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為確保錦州電信公司通信網絡運行穩定,加強網絡設施有效的日常維修,最大限度地降低傳輸線路(桿路、管道及附屬設施等)故障率,滿足電信全業務發展需要和前端客戶服務質量的需要。
1.2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采購內容:綜合零星維修包括不可預見的故障搶修、應急割接、無法確定故障量的設備返修及小型線路應急遷改、小型網絡調整、突發性小型擴容(網線、同軸電纜、尾纖及板卡擴容)及其他零星修理。具體維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纜線路路由因安全原因(外力施工、防汛、業主用地、市政部門要求等)由電信方同意并提出的小型遷改及割接;
(2)通信光纜因鳥啄等原因多次損壞難以修復,需更換光纜;或光纜性能劣化不具備修復價值需要更換光纜重新布放光纜應急維修及割接;
(3)因甲方網絡和資源優化需要進行擴容工程及其割接;
(4)自有產權通信管道因公路、地鐵、高架橋、下水管道、煤氣、熱力管道、電力工程等需要管道遷改,人井手孔加高或更換井具維修;
(5)合建管道維修、改造、遷改等按照相關協議分攤維修費用,未達到大修改造項目標準的,可納入修理費成本管理,租賃管道管控的維修、改造、遷改原則上不得支付任何費用,有管道租賃方負責維護維修;
(6)桿路維修:一公里內聯系10棵以上桿路維修(含斷桿更換,過道桿路架高等);三公里內連續三組以上拉線、地錨、支撐桿維修更換;
(7)直埋線路護坎護坡(或其他直埋線路設備)因費維護原因的自然災害損毀重建;
(8)光纜配套設施ODF架、壁掛箱、一二級分光箱等光纜配套設施歲光纜遷改或應急搶修更換箱體及成端(含整體擴容,更新升級);
(9)光纜小型遷改、應急維修:布放250米以上光纜應急維修及小型遷改;
(10)小型網絡擴容或割接,因業務需求進行的網線、同軸電纜、尾纖或可利舊閑置板卡、設備的小型擴容或割接項目;
(11)ICT項目所含設備、輔材維修及其他非通信定額取費零星維修項目等。
采購方式:公開比選(資格后審)
項目預算:30萬元(不含稅)
服務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或達到協議采購預算金額(先到為止)。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質量合格
服務地點:遼寧省錦州市。
簽約方式:與中選人簽訂框架+訂單合同。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當期訂單約定的全部維護工作內容并經甲方驗收確認,且收到乙方驗收證書原件一份、開具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后[ 30 ]日內,甲方將當期訂單款項一次性付給乙方。
服務質量要求:符合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錦州分公司服務質量要求。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中選人數量為1人,中選份額100%。
1.3本項目設置施工折扣報價最高限價為100%,參選人報價高于其最高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1.4中選候選人推薦原則:本項目推薦3家中選候選人,按照參選人綜合排名順序確定綜合排名第一至三的參選人為中選候選人,若有效參選人不足三家,按有效參選人數量推薦中選候選人。綜合得分相同的,近2年內未發生過施工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者優先;施工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相同的,價格得分高者排名優先;價格得分相同的,技術得分高者排名優先;技術得分相同的,施工組織方案得分高者排名優先。
1.5中選原則:經過中選候選人公示無異議后,比選人根據評選委員會推薦的中選候選人確定綜合評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
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
注:須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如參選人已辦理“三證合一”,則只須提供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1.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參選人,不得參加同一工作包參選或者未劃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2.1.3本項目要求參選人滿足以下財務要求:參選人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注:須提供承諾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證明材料或2022年1月1日至參選截止時間止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
2.1.4參選人須具備以下資質: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進行資質改革換證過渡階段,新甲級資質與原一級資質同等認可,新乙級資質與原二、三級資質同等認可);
2.1.5參選人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有效期內的相關證書復印件、證書網站查詢截圖(截圖需體現查詢結果)。
2.1.6本項目要求參選人具備以下人員要求:
(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1 人;
(2)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1人;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1人。;
注:(1)須提供人員清單列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有效期內的相關證書復印件、證書網站查詢截圖(截圖需體現查詢結果)。
(2)社保證明須提供團隊人員距離參選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個月內任意連續3個月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參保人員信息、(參保)繳費單位名稱、(參保)繳費期限等重要信息。(不允許第三方勞務公司代繳社保)。
(3)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均不得重復,若重復則均不計取;所配備人員須在人員列表中注明職位,未注明則不計取。
(4)參選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旦被發現將按廢標處理,并報請比選人相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2.1.7參選人須為本項目組建一個服務人員團隊,至少包括項目管理人員1人、施工人員16人(其中施工人員須至少具備2個電工證,2個登高證)。
注:(1)須提供人員清單列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有效期內的相關證書復印件、證書網站查詢截圖(截圖需體現查詢結果)。
(2)社保證明須提供團隊人員距離參選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個月內任意連續3個月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參保人員信息、(參保)繳費單位名稱、(參保)繳費期限等重要信息。其中項目管理人員不允許第三方勞務公司代繳社保。施工人員如社保為第三方勞務公司代繳,參選人須提供其與第三方勞務公司簽署的委托代理協議及第三方出具的為其代繳的證明。
(3)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均不得重復,若重復則均不計取;所配備人員須在人員列表中注明職位,未注明則不計取。
(4)施工人員可一人多證。
(5)參選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旦被發現將按廢標處理,并報請比選人相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2.1.8參選人須提供至少一份2020年1月1日至本項目公告發布之日前,本項目同類(通信工程施工類或通信工程維修類)施工業績(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定案表下達時間為準)。
注:(1)以上業績須提供合同匯總表、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及發票復印件。
(2)合同關鍵頁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標的、合同金額、簽訂時間和合同簽章頁。
(3)若為固定總價合同須至少提供一張對應發票。
(4)若為框架協議,框架協議與訂單或定案表須同時提供,業績數量以提供框架協議數量為準,框架協議下每個訂單或定案表須至少提供一張對應發票。
(5)如評選委員會一致認為資料提供不全、無法確定業績關鍵信息或圖片因模糊等原因無法辨識,則作未提供處理。
2.1.9本項目要求參選人滿足以下信譽要求:企業信譽良好,近三年無服務違約行為、違紀違法等不良行為記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參選資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選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
注:須提供承諾書。
2.1.10參選人須提交《施工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申報表》,申報參選人及其股東和高管人員,近2年在中國境內(非中國電信項目)施工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情況。依照中國電信〔2023〕48 號文件中施工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供應商處理規則,如申報信息符合禁止采購處理規則,將否決參選人參選。
2.1.11本項目不允許轉包。
2.1.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2.2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參選截止時間前36個月]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參選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參選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近兩年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事故的;
(10)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1)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2)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3)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5)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7)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8)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16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5.參選文件的遞交
5.1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3年10月17日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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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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