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華能萬寧市分布式光伏發電一期項目是利用萬寧市內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院)、 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屋頂及整市居民建筑屋頂或庭院建設光伏電站,總建設可利用面積約 9.69 萬平方米,擬采用 550Wp 單面單晶硅組件,規劃建設裝機容量為 20.5MWp。其中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院)、 村委會等公共建筑裝機容量 1MWp,交流側裝機容量為 0.86MW,綜合容配比為 1.16,整市戶用屋頂裝機容量 17.5MWp,交流側裝機容量為 15.1MW,綜合容配比為 1.15,整市戶用庭院裝機容量 2MWp,交流側裝機容量為 1.72MW,綜合容配比為 1.16。最終容量以可建設分布式 光伏的開發面積和電網接入容量為準。
華能萬寧市分布式光伏發電一期項目,共計規劃裝機容量為 20.5MWp,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可利用總面積為 0.47 萬平方米,可開發戶數為 20 戶,可建光伏容量 1MWp。考慮部分單位可能會存在不讓打化學螺栓的情況,計劃 0.7MW 的結構形式為陽光棚,0.3MW 的結構形式為混凝土支墩。整市居民屋頂和庭院共計規劃裝機容量為19.5MWp,可利用面積為 9.22 萬平方米,可開發戶數為 440 戶??傃b機容量為 20.5MWp,總開發戶數為 460 戶。
接入方式:機關事業單位公共建筑光伏采用“全額上網”的并網方式,戶用光伏采用“全額上網”的并網方式。
工期:合同生效后,計劃工期為8個月,因項目推進工作需要,延長工期時間需經雙方協商后執行。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EPC總承包,具體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EPC總承包采購項目以暫定一期項目容量(20.5MW)總承包合同的方式完成從光伏項目太陽能光伏組件至并網點全部工程的前期手續辦理、勘察與設計、設備材料采購供應(除光伏組件外)、監造、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電網接入系統檢測及手續辦理、接入華能集團現有智慧運維系統(并在華能海南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顯示)、全部工程系統調試及試運、驗收、技術培訓并交付生產、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的工作,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本項目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乙方供貨的逆變器、支架、低壓電纜價格,原則上應不高于華能集團當期集采價格。
承包人依據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項目勘察設計(包含并不限于提供有資質單位出具的屋頂荷載評估檢測報告、加固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完成后進行荷載校核及計算)、優化設計方案并報建設單位審核,包含并不限于設計階段及之后的入戶談判、收資、代理合同簽訂(招標方提供合同模板),電網接入申請、接入方案設計、審批等全部工作內容,負責屋頂光伏項目資源場地落實(含安裝屋頂及周邊環境現場踏勘審查)。負責獲取光資源數據,和周邊電力配套設施數據,并開展組件布置設計、基礎設計,房屋加固、防水設計等,原則上按照最優角度和最大發電量設計。按照中國華能集團公司要求編制初步設計原則、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并通過第三方評審(含必備圖紙、初設概算、經濟評價,項目收益不低于可研)、項目設計優化報告、設備選型(滿足遠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編制。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及現場設計技術服務(包含但不限于:技術聯絡會、常駐現場工代、配合達標投產、安全設計專篇、項目后評價和專項驗收等工作),竣工圖編制深度應符合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竣工圖內容應與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調試記錄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圖中體現。負責項目申請報告編制,負責與相關方溝通協調、相關協議簽訂,負責建設場地的落實。初設審查按發包方的要求委托第三方審查,費用包含在EPC總價范圍內。
屋頂光伏電站的施工(含房屋換彩瓦(如有))、建筑、安裝(含接地)、調試及并網驗收、手續辦理、協調工作、質量監督、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每臺逆變器監控系統可監視到每個發電系統發電量、電壓、電流等逆變器數據信息,并具有相應的數據統計分析功能、故障檢測、拓展、手機APP等功能,并接入華能集團現有智慧運維系統(并在華能海南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顯示),接入數據項目及規范應兼容發包人原有系統要求。設備標識標牌采購、安裝;項目實施過程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職業健康和安全等專項驗收內容整改及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等。
本項目光伏組件由招標方供貨,如有工商業高壓接入系統,10kV接入系統所需預制艙及內部配置的10kV金屬鎧裝移開式中置開關設備、計算機監控系統、電能質量在線監測裝置、電能質量計量采集、防弧島裝置、火災報警系統、直流/UPS一體化電源的主體設備,箱變以及10kV系統中逆變器至并網點間(逆變器至箱變低壓側、箱變高壓側至預制艙、預制艙至并網點)的集電電纜由招標人供貨,根據工程進度運送至承包人指定地點,承包人與發包方共同完成設備的到貨驗收,相關設備的卸車、開箱、二次運輸、安裝、試驗及現場保管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除此之外本項目范圍內所需的其余全部設備及材料(含安裝附件)的采購、供應、運輸、驗收、功能試驗及現場保管發放等工程所需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對于甲方供貨設備,如乙方申請采購,在華能集團集采名錄或華能自有品牌,在不高于華能集團集采價格前提下,經甲方同意,也可改為乙方供貨,費用進行調差。
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設備采購供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逆變器、支架、匯流箱(如涉及)、并網柜、電纜、逆變器云監控、接地網、接地極、電弧故障斷路器、斷路器(帶防孤島功能)、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清洗運維系統設計、消防設備布置設計等。除招標方所供范圍外,其余一切設備及施工輔材均由投標方采購;數據采集單元通信或數據集中如產生費用(如運營商、電網等網絡流量費用、數據平臺接口費用等),應按照發電單元竣工驗收后五年內通訊費用預繳;所有設備和相關試驗需滿足并符合電網公司對項目接入的各項要求;另外需提供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A.項目所需的材料采購、制作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光纖、電纜槽盒、接地扁鋼(銅絞線、接地極等)、彩鋼瓦、標識標牌(符合華能集團VI標識設計要求)、電纜標示樁等工程配套設備設施及其相關的材料。
B.項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所有光伏組件支架基礎、接地、消防、給排水、擋護、屋頂防水處理、彩鋼瓦施工、屋頂加固處理,以及施工障礙物清除、現場恢復等相關工作,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通訊等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C.完成項目自查驗收、質量監檢、并網驗收、防雷檢測、消防驗收、檔案驗收、環保水保驗收、節能驗收、勞動安全衛生驗收、竣工驗收及國家驗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內容的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工程的臨建設施用地、用房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D.項目設備性能試驗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要求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若性能試驗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投標人負責消缺、整改直至滿足要求(性能試驗的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E.其它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
F.服從招標人和監理人的工作安排。
G.通信系統、發電監控系統、外網通信系統、接入華能集團現有智慧運維系統(并在華能海南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顯示)。每臺逆變器監控系統可監視到每個發電系統發電量、電壓、電流等逆變器數據信息,并具有相應的數據統計分析功能、故障檢測、拓展、手機APP等功能,并接入華能集團現有智慧運維系統(并在華能海南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顯示),接入數據項目及規范應兼容發包人原有系統要求。
H.負責工程內外部所有手續辦理和協調工作,與相關單位、屋頂產權方的協調并代理建設單位辦理相關協議簽訂,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負責項目備案、開工、專項及竣工驗收等手續辦理,電網接入申請及批復、并網驗收及購售電合同、電費結算協議等手續辦理及相關費用(以上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
I.投標人需承諾,合同簽訂后,承包方需在8個月內完成一期項目建設工作目標,如因承包方原因無法達到發包方要求,發包方有權按違約責任條款要求扣除履約保證金。
J.承包人需承諾,為宣傳華能品牌,戶用光伏開發建設時,按40戶作為樣板房建設,增加華能品牌元素,在公共建筑部分,設置1套宣傳顯示屏。樣板房和顯示屏設計建設方案需由招標方確認。
K.項目整體并網至正式移交前所有工作由承包方負責。
L.如以10kV接入的分布式光伏站點,需單獨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經招標人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10kV接入系統所需預制艙及內部配置的10kV金屬鎧裝移開式中置開關設備、計算機監控系統、電能質量在線監測裝置、電能質量計量采集、防弧島裝置、火災報警系統、直流/UPS一體化電源的主體設備,箱變以及10kV系統中逆變器至并網點間(逆變器至箱變低壓側、箱變高壓側至預制艙、預制艙至并網點)的集電電纜由招標人供貨。其他設備及施工按照公共事業單位報價進行結算。
范圍:本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華能萬寧市分布式光伏發電一期項目工程EPC總承包。
2.3 其它說明
本次招標含前期手續辦理,承包人在中標后30天內代理建設單位與業主完成招標光伏容量(20.5MW)期手續辦理。過程中存在房屋所有者變化時,項目平均租金的價格暫按不高于45元/每塊板/年(含稅),租金按年由招標人支付。招標人可根據市場競爭情況,調整租金標準,經書面授權后,可以按照招標人調整后的項目平均租金執行。
招標風險告知:
※本項目屬于框架協議招標,框架工程暫估直流側一期項目裝機容量約20.5MW,具體工程執行量以投標人實際項目開發情況為準,招標人前期已初步鎖定的項目資源,承包人需按照“應建盡建、宜建盡建”的原則實施建設,招標人不保證暫估容量全部執行。投標方實際項目開發不同類型容量情況與可研編制容量有偏差時,戶用、黨政機關之間的裝機容量可以進行等量替代,按照投標報價類型進行結算?!?br />
本項目中黨政機關建筑、公共建筑(主要為學校和醫院等)及戶用屋頂、地面容量及占比情況預估如下:
序號 |
屋頂類型 |
光伏類型 |
容量(MW) |
光伏類型
|
高度(m) |
總容量(MWp) |
1 |
公共事業單位 |
陽光棚 |
0.7 |
陽光棚 |
2.5 |
1 |
混凝土支墩 |
0.3 |
混凝土支墩 |
0.55 |
2 |
戶用 |
戶用屋頂 |
17.5 |
戶用屋頂 |
2.5
|
19.5 |
戶用庭院 |
2 |
戶用庭院 |
80%為 3 ,20%為 4 |
4 |
合計 |
|
20.5 |
|
|
20.5 |
※招標結果生效條件
本次招標結果生效條件如下:
(1)招標標的項目取得上級公司批復同意(項目由于政策、環境、資源、場址設備等方面建設條件發生重大變化,須重新履行決策程序等情況除外);
(2)招標標的項目取得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由于招標人或政府原因導致項目最終不能實施或采購結果未能生效,招標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中標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等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業績要求:
投標人須提供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不少于具有2項2MW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蓋章頁及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9月28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10月11日17時00分止。5. 投標文件的遞交5.1 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10月23日0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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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