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談判公告
1 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山東能源渤中海上風電G場址工程(南區)EPC總承包(項目名稱)項目業主為山東渤海三號風電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采購人為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風機基礎制作及施工、風機吊裝及海上升壓站施工工程(A包、B包)(標段名稱)施工進行公開采購。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東部海域。G場址項目規劃容量900MW,排除限制性因素后擬裝機容量700MW。分為兩個標段建設:
渤中海上風電G場址(北區)工程EPC總承包,裝機容量400MW,配套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風力發電機組發出的電能通過66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2回220kV海底電纜登陸后接入陸上集控中心。
渤中海上風電G場址(南區)工程EPC總承包,擬裝機容量300MW,配套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風力發電機組發出的電能通過66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2回220kV海底電纜登陸后接入陸上集控中心。
2.2 采購范圍
2.1.1 競爭性談判范圍
本項目共包括24臺套風機基礎制作、運輸及施工,24臺套風機及塔筒吊裝,海上升壓站樁基及導管架的運輸、施工,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運輸、整體吊裝。本次采購分為A、B兩個標段,報價人需分別進行報價,采購人有權對每個標段工程量進行調整,報價人須無條件同意并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賠。其中:A包包括8+N臺(N≦4)臺套風機基礎制作、運輸及施工,8+N臺(N≦4)臺套風機及塔筒吊裝,海上升壓站樁基及導管架的運輸、施工,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運輸、整體吊裝;B包包括8+N臺(N≦4)臺套風機基礎制作、運輸及施工,8+N臺(N≦4)臺套風機及塔筒吊裝。標段主要工作范圍及內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8+N(N≦4)臺套風電機組基礎樁及附屬構件(含樁基筒身、樁頂法蘭、集成式套籠結構、靠船結構、內外平臺結構、爬梯、電纜管、樁身吊耳及牛腿、格柵、防腐、油漆、外接電源及運輸工裝等)等的所有材料構件采購、加工制作、海上運輸、機位點交貨等所涉及的內容及工作,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8+N(N≦4)臺套風機基礎沉樁,包括風機基礎樁及附屬構件安裝、基礎樁配套速差器采購及安裝、外加電流安裝及調試配合、安全監測安裝及調試配合、基礎防沖刷施工(含掃測、材料采購)。
3)8+N(N≦4)臺套風機、塔筒及附屬設備安裝,包括塔筒內電氣設備間接線、電氣交接試驗;塔筒生產廠內首節塔筒內電氣設備預組裝(含線纜連接、電氣交接試驗等),由塔筒廠家提供吊裝機械配合承包人安裝就位、固定等;配合風機調試及電氣交接試驗驗收(提供交通便利)等。
4)海上升壓站基礎(含附件)的交貨驗收(海上升壓站建造場址)、裝船(整體裝船、綁扎、加固焊接等)、海上運輸、沉樁施工,包括犧牲陽極安裝及調試、密封封隔器采購、高強度灌漿采購及施工、工裝回收運輸至海上升壓站建造單位等。
5)海上升壓站上部結構及附件的交貨驗收(海上升壓站建造場址)、裝船(整體裝船、綁扎、加固焊接等)、海上運輸、安裝、工裝回收運輸至海上升壓站建造單位,配合調試、試運行及與風機、陸上升壓站的設備聯調(提供交通船、警戒船)等。
6)負責施工期內的碼頭租賃,滿足船機碼頭??啃枨?。
7)負責工作范圍內的保障施工安全的施工掃海、淺剖、海底清障。
8)負責承包人施工范圍內的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全項目海上施工警戒及海事監管費。
9)負責施工通訊(主要施工船機須配置衛星電話)、施工期實時視頻監控、施工期會議系統等臨時設施。
10)承包人提供施工期內滿足業主、監理、發包人等相關方通行需求的交通船及食宿便利(其中A包需提供一艘交通船供業主使用,含船舶租賃、運行等全部費用),配備一部海上施工場區衛星電話,施工船舶之間及施工船舶與船舶調度通訊采用高頻,現場施工人員之間采用無線對講機。所有工程船和交通船上均安裝手機信號放大增強器(電信和移動兩種)。
11)負責工作范圍內的環境保護、環境監測、氣象服務等。
12)負責保險購買,包括船機、施工設備保險、人員意外傷害保險、運輸險等保險。
13)其他標段交叉作業配合、項目有關作業手續辦理及協調等工作。
14)技術服務、科研創優、缺陷處理、質保服務等。
2.1.2 界面
1、與風機及附屬設備供應界面
風機及附屬設備由風機廠家機位點船甲板交貨,承包人負責交貨清點、驗收、解綁、卸船、保管等工作。
風機廠家負責風機調試,承包人配合風機調試及電氣交接試驗驗收,并提供滿足風機廠家除濕所需的船機及電源,同時為風機調試提供交通及食宿便利等工作。
除風機廠家提供專用吊具及工器具外,風機及附屬設備安裝所需的其他工器具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2、與塔筒及附屬設備供應界面
塔筒及附屬設備由塔筒廠家機位點船甲板交貨,承包人負責交貨清點、驗收、解綁、卸船、保管等工作。
承包人負責塔筒生產廠內首節塔筒內電氣設備預組裝(含線纜連接、電氣交接試驗等),由塔筒廠家提供吊裝機械配合承包人安裝就位、固定等。電氣件安裝及試驗后包裹保護膜的施工由承包人負責,纏繞膜和干燥劑由塔筒廠家提供。
除塔筒廠家提供專用吊具及工器具外,塔筒及附屬設備安裝所需的其他工器具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3、與海上升壓站建造供應界面
升壓站建造單位負責海上升壓站上部平臺內機電設備的安裝、試驗、單體調試、海上升壓站站內聯調的工作,承包人配合相關工作并提供交通及食宿便利等工作。
升壓站建造單位負責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鋼管樁及導管架的裝船、綁扎固定,承包人負責海上升壓站樁基及導管架、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的海上運輸及運輸保險、海上導管架布設、沉樁施工、導管架施工、上部組塊吊裝、拆除綁扎、補漆作業、導管架與鋼樁頂部焊接及焊接檢測、上部組塊樓梯與導管架對接、切割、焊接及焊接檢測、導管架與上部組塊連接樓梯切割、工裝回收至建造基地等。
4、與安全監測標段界面
布置在風電機組基礎、塔筒的監(檢)測設備及技術服務由監(檢)測工程標的承包人負責采購,本合同承包人配合監(檢)測工程標的承包人完成監(檢)測設備安裝,并對監測設備在本合同期內負有保護的義務。
具體工作范圍請見技術標準和要求。
以上工作若承包人實施進度無法滿足項目整體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將未完成的部分合同內容直接另行委托其他承包人實施,相應費用直接從合同價格中扣減。
3 計劃工期
本標段(A包)主要工期里程碑節點如下:
1、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
2、計劃完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
3、工期總日歷天數:167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4、合同主要工期里程碑節點如下:
4.1樁基制作供貨工期:
(1)首批2套單樁及套籠交貨時間為2023年11月15日。
(2)第二批3套單樁及套籠交貨時間為2023年11月25日。
(3)第三批3套單樁及套籠交貨時間為2023年12月5日。
(4)第四批4套單樁及套籠暫定交貨時間為2023年12月25日(在待定機位確定后明確)。
4.2施工工期:
(1)開工手續辦理完成:2023年10月30日前;
(2)8+N(N≦4)根基礎鋼管樁沉樁施工:
(a)首根沉樁施工開始:2023年11月15日前;
(b)2023年12月5日前完成不少于5根沉樁施工;
(c)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不少于8根沉樁施工;
(d)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剩余待定機位沉樁施工(在待定機位確定后明確)。
(3)8+N(N≦4)臺風機、塔筒吊裝安裝施工:
(a)首臺吊裝施工開始:2023年11月25日前;
(b)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不少于5臺吊裝施工;
(c)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8臺吊裝施工;
(d)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剩余待定機位吊裝施工(在待定機位確定后明確)。
(4)海上升壓站基礎、導管架
(a)碼頭交貨時間:2023年12月30日前;
(b)海上升壓站基礎沉樁及導管架安裝施工完成:2023年12月**日前;
(5)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
(a)碼頭交貨時間:2024年2月25日前;
(b)吊裝安裝完成:2024年3月5日前;
(c)運輸駁船需提前3天到達裝運碼頭。
本標段(B包)主要工期里程碑節點如下:
1、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11月25日。
2、計劃完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
3、工期總日歷天數:157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4、合同主要工期里程碑節點如下:
4.1樁基制作供貨工期:
(1)首批3套單樁及套籠交貨時間為2023年11月25日。
(2)第二批2套單樁及套籠交貨時間為2023年12月5日。
(3)第三批3套單樁及套籠交貨時間為2023年12月15日。
(4)第四批4套單樁及套籠暫定交貨時間為2024年1月5日(在待定機位確定后明確)。
4.2施工工期:
(1)開工手續辦理完成:2023年11月10日前;
(2)8+N(N≦4)根基礎鋼管樁沉樁施工:
(a)首根沉樁施工開始:2023年11月25日前;
(b)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不少于5根沉樁施工;
(c)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不少于8根沉樁施工;
(d)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剩余待定機位沉樁施工(在待定機位確定后明確)。
(3)8+N(N≦4)臺風機、塔筒吊裝安裝施工:
(a)首臺吊裝施工開始:2023年12月5日前;
(b)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5臺吊裝施工;
(c)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不少于8臺吊裝施工;
(d)2024年2月10日前完成剩余待定機位吊裝施工(在待定機位確定后明確)。
4 報價人資格要求
4.1 本次采購要求報價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組建、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2) 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一級。
(3) 具備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二級及以上資質。
(4) 報價人擬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應持有國家注冊一級建造師及以上資格證書和安全B證。
(5) 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 具有完善的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認證證書。
(7)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4.2 本次采購接受聯合體報價。
4.3 本次采購為兩個標段。
4.4 報價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報價的情形。
4.5 本次采購采用資格后審的方法對報價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6 報價人近三年未被列入電建集團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單。
5 采購文件的獲取
5.1 凡滿足本公告規定的報價人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報價者,請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日9:00至11:30時,14:30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采購文件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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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