老舊信號機更換工程 |
標段范圍內交通信號燈、卡口型電子警察系統及老舊信號機更換工程的施工,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工程承包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招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或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檢查資格預審申請人或者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資格預審申請人和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3.1.1.資質條件:具備電子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公路機電工程分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3.業績要求:無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建湖縣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2)在招投標活動中因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為,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示期間的。
(3)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5)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6)發生鹽住建招【2020】4號文規定的被停止、暫停鹽城市范圍內投標資格的安全生產事故,且在停止、暫停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 項目負責人資格類別和等級: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取得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2.其他要求:
3.2.2.1. 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特指以下三種情形:
① 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 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為準);
③ 項目負責人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標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參股企業)、其他企業分公司負責人。(均以投標截止日注冊登記為準)。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 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時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擔任現場管理人員、不得在本項目兼任本項目的其它崗位。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或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 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⒐を炇兆C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 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 收記錄 等驗收文件。本項目招標文件約定行政主管部門、招標投標交易機構信息系統中項目負責人信息處于在建鎖定狀態的(綠化養護、市政養護項目除外)也認定為在建工程。
本項目招標文件項目負責人有在養護期內的綠化養護、市政養護項目的,不屬于招標公告及文件規定的有在建工程。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招標,對項目負責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標申請人須保證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2022年12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連續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投標時無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例:如開標日期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5年2月以后任意連續6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3.2.2.3. 本工程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施工時按現場管理規定要求配備到位。
3.2.2.4. 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年的。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 120 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歷和業績、在建工程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
3.6鹽城市招投標及標后履約不良行為系統已啟用,投標單位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解密報價的、投標承諾的人員不到場以及其他不良行為,將會被系統記錄,影響后續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誠信投標、確保履約。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登錄后查看)獲取招標文件。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20日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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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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