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新莊街道小區生活垃圾分類“三定一督”智能箱建設工程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宜興市新莊街道辦事處,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宜興市新莊街道
2.2工程規模:/
2.3招標范圍和內容:圖紙清單范圍內所有工程等;
2.4合同估算價:約105.05萬元;
2.5工期:20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日期:2023年8月20日至2023年9月8日。
2.6質量標準:合格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2.8主要材料設備參照(或相當于)品牌:詳見招標文件
注:除以上明確的品牌外,歡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譽度、質量、性能、技術指標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產品參加,但必須在招標答疑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向招標人提出,并提 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招標人認為合理的,將以招標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標人予以增加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電子證照,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同時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指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2.2擬派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2.3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2.4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近三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交費清單(指2023年2 月-2023年7月任意連續三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并查處;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續聘的項目負責人投標。
3.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4.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4.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4.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4.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4.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4.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4.9投標人正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3.7投標人不得以被鎖定的資質進行投標。
3.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4.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和方式: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8日(雙休日除外)上午9:30至11:00時,下午1:00至4:00時。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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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