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徐州市軌道交通6號線一期工程建設項目已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改基礎發[2020]116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徐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建設單位多渠道籌集解決,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徐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烤瓷鋁板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江蘇省徐州市。
2.2、工程規模: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6號線一期工程為一條反“L”型軌道交通線路。工程起點為黃山路與湘江路交叉口的黃山路站,途經銅山區、云龍區與開發區,聯系了銅山新區、新城區及高鐵東站,串聯銅山新區中心、新城行政商務中心、新城區客運站、高鐵站等大型客流集散點。線路主要沿湘江路、利民路、漢風路、云臺路敷設,終止于徐州東站東廣場。
6號線一期工程線路全長22912.584m,平均站間距1.496km,最小站間距為0.809km(徐州一中站至奧體中心北站),最大站間距為3.072km(京滬高鐵西站至大湖北站),全部為地下線,共設站16座。其中換乘站6座,分別與地鐵3號線在銅山副中心站換乘;與規劃S2線在新城區客運站換乘;與地鐵2號線在市政府站換乘;與規劃地鐵5號線在紫金路站換乘;與規劃地鐵7號線在京滬高鐵西站換乘;與地鐵1號線在徐州東站換乘。
2.3、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徐州市軌道交通6號線一期工程:麗水路站、市政府站、紫金路站、徐州一中站、奧體中心北站、京滬高鐵西站、大湖北站、徐州東站、京大區間風井,共8個站1個風井車站站廳、站臺及出入口通道墻面、門套等烤瓷鋁板與配套干掛體系(配套副龍骨及副龍骨與主龍骨的連接件),以及紫金路站(含5號線部分)的柱面烤瓷鋁板與配套干掛體系。不含主龍骨、主龍骨與結構的連接件。
投標人應提供本需求書描述的所有材料及服務包括不限于深化設計、生產、
包裝、運輸、卸貨(招標人指定地點)、施工技術指導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工程范圍可能的修改:隨著工程施工設計的不斷深入,業主有權保留對合同材料的技術參數、數量進行修改的權利,但這種修改將不會造成合同材料單價的重大調整。
注:招標人保留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對標段劃分和各標的供貨范圍和內容進行調整的權利。
2.4、合同估算價:約725.32萬元。
2.5、要求工期:投標響應工期約590日歷天,自接到發貨通知書20日歷天至現場,服務期為自接到中標通知書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后24個月。
招標人保留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對工期、供貨及安裝時間進行調整的權利。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共設2個標段,本標段為02標段。
2.7、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法規、規范,地方規程、標準及《用戶需求書》規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的形式。
3.2、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3、本工程只接受生產制造企業投標,不接受代理商、經銷商和聯合體投標。
3.4、投標人必須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擬投產品的具有CMA圖章的第三方檢驗檢測報告(處于有效期內)。
3.5、投標人近5年內(2018年9月1日(含)以來)具有一個單項合同金額在500萬元及以上人民幣的國內(不含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城市公共交通項目(包括城市軌道交通、高鐵、火車站、機場)或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項目的烤瓷鋁板供貨業績;
注:業績的認定:(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指:城市軌道交通、地鐵、輕軌。大型公共建筑定義:指單棟建筑面積20000m²以上且采用中央空調的公共建筑,包含辦公建筑、商業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衛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運輸用房。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合同中須體現工程名稱、合同簽訂時間、項目類型(應與業績要求的類型一致)、項目的合同金額(應與業績要求的類型一致的合同金額)等信息。
(3)投標人的業績須提供完整的供貨合同、對應合同范圍內的套印全國監制章的供貨發票作為證明材料【發票日期須在招標公告發布日之前,發票如有特殊情況,應提供說明并由甲乙雙方共同蓋章(單位公章)】,否則評標委員會有權不予認可其提供的供貨業績。對同期實施的同一工程項目分批或分段進行的,視為同一業績。如果各批(段)的同類合同金額不滿足類似工程合同金額要求,但多批(段)的同類合同累加后滿足類似工程合同金額要求,視為滿足要求,同時需提供該批貨物為同一批項目的證明文件。
(4)如業績為供貨安裝一體合同,則合同中須有明確的供貨金額,且供貨金額不小于類似業績的要求。
(5)投標人名稱變更的,須提供注冊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投標人名稱變更證明文件,名稱變更前的企業業績予以認可;通過合并組建的新企業(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企業章程為準),須提供注冊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合并組建情況的證明文件,原企業業績、企業實力、企業榮譽予以認可。
(6)聯合體、境外的供貨及安裝業績不予認可;
(7)類似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8)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設備報價明細表”模塊內上傳。
3.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6.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6.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6.4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之間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關系的;
3.6.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6.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6.7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6.8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9投標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來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6.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7、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前應提供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3.8、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文。
3.9、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
4.本項目投標保證金金額拾貳萬元整。
5.評標辦法
本項目的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細則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投標人可參與本批次招標項目2個標段的投標,但只能獲取1個標段的中標資格,如投標人綜合得分在不同標段均排名第一時,推薦其為招標控制價較高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投標人仍參與其他標段的評審,但自動放棄其他標段的中標候選資格。
6.獲取招標文件方法
6.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5日9時30分;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25日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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