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合巢產業新城第三安置點建設工程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經貿發展局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同意合巢產業新城第三安置點建設工程項目立項的批復(巢開經【2022】21號)、關于《合巢產業新城第三安置點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巢開建發【2022】115號)
1.4 招標人: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東鑫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東鑫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合巢產業新城第三安置點建設工程(一期)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3DFWGZ01944/JG2023-10-1887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2個標段:第1標段(地塊A)、第2標段(地塊B)。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3DFWGZ01944-1、2023DFWGZ01944-2
2.5 建設地點:合巢產業新城陽光大道與居巢大道交口西南角。
2.6 建設規模:A、B、C三個地塊,總用地面積約159畝,總建筑面積為28萬?O,共27棟住宅,安置房套數1920套。擬分期建設,毛坯交付,采用裝配式技術,裝配率需達到30%及以上。
本項目招標地塊A、B(一期),總建筑面積為14.8萬?O。其中:1標段(地塊A)總建筑面積為4.7萬?O,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住宅4棟(3棟17F、1棟20F)、1棟幼兒園;2標段(地塊B)總建筑面積為10.1萬?O,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住宅9棟(3棟17F、6棟20F)、1棟商業樓、1棟鄰里中心;相關服務配套、相應附屬道路、室外管網綜合、綠化和地下車庫等,及周邊市政綠地和配套工程。具體建設規模詳見招標文件。
2.7合同估算價:1標段(地塊A)19746.61萬元、第2標段(地塊B)41722.98萬元。
2.8 計劃工期:每標段890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本項目包括整個項目涉及的勘察設計服務工作及采購、施工直至竣工備案、質保維修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方開挖外運和回填、基坑支護、單體工程(包含土建、安裝、裝飾裝修)、人防防護防化設備(含人防工程檢測);景觀綠化工程、室外道排工程(含排水檢測費)、智能化、消防報警及室外消防管網工程(含消防檢測)等室外附屬工程施工;沉降觀測、基坑監測、防雷檢測、環保驗收監測服務、水土保持、檔案掃描和數據處理(須滿足相應工程等級的聲像資料要求及當地城建檔案館及人防辦關于檔案驗收的所有要求,確保取得檔案合格證)等檢測及服務費用;信報箱、樓層牌、地下車庫標識標牌等各類標識牌、交通標線、車擋、減速帶、廣角鏡、護角等交通系統指示、充電樁;臨時圍墻、臨時水電、臨時道路(含開設的臨時道口和永久道口產生的費用)、精保潔、智慧工地等;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
2.10 項目類別:工程總承包。
2.11質量標準:合格。
2.1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投標人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1)、(2)、(3)項資質:
1標段(地塊A):
(1)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2)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3)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標段(地塊B):
(1)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2)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3)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投標人業績要求:
1標段(地塊A):
(1)施工業績:2018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若投標人為聯合體,則為聯合體中承擔施工內容的成員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須具備單個合同中金額不少于10000萬元或單個合同中總建筑面積不少于2萬平方米的含有裝配式建筑工程(不含廠房)的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業績。
(2)設計業績: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須具備單個合同中總建筑面積不少于2萬平方米含有裝配式建筑工程(不含廠房)的設計(或工程總承包)業績(合同內容需包含施工圖設計)。
2標段(地塊B):
(1)施工業績:2018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若投標人為聯合體,則為聯合體中承擔施工內容的成員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須具備單個合同中金額不少于20000萬元或單個合同中總建筑面積不少于5萬平方米的含有裝配式建筑工程(不含廠房)的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業績。
(2)設計業績: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須具備單個合同中總建筑面積不少于5萬平方米含有裝配式建筑工程(不含廠房)的設計(或工程總承包)業績(合同內容需包含施工圖設計)。
注:(1)、(2)業績可在一個合同中體現。
3.1.3設計負責人、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
(1)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設計負責人須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
(2)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其中1標段二級及以上,2標段一級),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施工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其中1標段二級及以上,2標段一級),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項目經理與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不可以為同一人。
3.1.4 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業績要求:/
3.1.5 投標人財務要求:/
3.1.6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7本招標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方總數量不超過4家(施工單位不超過2家;勘察單位和設計單位均不超過1家);
(2)承擔勘察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方須具備投標人資質要求3.1.1(1)的勘察資質;承擔設計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方須具備投標人資質要求 3.1.1(2)的設計資質;承擔施工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方均須具備投標人資質要求3.1.1(3)的施工資質。
(3)聯合體各方均須符合3.1.6信譽要求;
(4)承擔施工任務的投標人組成聯合體的,聯合體承擔施工任務中任意一方承攬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1.4.4項規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8日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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