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登錄后查看)
2.2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分為兩個子項目,其中,光澤縣十里鋪旅游配套基礎設施項目(一期)建設旅游配套公共服務設施8000㎡,公共休息平臺6處,改造周邊配套基礎設施66600㎡,游客集散中心800㎡,智慧旅游系統一套,管網改造(管線下地)3km;光澤縣千億白羽肉雞產業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建設農產品商貿中心5616.64㎡;建設生態智慧停車場15100㎡;建設園區道路連接線3.6km;連接線附屬工程2.983km;配套生態護岸5.63km、生態步道護欄5.13km;建設圣農大道沿線管網工程8.5km;建設人行天橋;建設入口廣場800㎡;建設產業扶貧展銷中心5000㎡;建設產業扶貧展銷中心展臺、展架8000㎡;建設園區標識標牌指引系統;建設園區服務中心3000㎡;建設園區網絡覆蓋系統;建設白羽肉雞文化廊(墻)200㎡;產業園生活區道路工程3km;建設物流園附屬設施2500㎡。
項目投資:合計工程費27034.27萬元,其中,光澤縣十里鋪旅游配套基礎設施項目(一期)工程費5588萬元;光澤縣千億白羽肉雞產業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工程費21446.27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2.3.1 工程類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
2.3.2 招標類型:建設運營一體化招標;
2.3.3 招標范圍和內容:包括項目的建設(含施工圖設計、采購、施工)及運營一體化的任務,具體建設內容及規模以經審查的施工圖紙為準。
(1)建設范圍:
①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紅線范圍內的施工圖設計(含所有專業工程及專項工程的深化設計,初步設計優化,包括但不限于邊坡、地基基礎、一般土建、室內外裝飾裝修、安裝工程、室外配套、智能化、通風空調、臨時工程、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橋梁、市政管線、沿線設施、綠化、照明等專業或專項工程的設計等)、后續服務(含圖紙審查配合服務、施工現場技術指導、驗收配合服務)等工作。
②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間的臨時用水、電以及施工圖紙所載明的本項目紅線范圍內所有全部工程的施工,具體以發包人審核并通過施工圖審查合格或審批后的施工圖紙為準。
③采購范圍:本項目范圍內所需全部材料、設備及設施的采購。
④其他:1)按相關規定需由中標人完成的檢測工作及相關方案論證,相關費用由中標人承擔;2)配合招標人辦理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履行的各類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等;3)工程總承包單位必須負責與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應商的聯系、配合、服務、協調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條件、相關設施、安全管理及統籌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資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項目總承包范圍內相關的竣工備案驗收及歸檔材料;4)以上承包范圍發包人有權進行調整,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執行,不得因此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項目運營維護范圍及內容:在子項目竣(完)工驗收合格后由中標人負責兩個子項目所有建設內容的物業服務:包括安保、保潔、綠化養護、道路養護以及給排水、電氣、消防設施的維修養護等;項目經營:負責光澤縣十里鋪旅游配套基礎設施項目(一期)場館的經營管理;負責光澤縣千億白羽肉雞產業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農產品商貿中心、停車場的經營管理;項目配套的經營管理。(詳見本項目《委托運營協議》)。
2.4.最高投標限價或其計算方法: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5合作期限:項目合作期包含建設期和運營期,其中建設期720個日歷日,自監理工程師發出的開始工作通知上載明的日期起至房建和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節點工期約定詳見本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運營期5年,自項目竣(交)工驗收合格次日起至第五(5)年后該自然日前一天止;建設期延長/縮短,項目運營期年限不變,項目合作期相應延長/縮短。
2.6標段劃分:本次招標不分標段,各投標人應對上述招標范圍進行全部投標。
2.7質量要求:(1)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現行國家、地方、行業相關設計規范及發包人要求,并能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2)施工質量必須達到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及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公路工程達到《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規定的合格標準;(3)必須采購原產、正宗品牌設備或材料,采購的設備或材料必須符合發包人要求及有關部門制定的質量規范要求;(4)運營管理應滿足招標人及績效考核要求,具體詳見本項目《委托運營協議》。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企業法人(或者是該等企業法人組成的聯合體),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有效的以下資質:
(1)設計資質: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
同時具有①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②工程設計公路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公路行業(公路)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③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需同時滿足以上①和②和③)
(若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中負責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須滿足本條款要求)
(2)施工資質: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若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中負責工程施工任務的單位須滿足本條款要求)
3.3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總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應具備合格有效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二級及以上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或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應是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指聯合體牽頭人)本單位正式在職職工。符合資格要求的項目總負責人可兼任本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項目負責人。
3.4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二級及以上注冊結構師執業資格或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應是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單位)本單位正式在職職工。
3.5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應是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本單位正式在職職工。
3.6 其他要求: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但聯合體成員總數不超過3家(含聯合體牽頭人),最多只允許1家單位承擔設計任務、1家單位承擔施工任務、1家單位承擔運營任務,須由負責項目施工任務的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及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否則,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聯合體各成員應簽訂并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各方應承擔的職責;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的工作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4. 資格審查辦法及評標辦法
4.1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評標辦法為綜合評估法。
4.2定標方法:評標委員會推薦1個中標候選人。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10月9日 17:30:00(北京時間,下同)至2023年10月14日23:59:59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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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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