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云南電信數字校園平臺產品及終端實施服務項目,預估金額195萬元(含稅),以實際結算金額為準。
1.2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采購內容:
數字校園平臺為中小幼學校提供涵蓋教務、教學、安全、家校智連、疫情防控等全方位的一體化數字校園服務,面向教體局提供多維度的教育監管體系,打造基礎能力、業務及數字能力、平臺運營能力,利用云計算、大數據、AI算法分析等前沿技術,對學校管理的數據采集、智能處理,智能化的滿足校園用戶的個性化需求和功能服務,為智慧學校管理者和各個角色按需提供智能化的數據分析。從教育改革發展、學校發展、教師發展、學生發展的實際需求出發,結合視頻會議系統、校園消費應用、親情電話應用等多項子應用,整合校園安防平臺AI應用、校園安防平臺明廚亮灶平臺,通過業務及數據中臺,實現基礎數據和業務數據的采集、計算、存儲、加工和共享,為教育局、學校、教師、學生、家長提供“一站式”教育應用服務。
現為幫助學校使用數字校園平臺,為其提供智能化的數字校園應用,擬采購校園終端應用服務。
(2)比選包劃分及份額:本項目不劃分比選包,選取2家中選單位,中選份額如下:
序號 |
綜合排名 |
份額 |
份額預估金額(萬元/含稅) |
1 |
第一名 |
60% |
117 |
2 |
第二名 |
40% |
78 |
(3)質量要求:滿足比選人技術規范書要求。
(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或份額執行完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5)項目實施地點:云南省。
1.3本項目不設置最高參選限價。
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參選人應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門核發的已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掃描件。如參選人為分公司,除上述資質證書外,需另附總公司由工商部門核發的已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掃描件及總公司對于分公司在本項目參選的授權。其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須提供相應登記注冊證明材料。
2.1.2參選人應提供至少一個2020年8月31日至本項目比選公告發布之日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類似項目業績(單個合同金額大于50萬元)(類似項目指校園的集成、開發、運營、產品提供等)。以上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關鍵頁包含:合同首頁、合同內容頁、合同金額頁、可識別的合同執行時間頁或合同簽訂時間頁、合同簽字蓋章頁等(合同執行時間為合同內容中可識別認定為合同執行時間的內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執行時間與“2020年8月31日至本項目比選公告發布之日”有交集,如沒有合同執行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框架合同為證明材料的,須提供框架合同的關鍵頁及對應框架合同的訂單或結算單據,時間、金額以訂單或結算單據為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均不予認可。
2.1.3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參選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比選。
2.1.4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2.2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0月30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0月30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10月30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3)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7)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10月25日08時30分-2023年10月26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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