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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為青海移動2023年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系統測評服務項目。項目資金由采購人自籌,并已落實。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具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均可參與。 |
一、采購貨物的名稱、數量及主要技術參數 1.1采購內容:協助青海移動對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系統(IDC/ISP、云資源協作、域名信安系統)開展遠程或現場測評服務、指導省內發現和識別信安系統存在的問題、風險等;協助做好信安系統的合規管理,滿足2023年兩部委考核要求。
1.2項目預算:不含稅40萬元。
1.3服務期: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4服務地點:西寧
1.5 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6本項目設置最高應答限價,詳見報價文件第2章:詳細報價內容,應答人應答報價高于最高應答限價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包段 |
產品名稱 |
產品單位 |
需求數量 |
包1 |
網絡安全服務 |
項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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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要求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應答人,其應答將被否決。
2.1應答人應具有合法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它組織經營證明。
2.2財務要求: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能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承諾書)。
2.3業績要求:應答人須提供自2020年07月01日至應答截止的同類項目業績至少1個。
注:1)同類項目業績定義: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系統(IDC/ISP/CDN/云/DNS)的測試服務類;。2)普通合同以合同大簽頁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項下的訂單或結算單據或單項合同簽訂時間為準。3)合同關鍵頁定義:普通合同指合同首頁、服務/供貨內容頁、合同金額、合同簽章頁;框架合同指合同首頁、服務/供貨內容頁、合同金額、合同簽章頁及框架合同下的訂單或結算單據(不包含發票)或單項合同。4)發票要求:合同須至少提供一張對應發票,框架合同下每個訂單須至少提供一張對應發票,同時須提供國家稅務總局發票查驗截圖。發票金額應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額,且發票開具時間不得在合同或訂單簽訂時間之前。5)合同金額定義:普通合同以合同金額為準,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項下的同類項目的訂單金額的累計金額為準。
2.4資質要求:應答人須具有中國通信企業協會通信網絡安全服務能力評定證書(風險評估一級及以上),須提供證書掃描件。
2.5應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須提供承諾函) :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的;
2).為本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3).被責令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
4).財產被接管、凍結且影響項目履約的;
5).應答人所投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
6).與其他應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在執行的除外);
9). 截至應答/唱價日期,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或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青海有限公司在本品類暫?;蛉∠稑速Y格的,或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蛉∠稑速Y格;
10).在最近三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應答/唱價日期)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弄虛作假騙取中標/中選的。
2.6應答人不得與本項目(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應答人不得與本項目(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應答人不得與本項目(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應答人不得為本項目(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答人不得使用本項目(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代理應答;應答人不得使用本項目(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作為本項目的咨詢單位。(須提供承諾書)。
2.7信譽要求:最近兩年無不良合作行為(未被采購方清退;無提供假發票歷史;無拖欠勞務用工工資導致有人在招標方上訪過),以采購方記錄為準。
2.8應答人需提供近三年無違法犯罪證明。(提供承諾書)。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三、獲取比選文件
3.1 本項目實行網上發售電子版采購文件,不再出售紙質采購文件。采購文件售賣時間為2023年07月28日23時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23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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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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