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局集團公司哈爾濱哈鐵裝備制造有限公司裝卸流水線、智能一體上裝總成采購項目(二次)招標人為哈爾濱哈鐵裝備制造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內部自籌資金)。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裝卸流水線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詳見招標公告附表1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投標人須具備的資格要求:(一)資質要求:
1.投標人(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此項目接受代理商、經銷商投標(報價)。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許同時參與投標(報價)。
3.此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價)。
4.體系認證或資質認證要求:
包1:無。
(二)財務要求:
投標人須提供2020年至2022年任意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該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三)業績要求:無。
(四)投標人(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招標(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談判)公正性;
2.與本招標(采購)項目的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3.與本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4.與本招標(采購)項目其他投標人(供應商)代理同一個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物資投標;
5.為本招標(采購)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6.為本招標(采購)項目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
7.與本項目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項目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9.被依法暫?;蛘呷∠稑速Y格;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內(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被取消投標(報價)資格且處于處罰期(以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投標人(供應商)應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的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企業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投標人(供應商)應提供“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企業公章;
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應提供近三年內(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投標人(供應商)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行賄犯罪行為的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企業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為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限制參與物資采購的,或投標(報價)物資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禁止或暫停在鐵路上使用的,或投標(報價)物資因國家鐵路局或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抽檢質量不合格的(按規定復檢合格的除外),投標人(供應商)應提供“國鐵采購平臺”(https://cg.95306.cn/)信用評價結果處罰期內、黑名單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企業公章;
(2)在近一年內(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企業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紀檢監察組織認定的違規向鐵路企業人員送禮金、禮品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行為;
(3)近三年內(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經營活動中有其它違法記錄;
(4)如(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發生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投標人(供應商)敗訴的物資買賣合同的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誠信要求
本次招標不接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失信被執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7月13日17:10至2023年7月19日15:00(北京時間)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日08:30,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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