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2023年至2025年度信用卡卡函寄送服務項目。
二、服務內容與要求
(一)卡函信封印制
1.6號開窗信封:印制按照我行要求印制個性化專用信封(用120克雙膠紙,信封尺寸230mm×120mm,正面開窗),并送達指定地點;信封印制應至少確保:1個批次10萬份內業務量,自我行下單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印制并送達指定收貨地點。
2.快遞封套(信件專用封):按中標供應商自有的文件封即可,用于保護卡函信封、運單打印、粘貼等操作。印制應至少確保:1個批次10萬份內業務量,自我行下單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印制,成品送到供應商指定收貨地點或由供應商保管(需記錄入庫出庫等使用情況)。
(二)卡函接收
1.對于卡函寄送:按照我行要求,每天定時,并至少每天1次到廣東省內指定地點(卡廠所在地)接收信用卡卡函(沒有卡函交接的日期可不安排接收),并必須在當天完成分揀及發貨配送。預測日卡每次卡函接收量約500至1000份,續卡月初約6000至10000份,以實際業務處理數量為準。
2.卡函退信/重投:指因無法聯系客戶或客戶拒收、信封損壞等情況,按我行要求退回指定地點進行二次投遞(重投)處理。按照我行要求,每工作日到我行指定地點接收重投卡函(如沒卡函交寄,則提前通知供應商)。預測每次卡函退信量約1000至2000份,重投交寄量約500至1000份,以上預測僅供參考,以實際業務處理數量為準。卡函退回我行指定地點,退信不計算郵費,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三)卡函寄送時效與妥投率要求
供應商須根據我行寄送時效要求對卡函進行配送,具體要求如下:
1.“妥投”是指在寄送信息準確、完整的情況下,將卡函寄送至寄件人指定的地址,并上門投遞與收件人按照規定手續完成卡函簽收。
2.“妥投率”是指從卡廠交接卡函給供應商當日起,開始計算妥投時間,完成妥投(以客戶簽收時間為準)的數量與交寄卡函總量的比率。
3.“卡函寄送”是指從廣東省內(卡廠所在地)指定地址接收,按照中國國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地址寄送。要求自卡廠交接卡函給供應商當日起,3天內完成妥投,妥投率達96%(含)以上;卡廠交接卡函給供應商當日起,5天內完成妥投的,且妥投率達97%(含)以上。
(四)卡函寄送通知
1.短信預通知,供應商在安排寄送前,須向卡函收件人至少發送1次短信通知,短信通知內容應包括但不僅限于:投遞時間、交寄方信息、業務單號、物流信息查詢渠道(可供收件人查詢寄送進度信息)、投遞員姓名及聯系方式等。
2.電話預約投遞,供應商投遞人員需在每次上門投遞卡函前,提前致電聯系收件人并與其預約簽收,并盡量配合收件人的需求安排投遞。如無法聯系收件人則直接按照卡函郵寄地址以及收件人信息進行上門投遞。
3.簽收短信通知,供應商在卡函成功投遞(被簽收)后,須實時向卡函收件人至少發送1次短信通知,短信通知內容應包括但不僅限于:簽收時間、投遞結果(本人簽收或他人代簽)、業務單號、物流信息查詢渠道(可供收件人查詢寄送進度信息)、投遞員姓名及聯系方式等。
(五)上門投遞
如已與收件人預約投遞的須按照預約情況進行上門投遞;如第一次上門投遞不成功需至少進行第二次上門投遞。
(六)卡函簽收要求及簽收方式
1.本人簽收:卡函必須上門配送并交至客戶本人手中。如客戶無法及時簽收,則重新為客戶預約上門配送時間。供應商在配送卡函時,發送簽收短信驗證碼給簽收人,客戶憑驗證碼給快遞人員核實后,方可簽收卡函。簽收記錄自簽收日起至少保留一年,供我行調閱、查核。如客戶因手機原因無法正常接收短信驗證碼,可憑有效身份證件簽收。
2.代簽收:如簽收人提出卡函由他人代簽收,請務必告知簽收人卡函必須本人簽收,可為客戶重新預約上門配送時間。如簽收人堅持由他人代簽,由簽收人提供短信驗證碼給代簽人,經快遞人員核實后,方可簽收卡函。如代簽收人無法提供短信驗證碼,則不能簽收,將卡函退回站點,同時將情況反饋我行相關業務經辦。
3.卡函放置快遞柜:如簽收人提出卡函放置快遞柜,請務必告知簽收人卡函必須本人簽收,可為簽收人重新預約上門配送時間。如簽收人堅持放置快遞柜,請按簽收人要求執行,保留好相關通話記錄等佐證(佐證做好保存隨時能給我行調取,至少保留1年),及時發送快遞柜取件碼給客戶。如發現卡函放置快遞柜已超1天未領取,必須及時致電聯系簽收人提醒領取卡函。
(七)卡函件退信處理
因卡函損壞、寄送信息不完整、無人簽收、客戶拒收、客戶自提等,最終無法完成妥投的卡函,需確認次日內提供退信明細信息且自確認無法完成妥投之日起,供應商須在2個工作日內將卡函封裝后退回我行指定地點。退信明細信息應至少包括,卡函業務單號、退信原因。退信交接頻次應確保每周3次。
(八)卡函配送進度查詢、郵寄清單數據傳輸、專線搭建及妥投數據的提供
1.供應商應提供有效實時的卡函寄送信息查詢的系統平臺供我行客戶及業務人員查詢。
2.供應商需提供及配合與我行服務器的數據對接,可滿足日常郵寄清單數據、重投數據、快速發卡數據的雙向傳輸(該費用成本由供應商承擔,相關費用供應商應充分考慮在報價中)。
3.供應商需負責搭建與我行或第三方對接的系統數據專線,滿足卡函配送、退信進度有效的實時查詢(搭建數據專線的成本由供應商承擔,相關費用供應商應充分考慮在報價中)。
4.當批次的卡函信息供應商須在接收卡函當天的次1個工作日內導入其自身卡函寄送進度查詢系統,供我行查詢。各寄送環節的卡函寄送進度信息的更新時效至少應在1個工作日內。
5.每月5號前供應商須提供上個月的卡函業務數據,數據至少應包括:
●卡函業務處理量、退件量、妥投量(含三天、五天和七天妥投量、占比);
●卡函業務處理時效明細數據(可供我行了解每一份卡函寄送時效與寄送結果的明細數據,含退件明細);
6.每周周四,提供上周五至本周四的妥投數據。妥投數據提供的周期,供應商應配合我行卡函配送業務實際開展情況隨時調整。
(九)供應商自營的投遞范圍
供應商必須為自建、自營性質,不允許加盟形式。供應商投遞網絡必須至少覆蓋以下區域:廣州市內全部村級或以上地區;廣東省內廣州市外全部城市(城市是指有獨立電話區號的行政區域)的鎮級或以上中心地區;廣東省外二級發達或以上城市的主要城區。廣東省外二級發達或以上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南京、濟南、重慶、青島、大連、寧波、廈門。在上述以外地區的函件寄送,供應商必須優先采用自建、自營投遞網絡進行寄送。如因自建、自營投遞網絡未能覆蓋的地區,須及時與我行聯系,經我行同意后,轉EMS方式進行寄送,該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廣州市包括屬下全部管轄區域,除中心城區外,也包括從化、增城、花都、蘿崗、南沙、黃埔區。
(十)簽收記錄調閱、查核
短信驗證碼、快遞柜取件碼記錄,每份卡函的相關簽收的電子記錄應自簽收日起至少保留一年,并可供我行不定期調閱、查核。
供應商接到我行調閱需求后一般情況下須在2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簽收記錄材料。緊急情況需求須在1個工作日內回復。
(十一)數據系統
供應商在相關業務中必須使用自建的數據管理系統,不允許租用第三方數據管理系統。
(十二)信息安全要求
為確保我行數據信息和設計圖稿信息的安全,供應商必須負責對我行提供的數據信息進行保密,未經我行授權,供應商不得保留、復印、直接或間接向第三者透露、泄漏、提示、轉讓我行的客戶數據信息,否則產生的不利后果須由供應商承擔,給我行造成損失的,供應商須賠償我行損失。
客戶簽收記錄,按國家郵政法要求進行保管,郵寄清單等涉及客戶敏感信息的應定期清理。
(十三)稽核檢查
供應商須配合我行不定期、非預告形式的現場稽核工作。
(十四)轉讓或分包
供應商在未經我行同意情況下,不允許將上述各項服務內容的權利義務轉讓或分包給第三方。
(十五)合規要求
1.供應商在卡函配送服務合同期間,禁止以我行名義,或快遞人員私自向我行客戶推銷任何產品;禁止推銷POS刷卡機等用于刷卡套現的貨品;禁止在卡函信封、快遞封套面上張貼任何非我行要求的各類宣傳信息。
2.供應商必須保證卡函配送人員為在編員工,未經我行授權或同意不得將卡函交由外包或勞務派遣等第三方人員進行配送。
3.卡函配送過程中,不得未經簽收人同意,擅自放至快遞柜、前臺、收發室、快遞驛站等。供應商不得在各個配送站點設卡函自提服務,如客戶需自提卡函,應及時將卡函退回我行指定地點,告知客戶前往我行指定地點自提。
4.如因供應商違規操作導致客戶卡函丟失、他人冒領、卡片被他人盜刷、套現等嚴重損失,我行將按合同約定進行處罰并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責任。
三、采購數量(具體以招標文件為準)
預計采購期內卡函寄送業務量約50.83萬份,其中卡函投遞范圍廣州市區占70%,廣東省內占18%,國內廣東省外占12%。
四、意向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資質要求
1.供應商依法注冊成立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
(二)供應商意愿要求
1.服從我行項目開發、人員管理、財務管理的相關規定;
2.同意積極配合我行法審意見簽訂合同;
3.同意與我行簽訂項目管理相關的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服務承諾書、工作計劃任務書;
4.同意按照我行規定對項目和供應商進行考核、評價、獎勵和扣罰;
5.同意接受我行內部、我行聘請的外部機構、我行的上級管理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6.供應商承諾遵守國家有關反洗錢方面的法律法規。
7.供應商承諾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且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或不良記錄。
五、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9月11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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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