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漫水河西岸規劃道路建設工程 已由佛山市三水區發展和改革局以三發改南投審〔2022〕10號批準(備案)建設,招標人為佛山市三水區南山漫城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為佛山市三水區南山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佛山市三水區南山鎮
2.2 項目建設規模:本項目包括規劃一橫路和規劃一縱路,其中規劃一橫路長約282.7 米,規劃一縱路長約 1778.1米,路寬均 8 米,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電氣工程及綠化工程等。
2.3 服務周期:
2.3.1 總體服務期限: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直至漫水河西岸規劃道路建設工程整體驗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結算止(具體以招標人、建設單位要求的為準)。
2.3.2 各階段工作服務時限要求(合并工作服務期為95個日歷天):
(1)初步設計工作要求:自招標人、建設單位發出開始設計通知之日起35個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圖紙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設計評審通過后,根據評審意見10個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圖紙及概算修編稿;
(2)施工圖設計工作要求:初步設計評審通過之日起30個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圖紙及施工圖預算初稿;施工圖設計圖紙通過專家評審及施工圖設計圖紙審查后,根據評審意見20個日歷天完成施工圖設計圖紙、施工圖預算修編稿;
注:無論審計發生何時,招標人、建設單位和中標人雙方應配合審計工作,中標人無條件配合招標人、建設單位按審計意見整改。
2.4 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120.44(萬元)
2.5 本招標工程共分一個標段,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
招標內容為完成漫水河西岸規劃道路建設工程設計等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設計工作:初步設計(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方案優化、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預算編制)、施工期配合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標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間、施工竣工驗收等)、后期采購咨詢服務、專業設計配合服務以及配合完成審核竣工圖、完成跨越用地范圍邊界的必要市政(如道路、管道、綜合管線等)及景觀接駁;具體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電氣工程及綠化工程、指導性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交通組織專項方案等內容綜合設計和專業設計服務;協助招標人、代建單位完成發改、交通、住建、自然資源等行政部門有關項目立項、規劃選址、規劃審批、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用地手續等報批、報建工作,配合發包人整理相關意見及證明文件;并承擔由于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立項、方案調整而出現的反復修改的工作責任。招標人、建設單位有權對設計范圍進行調整。
2.6 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單價包干 □固定總價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質量要求:
設計質量要求:滿足下一階段設計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項目批準文件、城鄉規劃及專業規劃、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以及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
3.資格審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
4.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4.1 法人資格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4.2 對投標人企業的資質要求
4.2.1工程設計資質:具有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②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資質,或③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軌道交通除外)行業乙級資質,或④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設計乙級資質。
上述資質證書均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且該資質證書應在有效期限范圍內。
注: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 (建辦市函〔2022〕361號)文件規定的按其執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3 投標人須按照《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門關于規范招投標市場秩序、遏制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意見》的要求簽署《誠信投標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
4.4參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標的投標人,應成功申請進入城市道路誠信系統,即已獲得城市道路誠信編號,且對應行業的誠信檔案處于有效范圍(資質類別:設計類企業)。
4.4.1城市道路誠信檔案處于有效范圍,是指城市道路誠信等級為C級或以上且狀態顯示為“正常”(適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標)(以資格審查當天的查詢結果為準)。
4.4.2廣東省以外的投標人,須提供在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4.5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
4.5.1 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證書。
4.5.2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設與養護行業誠信管理平臺登記的人員中選取。省外進粵企業,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辦理了登記手續。
4.5.3需提供投標人近期(扣除發布招標公告當月往前順推6個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社保資金的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或系統導出的電子蓋章版為準。
4.6 對投標人企業的信譽要求
4.6.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此處所指的“凍結”,是指被“凍結”的財產影響到投標人或潛在投標人的履約能力。其中財產被全部凍結的,應當不具備投標資格;財產被部分凍結但不影響投標人對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具備投標資格)
4.6.2 沒有受到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此處所指的“處罰”,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作出的有關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且該行政處罰信息已按照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公開,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報等形式或依據規范性文件對投標人投標資格作出的限制,不屬于此處所指的“處罰”范疇)
4.6.3 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此處“騙取中標”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認定的違法行為;“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則以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認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認定的“重大”事故等級達到《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標準;“最近三年”是指該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三年,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時間為準)
4.6.4 根據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啟用執行聯動機制決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的要求,投標人若為名單上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5.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于2023年7月14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前。
6.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3年8月4日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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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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