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
2.1.1項目建設規模:為確保長春市城市軌道交通7號線一期的工程建設進度,現擬采購勘察設計服務供應商。
長春市城市軌道交通7號線一期工程線路沿東風大街、南湖大路、東環城路敷設,起點為東風大街與繞城高速交匯處的汽車公園站,途徑西四環站、興安路站、安慶路站、飛躍廣場站、吉大四院站、南湖大路站、禮拜堂站、南湖廣場站、南湖新村站、工農廣場站、亞泰大街站、東嶺南街站、東南湖大路站、賽德廣場站、會展大街站、自由大路站、公平路站、止于東環路站。線路全長23.164km,共設置19座車站,平均站間距1246m,共換乘站8座,車站總建筑面積300713.15㎡。
長春市城市軌道交通7號線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4月30日開工建設,預計2024年3月軌通,設計工作和土建施工全線同期進行實施,計劃于2024年10月31日通車。長春軌道交通集團要求民用通信須與其他專業同步設計,同時在建設期內公網覆蓋工程須配合完成土建施工與裝修、軌道鋪設、設備安裝、運營商系統的調試及全線系統的聯動調試等幾個方面的工作。詳見附表。
2.1.2投資估算:長春市城市軌道交通7號線一期公網覆蓋項目采用一階段勘察設計,一階段勘察設計費合計為103.88萬元(含稅),98萬元(不含稅),稅率6%,其中:一階段勘察費合計13.6422萬元(含稅),12.87萬元(不含稅),稅率6%;一階段設計費合計90.2378萬元(含稅),85.13萬元(不含稅),稅率6%。
具體如下:
線路 |
費用明細 |
一階段小計 |
不含稅金額(萬元) |
稅率(%) |
含稅金額(萬元) |
長春市城市軌道交通7號線一期 |
勘察費 |
12.87 |
6 |
13.6422 |
設計費 |
85.13 |
6 |
90.2378 |
一階段合計(不含稅) |
98.00 |
6 |
103.88 |
2.1.3服務地點:吉林省長春市。
2.1.4合同期限:自設計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終驗完成后3個月終止。
2.1.5質量標準要求:合格,符合鐵塔公司和本項目技術規范書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
2.2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3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折扣,最高投標限價折扣為100%。投標報價折扣超過最高投標限價折扣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3.1.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多證合一的企業只需提供帶有統一信用代碼證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1.2控股、管理關系要求(須提供承諾書):
①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分包投標或者未劃分分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②投標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分包投標或者未劃分分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③投標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分包投標或者未劃分分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3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①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或者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有效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子通信廣電行業(通信工程)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子通信廣電行業(有線通信、無線通信、通信鐵塔)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有效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設計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設計送、變電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注:如投標人已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定換發或頒發的資質證書,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系自行確認以上資質要求,并提供相關資質證書。】
3.1.4投標人須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與本項目同類項目業績(勘察設計類),須提供業績證明材料。
注: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應包含合同關鍵頁(包含合同標的、金額、蓋章頁、簽訂日期等內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如簽訂的框架合同里有具體金額的,則以框架合同簽訂的金額為準;如簽訂的框架合同無具體金額的、則以框架合同加結算依據或訂單金額為準;證明材料不齊全無法確定的業績,不予認可。結算發票需提供查詢截圖(截圖應包含查詢網址信息),否則不予計取。
3.1.5投標人能夠開具增值稅發票,并承諾向招標人開具合格的增值稅發票(須提供相關承諾)。
3.1.6財務要求: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依法繳納稅收及社保良好記錄,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資金和設備專業技術支撐能力,在近三年無違法經營記錄(須提供承諾書或2022年度第三方財務審計報告)。
3.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速Y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內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內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
(9)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列入“禁止交易企業名單”或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禁止交易企業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領導干部和關鍵崗位員工特定關系人所辦企業);
(10)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列入全國黑名單的或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單的。
(11)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披露的公司注冊電話、注冊郵箱、注冊地址等相關信息與其他單位信息一致。(若發現投標人相關信息與其他單位信息存在一致情況時,投標人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提供的說明不足以證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關情況說明,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該投標人在本項目或本項目相關標段的投標)。
3.3本項目不接受轉包分包。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4.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5.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6.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3年09月09日09時00分至2023年09月14日16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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