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市榆樹街(晨鳴線-吉鋼大路)道路工程已由吉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吉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吉林市榆樹街(晨鳴線-吉鋼大路)道路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吉市發改投資審批發【2022】39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吉林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申請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采用資格后審對該項目EPC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內容及規模:道路全長4876.25米,紅線寬30米,敷設雨水管線7537.5米,污水管線5490米,新建蓋板涵、箱涵各1座,安裝雙臂路燈288套,箱變3座,同時配套建設檢查井、沉泥井、雨水井、綠化、交通標志標線等附屬設施。(詳見招標文件)。
2.2建設地點:吉林市龍潭區,吉鋼大路以北,晨鳴線以南。
2.3建設周期:
設計計劃周期: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10日,共20日歷天。
施工計劃周期: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2月10日,共427日歷天。
2.4招標范圍:
(1)設計階段:具體包括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包含全部專項工程設計)、施工圖預算、施工過程設計控制及設計跟蹤、工程設計變更、施工現場配合服務、專業設計配合服務以及配合審核竣工圖及質量缺陷處理等后續設計服務 。
(2)施工階段:建設工程土建及安裝施工、施工專項方案的審查論證、竣工圖編制工作、工程交付、試運行和設備調試合格及質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內容。
(3)采購階段: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項目施工圖及發包人施工要求,完成所需符合國家及行業技術標準、經發包人審核確認的工程設備購置。
(4)保修階段:驗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檔案資料(須滿足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保質期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5項目總投資:項目概算約為人民幣12301.67萬元(其中:設計費為196.00萬元,建筑安裝工程費及設備購置費為12105.67萬元。)
2.6質量標準:
(1)工程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條文、設計規范及技術標準;
(2)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總承包投標人須滿足以下兩個資質其中之一,方可參與本次招標活動:
(1)全資質投標: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專業(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2)聯合體資質投標
施工單位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設計單位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專業(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3.2總承包投標單位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一級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等)和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熟悉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具有類似項目負責人業績;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3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設計部分:設計項目負責人1人,擬派出的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一級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并具備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施工部分:施工項目負責人1人,擬派出的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并具備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以及有效期內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應無在建工程,否則將否決其投標。
3.4擬投入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證明提供近一年內連續6個月的繳納記錄和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單位在社會養老保險人員庫內的上述人員信息記錄。
3.5投標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項目管理體系和項目管理能力、財務和風險承擔能力。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合理確定牽頭單位。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及其他資料應均由聯合體牽頭人辦理。聯合體申請的,應滿足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中同一專業的單位,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的投標;(4)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法律責任。
3.7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具有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投標人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注冊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業出具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書)。
3.8外省入吉企業應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辦理入吉企業信息登記后方可參加投標,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不到的企業和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投標報名。
3.9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10信譽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賄犯罪行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方可參與本項目投標(吉林省外企業注冊所在地未實行信用評價的,提供相關信用合格證明)。
3.1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上述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12招標投標過程中,投標人所提供的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且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的名稱一致,如企業名稱發生變更,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材料,否則不接受其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
3.13執行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號),拒絕列入上一年度信用評價為不合格的企業或個人投標,吉林省外企業在注冊地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年度信用評價為不合格的企業,禁止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投標。
3.14本項目執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優質優先、優質優價”實施辦法》(吉建管〔2020〕8號)及《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優質優先、優質優價”實施辦法〉部分內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號)中相關規定。
3.15投標人提供的業績應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暫行規定》(吉建招〔2017〕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獲獎工程業績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號)及《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吉建招〔2017〕9號)文件的規定。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08月18日上午8:00至2023年09月10日16:00前領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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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