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 喀什地區巴楚縣工業園區2022年織布標準廠房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編號:65313022083000031005)已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巴楚縣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中央預算內,其他,招標人為巴楚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巴楚縣 2.項目規模: 新建標準廠房45000平方米,配套電力、消防、供排水、地面硬化等相關附屬設施。 3.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1 標段(包)編號:65313022083000031005001 標段(包)名稱: 喀什地區巴楚縣工業園區2022年織布標準廠房建設項目二標段工程總承包 招標范圍: 實施電力、供排水、消防、地面硬化等相關附屬設施。本次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及施工 期間的配合服務及相關前期費)、施工總承包直至竣工驗 收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后期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1)施工投標人資質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且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2)設計單位需具備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丙級](含)以上或者【綜合類綜合資質甲級】資質; 2.項目負責人資質要求:(1)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①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②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③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2)施工項目負責人需具備[建筑工程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注: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與施工項目負責人可為同一人);(3)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具備工程設計[注冊建筑師二級](含)以上執業資格或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含)以上技術職稱; 3.投標其他條件: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2、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施工單位提供);3、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4、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號) 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5、其他人員要求: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具備相關注冊執業資格。;6、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各方必須向招標人提供有效的聯合體協議。①組成聯合體投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 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 項目的投標;②以聯合體方式參加本項目招標的,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參加聯合體項目的投標的不得超過2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及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本項目牽頭單位為施工單位;③聯合體成員若為疆外企業,企業及人員信息已在新疆建設云上報送通過;④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招標人簽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項目合同項下的項目款支付。 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2023年08月15日到 2023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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