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條件
受采購人委托對國道G213線紅塔區梅園至元江界址坡公路改建工程建設指揮部注銷清算審計組織競爭性磋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竭誠歡迎具有相關資質、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競爭性磋商。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SDZB-2023-13
2.項目名稱:國道G213線紅塔區梅園至元江界址坡公路改建工程建設指揮部注銷清算審計
3.項目概況:國道G213線紅塔區梅園至元江界址坡公路改建工程項目,包括紅塔區梅園至峨山小街箐公路建設規模51公里,峨山小街箐至新平公路建設規模72公里,新平至界址坡公路建設規模104公里,其中:
(一)國道213線塔區梅園至峨山小街箐段(建設規模51公里),峨山縣城過境線、元江過境線由玉溪市人民政府負責建設,資金由指揮部承擔,指揮部已將資金撥付給玉溪市交通運輸局。
(二)國道G213線峨山小街箐至新平公路,建設規模72公里,概算投資58,829.62萬元,指揮部實際實施路段全長60.28Km(不含峨山過境線及化念過境段),于2016年2月開工建設,2018年5月完工,2020年12月通過竣工驗收。
(三)國道G213線新平至界址坡公路起于玉溪市新平縣揚武鎮石揚岔口,概算投資74,066.04萬元,其中:元江過境線,路線長7.30km(由地方政府實施),指揮部實際實施路段全長98.527km(不含元江過境線),項目于2016年2月開工建設,2018年5月完工,2020年12月通過竣工驗收。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服務期限:自采購人提供完整材料之日起15日歷天內完成審計工作并提交完整的清算審計報告,指導委托方完成辦理會計賬務處理和注銷程序手續。
6.最終成果資料要求:審計工作結束,審計單位應提供完備的、符合事業單位法人注銷要求的清算審計報告,并指導委托方辦理會計賬務處理和注銷程序手續。
7.服務內容:按事業單位法人注銷清算要求,對國道G213線紅塔區梅園至元江界址坡公路改建工程建設指揮部進行注銷清算審計,并按采購人要求的時限提交專項清算審計報告,并指導委托方辦理會計賬務處理和注銷程序手續。
8.最高限價:¥60000.00元
9.服務地點:國道G213線紅塔區梅園至元江界址坡公路改建工程建設指揮部。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有效的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資格證書或普通合伙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資格證書。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成立不滿一年的,提供成立后財務報表);
4.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2年7月至本項目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成立不滿一個月的按實際成立時間提供)。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聲明中包含本次采購的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格式自擬);
6.信用查詢: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相關要求,供應商應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且在沒有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期限屆滿的除外),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信用查詢截止時點:本項目公告發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時間(查詢結果以采購代理機構查詢結果為準。);
7.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且注冊在供應商本單位;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四、獲取磋商文件時間:
1.時間: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5日,每天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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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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