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重慶公司2023-2024年800M重耕及無線接入網工程勘察設計服務集中采購項目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電信重慶公司2023-2024年800M重耕及無線接入網工程勘察設計服務集中采購項目,項目業主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為集中招標項目。
2.2服務地點:重慶市。
2.3本項目標段/份額劃分情況:本項目劃分3個標段,限中不限投,允許投標人最多中標1個標段。
2.4工作內容:
重慶電信39個分公司的室外基站、室內覆蓋系統、WLAN、配套傳輸設備(STN/IP RAN)、無線網管網關等網絡的勘察設計及室內覆蓋系統配套電源勘察設計。包含站點預規劃、站點現場勘察,土建、外市電、主設備配套電源、塔桅等配套設計質量審核,主設備、傳輸設備的安裝設計及各階段的設計變更。
乙方應根據甲方勘察設計委托的要求提出符合實際情況的建設方案,結合現場勘察,審核配套設計質量、一站一冊設計編制,負責主設備合同清單小簽技術支撐工作,配合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檔案歸檔和其他相關工作。
本次招標標段一的可研包含全市39個分公司。
本次招標范圍不包含新建/擴容的高鐵(快速鐵路)、軌道交通網絡建設相應的勘察設計服務工作。
2.5本項目設計費(含可研)預估金額為7079萬元(不含稅),分為三個標段,標段一預估金額為6018萬元(不含稅)(其中可研費180萬元(不含稅)),標段二預估金額為564萬元(不含稅),標段三預估金額為497萬元(不含稅)。具體如下:
序號 |
標段名稱 |
可研費(不含稅,萬元) |
勘察設計費金額(不含稅,萬元) |
實施區域 |
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類 |
1 |
標段一 |
180 |
5838 |
渝中、沙坪壩、江北、兩江、南岸、永川、江津、大足、榮昌、忠縣、梁平、涪陵、南川、北碚、璧山、渝北、潼南、銅梁、合川、九龍坡、大渡口、奉節、萬州、開州、云陽、巴南、黔江、酉陽、豐都、綦江 |
設計 |
2 |
標段二 |
—— |
564 |
彭水、秀山、巫山、巫溪、城口 |
3 |
標段三 |
—— |
497 |
武隆、石柱、墊江、長壽 |
本項目為框架招標,本次框架招標標的為招標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生的項目,并不作為招標人向投標人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投標人不同意此條款,則投標人應書面告知招標人,并退出本項目招標。
2.6合同執行期限:雙方同意由乙方作為甲方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在有效期內出現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
(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本項目涉及的] 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本項目涉及的] 服務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于屆滿后自動延續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終止:
(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本項目涉及的]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本項目涉及的] 服務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2.7設計工期的時限要求:本次為框架合同,具體各項目設計文本提交時間為委托下達之日起計算。投標人必須滿足設計時限要求,否則投標被否決:
單項工程設計訂單(單項工程設計委托書)下達之日起15個日歷日內完成初步方案,同時提交合同所規定的相關文檔(包括站點規劃詳表、設備及材料采購清單);并由甲方指定代表簽字確認,且能滿足甲方要求的時間適當提前提供設備清單或文件。
單站全專業設計文本提交時間為接到單個基站設計委托之日起7個日歷日內。
(1)設計時限指設計單位承接項目設計后,進行人員組織、現場勘察、方案制定、設計文件編制、審核以及根據甲方審核意見進行修正的工作周期,是甲方對乙方進行考核的主要指標之一。
(2)設計時限計算方法:T=A+B。
A:接到單個基站設計委托之日起,至設計文件提交甲方之日止;
B: 組織設計會審之日起,至修正設計提交甲方會審通過之日止。
(3)設計時限計算單位為日歷日。
(4)乙方須承諾在甲方要求的設計時限內完成設計工作。
(5)提交合同所規定的相關文檔(包括全套文件的電子文檔其中圖紙為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甲方指定代表簽字確認,且能滿足甲方要求的時間適當提前提供設備清單或文件。
乙方不能滿足設計時限要求時,應在3日歷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將視為接受。
2.8質量要求:合格(參照通信行業驗收規范并符合重慶電信相關要求)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產品品類、處理措施、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2.9 ★本次招標設定最高限價,各專業折扣系數最高限價:勘察設計最高折扣限價為定額的65%,配套傳輸最高折扣限價為定額的53%,項目可研最高折扣限價為98%;投標人所報折扣系數不能高于最高限價,否則投標被否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3.1.1 標段一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3.1.1.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3.1.1.2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1.3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下列A、B項資質:
A: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資質(電子通信廣電行業(有線通信、無線通信)專業甲級資質或電子通信廣電行業(通信工程)甲級資質);
B: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丙級及以上資質。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掃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規定取得新資質證書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應提供相應等級的最新資質證書掃描件。
3.1.1.4 投標人須具備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布公告之日的同類(移動無線網設計類)項目累計金額不低于1800萬元。
備注:
1、投標人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包括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簽字蓋章頁)。如為單項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如為框架協議,須提供框架協議和對應的有效訂單,時間以訂單簽訂時間為準。
2、以上對應合同/訂單業績金額按如下方式之一認定(同時提供以第(2)種方式為準):
(1)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或結算表等能體現工程結算金額的證明材料(須有建設單位、審計單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機構)、設計單位三方蓋章),業績金額以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或結算表等中的工程結算金額為準;
(2)發票掃描件及隨同增值稅發票開具的清單掃描件(清單掃描件如有),業績金額以發票金額為準,如發票累計金額超過對應合同或框架協議訂單金額的,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發票具體要求為:
①發票開具時間須在對應合同/訂單簽訂時間之日至本項目公告發布之日;
②發票或清單中須體現為本次采購的同類項目,或體現與對應合同或框架協議關聯關系,否則不予認可;
③發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訂單雙方名稱(包括其下屬分公司)一致;
④評標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票不予認可;
3、投標人之間簽訂的業績,在本項目評審中均不予認可。
4、以上資料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否則業績不予認可。
3.1.1.5 本標段要求設計人員不少于61人,其中包含1名總設計負責人,并同時提供以上人員的社保證明(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6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其中總設計負責人須由投標單位繳納,其他人員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則還須提供第三方公司與投標人的代繳協議或類似證明,不提供則對應的人員不計入其內),未提供社保證明則對應人員不計入其內。
3.1.1.6 投標人必須為本項目團隊人員購買或承諾必須在合同簽訂前購買相關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賠付額度不低于200萬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產責任險,并提供購買相應保險的證明材料或出具承諾函。
3.1.1.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1.8 投標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1.2 標段二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3.1.2.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3.1.2.2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2.3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下列A、B項資質:
A: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資質(電子通信廣電行業(有線通信、無線通信)專業甲級資質或電子通信廣電行業(通信工程)甲級資質);
B: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丙級及以上資質。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掃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規定取得新資質證書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應提供相應等級的最新資質證書掃描件。
3.1.2.4 投標人須具備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布公告之日的同類(移動無線網設計類)項目累計金額不低于170萬元。
備注:
1、投標人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包括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簽字蓋章頁)。如為單項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如為框架協議,須提供框架協議和對應的有效訂單,時間以訂單簽訂時間為準。
2、以上對應合同/訂單業績金額按如下方式之一認定(同時提供以第(2)種方式為準):
(1)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或結算表等能體現工程結算金額的證明材料(須有建設單位、審計單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機構)、設計單位三方蓋章),業績金額以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或結算表等中的工程結算金額為準;
(2)發票掃描件及隨同增值稅發票開具的清單掃描件(清單掃描件如有),業績金額以發票金額為準,如發票累計金額超過對應合同或框架協議訂單金額的,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發票具體要求為:
①發票開具時間須在對應合同/訂單簽訂時間之日至本項目公告發布之日;
②發票或清單中須體現為本次采購的同類項目,或體現與對應合同或框架協議關聯關系,否則不予認可;
③發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訂單雙方名稱(包括其下屬分公司)一致;
④評標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票不予認可;
3、投標人之間簽訂的業績,在本項目評審中均不予認可。
4、以上資料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否則業績不予認可。
3.1.2.5 本標段要求設計人員不少于11人,其中包含1名總設計負責人,并同時提供以上人員的社保證明(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6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其中總設計負責人須由投標單位繳納,其他人員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則還須提供第三方公司與投標人的代繳協議或類似證明,不提供則對應的人員不計入其內),未提供社保證明則對應人員不計入其內。
3.1.2.6 投標人必須為本項目團隊人員購買或承諾必須在合同簽訂前購買相關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賠付額度不低于200萬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產責任險,并提供購買相應保險的證明材料或出具承諾函。
3.1.2.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2.8 投標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1.3 標段三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3.1.3.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3.1.3.2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3.3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下列A、B項資質:
A: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資質(電子通信廣電行業(有線通信、無線通信)專業甲級資質或電子通信廣電行業(通信工程)甲級資質);
B: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丙級及以上資質。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掃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規定取得新資質證書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應提供相應等級的最新資質證書掃描件。
3.1.3.4 投標人須具備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布公告之日的同類(移動無線網設計類)項目累計金額不低于150萬元。
備注:
1、投標人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包括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簽字蓋章頁)。如為單項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如為框架協議,須提供框架協議和對應的有效訂單,時間以訂單簽訂時間為準。
2、以上對應合同/訂單業績金額按如下方式之一認定(同時提供以第(2)種方式為準):
(1)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或結算表等能體現工程結算金額的證明材料(須有建設單位、審計單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機構)、設計單位三方蓋章),業績金額以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或結算表等中的工程結算金額為準;
(2)發票掃描件及隨同增值稅發票開具的清單掃描件(清單掃描件如有),業績金額以發票金額為準,如發票累計金額超過對應合同或框架協議訂單金額的,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發票具體要求為:
①發票開具時間須在對應合同/訂單簽訂時間之日至本項目公告發布之日;
②發票或清單中須體現為本次采購的同類項目,或體現與對應合同或框架協議關聯關系,否則不予認可;
③發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訂單雙方名稱(包括其下屬分公司)一致;
④評標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票不予認可;
3、投標人之間簽訂的業績,在本項目評審中均不予認可。
4、以上資料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否則業績不予認可。
3.1.3.5 本標段要求設計人員不少于9人,其中包含1名總設計負責人,并同時提供以上人員的社保證明(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6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其中總設計負責人須由投標單位繳納,其他人員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則還須提供第三方公司與投標人的代繳協議或類似證明,不提供則對應的人員不計入其內),未提供社保證明則對應人員不計入其內。
3.1.3.6 投標人必須為本項目團隊人員購買或承諾必須在合同簽訂前購買相關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賠付額度不低于200萬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產責任險,并提供購買相應保險的證明材料或出具承諾函。
3.1.3.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3.8 投標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0月12日起)發生重大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內(自2020年10月12日起)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6)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0月12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0月12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8)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0月12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投標人及其任一投標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招標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標人提供“電信公司員工及其親屬在投標單位參與經營情況說明”,如實說明情況,并不存在本項目涉及的電信員工及其親屬在投標單位參與經營。
4.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 經濟補償。
5. 招標文件獲取
5.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9月15日17時00分至2023年9月20日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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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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