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簡介
近年來,外部監管環境的日趨嚴格、內部經營的日益復雜化和創新性對招標人及南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銀理財”)的稅務管理帶來了較大挑戰,高質效稅務管理的重要作用更加凸顯。在稅局端“深體改”和企業端稅務管理數字化轉型的大趨勢下,加速推進稅務數字化轉型是南京銀行及南銀理財積極應對外部監管壓力和提升內部稅務管理質效的必然選擇。
增值稅作為招標人和南銀理財的關鍵稅種之一,也是招標人和南銀理財稅務數字化轉型的重點,以2016年全行業推開“營改增”為契機,招標人和南銀理財已經初步搭建了增值稅管理系統,但功能并未完善,且原增值稅系統在稅種功能上不具備可擴展性,不支持未來擴展全稅種,不滿足持續支撐招標人和南銀理財稅務數字化全面轉型的需求。
銀行業稅務管理的全面數字化轉型是一項長期規劃、分步執行、穩定推進的工程,此次啟動稅務管理系統建設項目,旨在立足增值稅數字化現狀,同時著眼未來實現全面稅務管理數字化轉型的目標,一方面補充完善增值稅功能,同時,增加統計分析、風險管理、數據核對等稅務管控類功能,并在平臺功能擴展性上,支持未來全稅種功能的擴展。
此次招標的稅務管理系統建設目標為完善增值稅管理流程和合規性、提高風險監控力度,實現對增值稅涉稅風險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評估的全過程、一體化管理,提升增值稅信息傳遞、采集和分析的完整性、精細度、透明度和及時性,從而加強對增值稅全流程、全方面的集中統一管控;未來實現其他稅種功能的全面覆蓋,整體提升全行涉稅處理、數據分析、風險管控等能力。
二、合格投標人
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訂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為能力,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須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投標人須出具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須至少提供加蓋公章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收益表或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或由其基本戶賬戶開戶行出具的近三個月內有效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若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為電子版,則無須提供原件,但要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說明函。具體格式見附件)。
3.投標人或投標人分公司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依據)在國內金融業的稅務管理系統實施案例(其中合同名稱或合同內容中須含有“稅務管理”或“稅務系統”或“稅管理”或“稅系統”關鍵詞),須提供加蓋公章的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必須至少包含清晰的雙方印章、項目名稱、簽訂時間、合同主要內容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項視同合同無效。
4.投標人所投產品須為自有,且提供加蓋公章的軟件著作權證書復印件。
5.投標人并非處于無清償能力、財產被接管、破產或結業狀態,其事務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員進行管理,其業務活動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為法律訴訟的主體。投標人在從事本行業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且投標人的董事或主要成員自2020年1月1日以來未被判犯有與其職業行為有關的及/或與假報或虛報資格騙取采購合同有關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門勒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而被取消資格。
6.投標人須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招標人項目管理公司和招標代理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招標人為本項目所委托的咨詢公司或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
7.投標人須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得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不能參加本次項目的投標。
8.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與全資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標、投標人中標后不得分包與轉包。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從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每天(節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時間,下同)。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和開標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北京時間2023年10月18日上午9:3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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