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廈門市軌道交通6號線集美至同安段(嘉庚體育館至同翔高新城段)工程場段工程施工已由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廈發改審批[2022]58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廈門軌道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 財政投融資 ,招標人為 廈門軌道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 廈門市 ;
2.2工程建設規模:廈門市軌道交通6號線集美至同安段(嘉庚體育館至同翔高新城段)工程全長26.13公里,設車站15座,其中換乘站4座;設1段1場,分別為寨陽車輛基地、洪塘頭停車場;設2座主變,其中1座利用4號線西洲主變,新建1座新民主變,位于新民站附近,與5號線共享。投資額約43.8億元,其中洪塘頭停車場約19.6億,寨陽車輛基地約24.2億;
2.3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1標段:洪塘頭停車場工程:
包括土建工程,風水電工程,軌道工程,還建道路工程,管線遷改工程,上蓋開發配套同步實施工程,車輛工藝設施及工藝檢修設備工程,廚房設備工程,FAS、BAS、安防、門禁及氣體滅火及控制工程,通信系統部分工程,信號系統預埋預留工程,場段智慧管理系統工程等。主要工作內容詳見本標段“技術標準和要求”;
2標段:寨陽車輛基地工程:
包括土建工程,風水電工程,軌道工程,臨時道路工程,涵洞工程,試車線隧道工程,改渠工程,連接上蓋開發與市政道路的匝道,上蓋開發配套同步實施工程,車輛工藝設施及工藝檢修設備工程,廚房設備工程,FAS、BAS、安防、門禁、氣體滅火及控制工程,通信系統部分工程,信號系統預埋預留工程,場段智慧管理系統工程等。主要工作內容詳見本標段“技術標準和要求”;
2.4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投標截止時間7日前發布。招標項目應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的,BIM技術應用費一并發布
2.5工期要求:
1標段(洪塘頭停車場工程):總工期為 1202 個日歷天(暫定),計劃開工日期: 2023年 12 月 15 日;計劃竣工日期(暫定): 2027 年 03 月 31 日。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詳見技術標準和要求 ;
2標段(寨陽車輛基地工程):總工期為 1112 個日歷天(暫定),計劃開工日期: 2023年 12 月 15 日;計劃竣工日期(暫定):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詳見技術標準和要求 ;
2.6標段劃分(如果有):2個標段,其中1標段:洪塘頭停車場工程;2標段:寨陽車輛基地工程;
2.7質量要求: 符合國家及相關行業驗收合格標準和招標文件“技術標準和要求”等規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壹 級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和不低于 壹 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壹 級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3投標人的廈門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 / 年度信用綜合評價的信用等級為 / (BB+及以上、A)級別。按照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第3.1條組成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協議書確定聯合體投標人的信用綜合評價等級;按照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第3.2條組成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成員中信用綜合評價等級最低的企業確定聯合體投標人的信用綜合評價等級。
3.4聯合體投標:
3.4.1根據《廈門市建設局關于建筑業招商引進企業營收和業績促進措施的通知》(廈建筑[2021]138號)規定,本招標項目允許非本市注冊的建筑業企業與其在廈注冊的子公司【由該企業全資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廈注冊的關聯企業【關聯企業指與該企業最終由同一集團(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業】的其中一家,組成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聯合體參與投標,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其中:
(1)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由上述子公司或關聯企業作為聯合體牽頭人。
(2)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聯合體投標人的業績以聯合體牽頭人或聯合體其余成員的業績為準。前述業績指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類似工程業績(簡稱“企業業績”,下同)。
(3)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聯合體投標人的信用以聯合體牽頭人或聯合體其余成員的信用為準。前述信用指投標人資格要求中廈門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合并簡稱“信用”,下同)。
(4)聯合體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交聯合體各方之間的母子公司或關聯企業關系的證明資料。
3.4.2本招標項目 接受 除3.4.1項情形以外的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 具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 為牽頭人,聯合體投標人成員數量不得超過 2 家,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按照本條組成聯合體投標的,其聯合體成員方應具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且具備1項業績,成員方的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具有已完成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車輛基地工程施工項目業績(單個合同承包范圍內至少應同時涵蓋土建、裝修、風水電專業工程,不包括分包及聯合體業績)。(業績證明時間以竣工驗收報告或初期運營報告或業主證明的完成時間為準)。
3.5本招標項目 不應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3.6投標人(按照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第3.1條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指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第3.1條規定的聯合體牽頭人或聯合體其余成員;按照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第3.2條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1 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具有已完成的類似項目業績(不包括分包及聯合體業績)。(業績證明時間以竣工驗收報告或初期運營報告或業主證明的完成時間為準)
類似項目是指: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車輛基地工程施工項目(承包范圍內至少應同時涵蓋土建、裝修、風水電、軌道專業工程)。
符合下列任意一款的計一項類似項目業績:
(1)同一車輛基地工程合同中同時具有土建、裝修、風水電、軌道工程;
(2)兩份車輛基地工程合同中由一份同時含有土建、裝修、風水電工作內容的施工合同和一份含有軌道工程工作內容的施工合同進行組合。投標人在進行業績組合時,每份合同僅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復組合。
注:車輛段或停車場或車輛基地均視為車輛基地工程(下同),軌道工程可以是正線軌道合同中包含車輛基地工程的軌道工程施工業績。
3.7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2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1 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8其他資格要求: 詳見招標文件 。
3.9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10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3.11本招標項目不要求中標人在項目所在地設立分(子)公司,中標人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 8 時30 分 00 秒至2023年 10 月 16 日17時 30分 00 秒通過(登錄后查看)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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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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