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五大污水處理系統“一廠一策”提質增效工程項目-2023年寬城區新建工程項目-千山明溝、小南明溝沿線工程總承包,已由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長發改審批字[2022]27號、長寬府函[2023]70號、長春市城鄉建設文員會關于千山明溝、小南明溝相關治理工程納入”一廠一策“實施的復函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春市寬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專項債、自籌、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長春市五大污水處理系統“一廠一策”提質增效工程項目-2023年寬城區新建工程項目-千山明溝、小南明溝沿線工程總承包;
2.2招標范圍:勘察、設計、施工;勘察內容為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測量及 物探);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及預算、后續設計服務等;施工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2.3建設規模及內容: 團山排澇站清淤工程、千山明渠修復工程、團山街雨水暗管清淤修復工程、北十條雨水吐口治理工程、小南明溝清淤治理工程、小南明渠清淤治理工程;本項目施工圖設計費(含預算)41.6萬元,勘察費36.96萬元,工程主體工程費 950萬元。
2.4工程建設地點:長春市寬城區;
2.5計劃工期:勘察設計周期: 中標后7日內完成勘察、測量、物探,15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施工計劃工期: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質量標準:本工程施工必須達到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行業的工程建設標準、規范的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能力;
3.2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3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4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工程勘察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乙級或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5投標人須在資質證書范圍內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企業信譽良好,具有相應的項目管理體系和項目管理能力、財務和風險承擔能力 。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完成本項目設計和施工的能力;
3.6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1人:投標單位擬派出的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市政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并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且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
3.7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3.7.1設計、勘察部分
(1)設計負責人1人,土木行業相關專業,需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證。
(2)勘察負責人1人,具有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
(3)其他人員不少于1人:需具備相關專業中級職稱。
3.7.2施工部分
(1)項目經理1人:具有市政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無在建工程。
(2)技術負責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職稱。
(3)施工員1人,測量員1人,質量員1人,安全員1人,資料員1人,以上各專業人員均需具備市政工程相關專業崗位證書或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且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在建工程。
3.8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項與本項目相類似的勘察或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
業績認定應按以下規定執行: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業績認定,應當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工程項目信息中的業績。在省域外的業績認定,必須是通過互聯網且不需任何權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查詢得到,而且查詢到的數據應能滿足招標項目的要求,其它網站查詢的業績不予認定。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在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下對投標人的業績通過“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核查,未查詢到的業績不予認定。(關于涉密工程招標評標業績執行吉建招[2017]12號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涉密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的補充通知》的規定);
3.9信譽要求:
(1)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內投標人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賄犯罪行為;
3.10財務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財務狀況良好。(當投標單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間的,提供從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間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無財務審計報告的,需提供一份財務狀況良好承諾);
3.1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1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家數不受限制,牽頭人為施工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由牽頭人提供。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組成聯合體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單位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投標。聯合體成員須提供聯合體協議,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及各專業分工的具體內容,聯合體必須滿足申請人資格條件的全部規定。辦理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相關事宜均應由聯合體牽頭人辦理;
3.13執行《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號)文件要求,對年度信用評價為不合格的企業,禁止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投標,取消評先選優資格。吉林省外企業在注冊地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年度信用評價為不合格的企業,禁止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投標;
3.14執行《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預拌砂漿質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質【2020】6號)、《關于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加快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工作的通知》(長城鄉發【2020】22號)文件要求,長春市城區(不含雙陽區、九臺區)、開發區2020年新開工項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攪拌砂漿,應使用預拌砂漿;
3.15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所提供的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且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的名稱一致,如企業名稱發生變更,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材料,否則不接受其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
3.16本工程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被授權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并攜帶授權委托書,以便監督部門核查,整個招投標過程不得隨意更換被授權人。
4.獲取招標文件
4.1按照授予的操作權限,自2023年8月4日8時30分至2023年8月10日16時00分下載電子版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8月30日上午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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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