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龍港新城吹填B1區橋梁工程(一期)和龍港新城龍湖西片區橋梁工程(一期)已由龍港市行政審批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龍港市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統籌安排,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龍港市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龍港新城吹填B1區橋梁工程(一期):龍港新城吹填 B1 區橋梁工程(一期)屬獨立的市政橋梁新建工程,橋梁新建總面積約10339.31 平方米,工程包含橋梁新建及其臺后處理,涉及到片區內 5 條待建道路,分別為疏港大道、海豐路、湖東路、臨港大道及濱海路。其中,疏港大道新建橋梁 1 座,跨徑 3×13m,橋寬 50m,面積 2104.31 ㎡;海豐路新建橋梁 1 座,跨徑 5×13m,橋寬 24m,面積 1632.96 ㎡;湖東路新建橋梁1 座,跨徑 3×16m,橋寬 37m,面積 1906.98 ㎡;臨港大道新建橋梁 1 座,跨徑 3×16m,橋寬 57m,面積 2940.86 ㎡;濱海路新建橋梁 1 座,跨徑 3×16m,橋寬 34m,面積 1754.20㎡,項目總投資為14885.16萬元,項目計劃總工期為330日歷天。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龍港新城龍湖西片區橋梁工程(一期):龍港新城龍湖西片區橋梁工程(一期)屬獨立的市政橋梁新建工程,橋梁新建總面積約 6663.68平方米,工程包含橋梁新建及其臺后處理,涉及到片區內 3條待建道路,分別為科創路、湖濱路及琵琶路。其中,科創路新建橋梁 2 座,科創路 1 號橋跨徑 2×13m,橋寬 32m,面積 961.28 ㎡;科創路 2 號橋跨徑 2×13m,橋寬 32m,面積961.28 ㎡;湖濱路新建橋梁 3 座,湖濱路 1 號橋跨徑 3×13m,橋寬 32m,面積 1355.20 ㎡;湖濱路 2 號橋跨徑 1×25m,橋寬 37m,面積 1074.48 ㎡;湖濱路 3 號橋跨徑 1×25m,橋寬37m,面積 1074.48 ㎡;琵琶路新建橋梁 1 座,琵琶路 1 號橋跨徑 3×16m,橋寬 24m,面積 1236.96 ㎡。項目總投資13466.2萬元,項目計劃總工期為330日歷天。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2 招標內容和范圍:工程監理服務內容:全過程負責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工程監理服務范圍: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結算階段、質量保修階段(調試、試運行)等全過程監理服務;其中投資控制工作內容:根據工程總承包合同、進度計劃,編制用款計劃書;參與造價控制有關的工程會議;負責對承包人報送的每月(期)完成進度款月報表進行審核,并提出當月(期)付款建議書;承發包方提出索賠時,憑據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提供咨詢意見。
2.3 本次監理服務期限:服務期自施工準備始,至所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資料移交備案且辦理竣工結算審核定案完畢至缺陷責任期期滿為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專業資質乙級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無在監項目(包括施工、咨詢、監理等工程)。
3.4 其他要求:浙江省外投標人必須持有《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且在有效期內,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對外發布的投標人進浙備案的網頁(顯示已備案截圖)復制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予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下載招標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見時間安排表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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