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五大污水處理系統“一廠一策”提質增效工程已由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詳見長發改審批字[2022]27號文件及《關于長春市五大污水處理系統“一廠一策”提質增效工程項目初步設計調整的確認通知》)及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綠園區四棟樓小區排水溝治理工程納入“一廠一策”實施的復函),建設資金來自專項債、自籌、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建設單位為長春城投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人為長春市綠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綠園區四棟樓小區排水溝治理工程)工程總承包以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長春市五大污水處理系統“一廠一策”提質增效工程—2023年綠園區工程項目(綠園區四棟樓小區排水溝治理工程)工程總承包。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等工程總承包的全部工程內容(包含勘察、設計和施工,包括勘察、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后續施工圖設計服務等,并按發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安裝、工程交付和質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內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全部內容。施工圖設計以初步設計為依據,預算不得超過概算投資)。
2.3項目的主要建設內容及建設規模:新建暗渠連接綠園明溝;工程投資為:674.8萬元。
2.4工程建設地點:長春市綠園區。
2.5工程建設周期: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勘察設計周期:中標后7日內完成勘察、測量、物探,15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
2.6 質量標準:本工程施工必須達到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行業的工程建設標準、規范的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工程。
2.7 合同履行:應執行GF-2020-0216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長春城投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合同修訂版本;執行長春市五大污水處理系統“一廠一策”提質增效工程委托建設管理協議。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能力。
3.2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3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4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測量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施工單位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5投標人須在資質證書范圍內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企業信譽良好,具有相應的項目管理體系和項目管理能力、財務和風險承擔能力。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完成本項目勘察設計和施工的能力。
3.6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1人(需聯合體牽頭人委派):投標人擬投入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注冊建筑師資格和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或國家注冊巖土工程師資格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要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負責項目實施的組織領導、協調和控制,對項目的進度、造價、質量、安全全面負責,依法履行工程總承包的義務并維護業主的權益。正確處理和協調與業主、相關各方之間及企業內部各專業、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3.7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1)設計部分負責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
(2)設計人員3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勘察項目負責人1人,具有國家注冊巖土工程師資格。
(4)勘察人員2人,具有巖土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5)施工部分負責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6)其他人員:擬派出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應無在建工程(設計人員除外),否則按廢標處理。提供本單位繳納(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員應附退休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相關信息均須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登記,上述人員資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結果為準,所有人員信息應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圍內;未查詢到信息或查詢到的信息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評標時均不予認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不設相應人員證件有效期欄目的,則證件有效期以投標文件中所附復印件有效期為準。
中標人應保證其人力、機具、設備、設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轉材料及其它施工資源,滿足實施工程的需求。
3.8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過與本項目相類似的勘察或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至少一項。
業績認定應按以下規定執行: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業績認定,應當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工程項目信息中的業績。在省域外的業績認定,必須是通過互聯網且不需任何權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查詢得到,而且查詢到的數據應能滿足招標項目的要求,其它網站查詢的業績不予認定。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在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下對投標人的業績通過“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核查,未查詢到的業績不予認定。(關于涉密工程招標評標業績執行吉建招[2017]12號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涉密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的補充通知》的規定)。
3.9信譽要求:
(1)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2)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投標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賄犯罪行為。
3.10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注:如投標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
3.1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1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家數不受限制。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組成聯合體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單位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投標。聯合體成員須提供聯合體協議,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及各專業分工的具體內容,聯合體必須滿足申請人資格條件的全部規定。
3.13執行《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號)文件要求,對年度信用評價為不合格的企業,禁止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投標,取消評先選優資格。吉林省外企業在注冊地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年度信用評價為不合格的企業,禁止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投標。
3.14執行《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預拌砂漿質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質【2020】6號)、《關于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加快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工作的通知》(長城鄉發【2020】22號)文件要求,長春市城區(不含雙陽區、九臺區)、開發區2020年新開工項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攪拌砂漿,應使用預拌砂漿。
3.15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所提供的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且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的名稱一致,如企業名稱發生變更,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材料,否則不接受其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
3.16投標單位擬投入本項目的全部人員(包括授權委托人)均為投標單位在職人員,并在本單位繳納(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個月的社會保險。
4、獲取招標文件
4.1投標人應自2023年9月11日9時00分至2023年9月15日16時00分(登錄后查看)下載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23年10月8日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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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