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欒川縣伊河上游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一期)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招標人為欒川縣水利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欒川縣伊河上游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一期)
2、招標編號:欒川工施招標(2023)0248號
3、項目概況:潭峪河治理段為潭頭鎮紙坊村至入伊河段,長4900米;主要在潭頭鎮建設生態緩沖帶、隔離帶68600平方米,生態濕地23000平方米,生態攔截溝7500米。
4、本次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EPC總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等及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修復工作,以及完成本項目相關報批報建,直至項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招標需求”)
5、本項目概算總投資2178.00萬元,項目建設實際總投資以審計部門最終竣工決算審計結果為準。
最高投標限價:2178.0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2138.00萬元,設計費用40.00萬元)。
6、計劃工期:本項目總工期90日歷天(包含設計、施工等全部內容)。
7、質量要求:
(1)設計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
(2)施工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行業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標準。
8、安全目標:杜絕死亡、重傷事故。
9、文明工地目標:達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10、揚塵防治目標: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揚塵污染防治標準及各項揚塵管控指令,做到達標生產。
11、標段劃分:該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1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本項目面向中小微(監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企業,節約能源,保護環境,落實綠色建筑、綠色建材,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自主創新產業發展,支持脫貧攻堅等政府采購政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均須提供)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投標文件中須附以上證件原件的掃描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2、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乙級(含)以上設計資質;(投標文件中須附以上證件原件的掃描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2)施工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文件中須附以上證件原件的掃描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投標人擬派項目人員要求:
(1)設計負責人要求:具有水利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投標文件中須附職稱證書的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2)施工項目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投標文件中須附以上證件的原件掃描件及項目經理無在建承諾,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4、投標人擬派委托代理人、項目經理為本單位正式人員,須提供2023年1月1日以來任意連續繳納三個月的社保證明及勞動合同(至少應包括養老保險證明)。(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社保的個人明細查詢單加蓋社保部門印章原件掃描件或在社保部門開通的網站打印的社保個人明細查詢單網頁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并注明查詢途徑)
5、根據《河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豫政辦〔2021〕2號)文件,投標人須按照規定提供“信用承諾函”(詳見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招標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中標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中標單位承諾事項的真實性,投標時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財務狀況報告;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人可同時具備資質要求中的施工資質和設計資質,也可以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組成聯合體,且牽頭方必須為施工單位,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
(2)以聯合體參加的,應提交聯合體協議。并注明牽頭人及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承諾一旦成交聯合體各方將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3)聯合體各成員必須按規定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主體方(牽頭人)及聯合體成員方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聯合體雙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在同一項目中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同一項目投標;
(4)聯合體的牽頭人應被授權作為聯合體的代表,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
(5)本項目招標文件下載、投標文件制作、上傳、開標解密等均由聯合體主體方(牽頭人)完成。獲取招標文件時,應以聯合體牽頭人的名義獲取,并以聯合體牽頭人的名義遞交投標文件;聯合體牽頭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負責簽署本次投標相關資料,其他聯合體成員必須予以認可。
(6)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合同約定的事項對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注:若為聯合體投標,上述“投標人單位公章”中的投標人即為聯合體牽頭人。
7、本項目資格后審。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請于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1日24:00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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