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華僑大學廈門校區物業委托管理
預算金額:7722.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7722.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華僑大學廈門校區物業委托管理,1項,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簽。上一年服務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續簽下一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購人有權終止續簽下一年合同。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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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3.1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1、投標人為企業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提供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投標人為社會團體的,提供有效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投標人為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為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的,提供有效的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投標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提供有效的相應具體證照復印件。3.2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或投標擔保函):1、投標人提供的財務報告復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標截止時間推算)應符合下列規定:1.1成立年限滿1年及以上的投標人,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財務報告。1.2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標人,提供該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財務報告或該半年度的半年度財務報告?!鶡o法按照第1.1、1.2條規定提供財務報告復印件的投標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滿1年及以上的投標人、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標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標人),應選擇提供資信證明復印件或投標擔保函復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標人選擇提供資信證明的,還應附上其開戶(基本存款賬戶)許可證復印件。2、“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應符合《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方案》(財庫[2011]124號)的規定。3.3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1、投標人提供的稅收憑據復印件應符合下列規定:1.1投標截止時間前(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年限滿一年的已依法繳納稅收的投標人,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的稅收憑據復印件。1.2投標截止時間前(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標人,提供成立時間至投標截止時間前(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的稅收憑據復印件。1.3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且已依法繳納稅收的投標人,提供投標截止時間當月的稅收憑據復印件。1.4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但因稅務機關原因導致其尚未依法繳納稅收的投標人,提供依法繳納稅收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該承諾書視同稅收憑據。2、“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有欠繳記錄的,視為未依法繳納稅收。3、因疫情原因緩交、免交的,須提供書面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3.4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1、投標人提供的社會保險憑據復印件應符合下列規定:1.1投標截止時間前(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已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的社會保險憑據復印件。1.2投標截止時間前(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標人,提供成立時間至投標截止時間前(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的社會保險憑據復印件。1.3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且已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提供投標截止時間當月的社會保險憑據復印件。1.4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但因稅務機關/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機關原因導致其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提供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該承諾書視同社會保險憑據。2、“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有欠繳記錄的,視為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3、因疫情原因緩交、免交的,須提供書面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3.5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可以提供證明材料、承諾書等);3.6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3.7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3.8投標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則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對投標人代表的授權書原件及投標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3年07月09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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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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