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GDGP-2023-B-030 項目名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2023年招考業務系統維護1項目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 包號 是否設置最高限額 預算(萬元) 最高限額(萬元) 采購目錄 采購需求 第1包 是 119 119 平臺運營服務 2023###市高考等系統運維技術服務,詳見項目需求書。 第2包 是 20 20 硬件運維服務 視頻會議系統維護服務,詳見項目需求書。 第3包 是 50 50 硬件運維服務 數據歸檔存儲及管理系統運維服務,詳見項目需求書。 第4包 是 25 25 平臺運營服務 中招報名系統服務及中考智能閱卷服務,詳見項目需求書。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務止。(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第二包:合同簽訂日至2024年5月19日。(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第三包: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2個月。(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第四包: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務止(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第1包:(一)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本項目第一包、第二包專門面向小型及微型企業采購。小微企業以投標人填寫的《中小微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二)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三)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監獄企業視同小微企業。注:中小微企業以投標人填寫的《中小微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投標人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投標人提供由省級以****局****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3”三項政策不重復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裝或快遞包裝的,按照《財政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的通知》(財辦庫〔2020〕123號)要求執行。(五)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網站(********)、中****網(********)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本包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 第2包:(一)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本項目第一包、第二包專門面向小型及微型企業采購。小微企業以投標人填寫的《中小微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二)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三)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監獄企業視同小微企業。注:中小微企業以投標人填寫的《中小微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投標人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投標人提供由省級以****局****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3”三項政策不重復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裝或快遞包裝的,按照《財政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的通知》(財辦庫〔2020〕123號)要求執行。(五)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網站(********)、中****網(********)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本包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 第3包:(一)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本項目第三包、第四包專門面向中型、小型及微型企業采購。中小微企業以投標人填寫的《中小微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二)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三)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監獄企業視同小微企業。注:中小微企業以投標人填寫的《中小微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投標人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投標人提供由省級以****局****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3”三項政策不重復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裝或快遞包裝的,按照《財政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的通知》(財辦庫〔2020〕123號)要求執行。(五)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網站(********)、中****網(********)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本包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第4包:(一)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本項目第三包、第四包專門面向中型、小型及微型企業采購。中小微企業以投標人填寫的《中小微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二)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三)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監獄企業視同小微企業。注:中小微企業以投標人填寫的《中小微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投標人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投標人提供由省級以****局****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3”三項政策不重復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裝或快遞包裝的,按照《財政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的通知》(財辦庫〔2020〕123號)要求執行。(五)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網站(********)、中****網(********)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本包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一)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2.財務狀況報告等相關材料:(1)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2年度財務報告。(2)2023年度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注:(1)、(2)兩項提供任意一項即可。********年度至少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4.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二)本項目第一包、第二包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本項目第三包、第四包專門面向中型、小型及微型企業采購,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三)投標人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原件(須包含照片和身份證號碼,如身份證、駕駛證、護照等);投標人若由被授權人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加蓋公章)和被授權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原件(須包含照片和身份證號碼,如身份證、駕駛證、護照等)。(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