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灌南縣電商物流產業園工程項目(項目名稱)已由灌南縣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灌南行政審批備【2021】70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灌南縣晟灌實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已落實(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灌南縣電商物流產業園智能化增補工程(標段)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灌南縣經濟開發區內,香格里拉南側、珠海路北側、長深高速出入口西側,毗鄰233國道、235省道;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用地面積59793m2(約89. 69畝),總建筑面積57327.3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54049.65m2,地下建筑面積3277.72m2,具體建設內容及規模包括1#-4#物流倉庫39145.2m2,電商綜合辦公樓14904.45m2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
2.1.3招標控制價:820776.63元
2.1.4工期:30日歷天 (以實際簽訂合同日期為準),
2.1.5 其他: 質量標準合格
2.2招標范圍:智能化工程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在有效期內),且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質(在有效期內),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類)(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中標后不影響辦理工程建設手續且項目負責人在崗履職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即: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連清辦【2011】9號、蘇清辦【2011】13號、蘇清辦【2012】14號、連清辦【2013】6號文、蘇清辦【2013】10號、連清辦【2014】4號、連清辦【2014】16號、蘇清辦【2014】5號、連清辦【2015】6號、連清辦【2015】9號、連清辦【2015】15號、連清辦【2016】2號、蘇清辦【2015】9號、蘇清辦【2016】7號、連清辦【2017】5號、蘇清辦【2017】6號、蘇清辦【2018】4號、蘇清辦【2019】3號、蘇清辦【2020】2號、蘇清辦【2020】3號文、連清辦【2021】3號文、蘇清辦【2021】5號文、蘇清辦【2022】17號文、蘇清辦﹝2023﹞4號等文件,凡是出現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報名時將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7】12號執行。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項目經理無在其它項目變更(需經項目屬地建設主管部門確認)后未超過6個月的情形}且中標后項目經理在崗履職、項目管理人員按規定到崗履職、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本工程執行蘇建招函[2018]17號文。由投標當事人自行承諾并掃描上傳。
說明:無行賄犯罪承諾必須反映投標人(3年內)、法定代表人(5年內)、項目負責人(5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具體時間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3)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2023年2月-2023年7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在本單位連續繳納社保憑證(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等證明材料,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含異議投訴)等投標過程的各項活動,含開評標、異議投訴處理等(執行連建發〔2018〕96號“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投訴處理程序》的通知”、連建發〔2021〕33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連建發[2021]338號“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關問題的通知”。
(4)本工程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文。
(5)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連建發【2019】182號文、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號文,蘇建招辦〔2022〕2號文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的。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合格情況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 9 月 8 日至2023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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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