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4國道贛榆城區段工程已批準建設。項目發包人為連云港市贛榆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建設資金來自省補和地方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連云港市贛榆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起于204國道與青鹽鐵路贛榆站規劃道路交叉口北側,由北向南布線,采用連續高架 型式跨越青鹽鐵路贛榆站規劃景觀路、文祥路、242省道、金海路、黃海路、鎮海西路、香港路、華中路、廈門路、寧波路,止于在建402省道,路線全長約10km。主路在規劃景觀路北側橋頭設置一處地面出入口,在與242省道交叉處設置一處半菱形互通,在鎮海西路設置一處菱形互通,與輔路完成交通轉換。本項目采用設置輔道的一級公路標準建設,主路為六車道,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輔路為六車道,設計速度為50公里/小時,外側根據實際需求設置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
204國道贛榆城區段工程通信管道土建施工項目包含熱鍍鋅鋼管約31km、PVC雙壁波紋管約95km、硅芯管約28.6km、球墨鑄鐵井約787座,以及管道墊層及包封處理。
2.2 標段劃分和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項目為204國道贛榆城區段工程通信管道土建施工項目,擬劃分為1個標段,即G204GYCQD-TXGD-SG標段。本項目招標內容包含通信管道及過路管的敷設,管道墊層及包封處理,人(手)孔井的制作安裝等的施工及為實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臨時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復。
2.3 工期
計劃工期:120日歷天(具體與G204GYCQD-EPC標段路基工程同步,起訖時間以合同約定為準),缺陷責任期: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條件、業績、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持有效營業執照;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或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或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投標截止時間當日不得處于暫扣狀態。
(2)財務要求: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項目投標企業財務能力評價指標》規定的方法計算,投標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的“財務能力評價參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業績要求:2018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國省道路基工程施工項目或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項目。
(4)信譽要求:投標人同時滿足以下3項要求:
A、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等級評價(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當日為準)為C級及以上級別;
B、截止 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C、截止 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要求: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資質資格要求:應具有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并且已經獲得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2018年1月1日以來,擔任過國省道路基工程施工項目或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含副職),在該項目的履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1/2以上。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總工資質資格要求:應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6)其他要求:根據《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5號)的規定并結合實際,擬投入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 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19〕2號)中第三十八條(三)款規定,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進行備案、建立信用檔案。投標人在系統中需要備案的內容,如投標人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已建項目、在建項目、新承接項目,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專職安全員等主要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安全證、相關業績等,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備案,并完成“投標報表”的填報。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資格審查和評分所要求反映的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可查詢的信息數據的網頁截圖作為證明材料。未在“投標報表”中體現且未提供網頁截圖的(來源僅限上述三個網站),評標時不予認可。
3.5 請各投標人及時到有關部門更新“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的數據,企業備案信息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公示欄內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從業企業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更新而推遲開標時間。
3.6 根據“關于印發《從業單位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分類及信用評定標準(補充指南)》《招投標有關問題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蘇交建便函〔2020〕82號)的規定,投標人擬投入項目經理在項目的履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認定業績,且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認定為一個項目經理的業績,并應當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顯示的業績相同。特殊情況需經業主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報項目主管部門認定。
4、預約開始時間:2023年8月11日23 時59 分,預約截止時間2023年8月18日23時59分。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9月6日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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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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