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北方內蒙古北聯電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高頭窯煤礦變頻器框架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北方內蒙古北聯電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高頭窯煤礦變頻器框架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北聯電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高頭窯煤礦。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
2.2 規 模: /
2.3 標段劃分:華能北方內蒙古北聯電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高頭窯煤礦變頻器框架采購項目標段包1
2.4 交貨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昭君鎮查干溝村,車板交貨。
2.5 交 貨 期:合同期為合同簽訂后1年。單批次供貨期為接到招標人采購訂單后60天內到貨。
2.6 招標范圍:項目概況:內蒙古北聯電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高頭窯煤礦位于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境內的昭君鎮查干溝村南,原煤生產能力1000萬噸/年。本項目擬采購井下變頻器。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購置12臺高頭窯煤礦礦用變頻器,其中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高壓組合變頻器BPJV-2×855/3.3855KW3300V四臺(配套控制系統3套、冷卻裝置4套);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高壓組合變頻器BPJV-3×1600/3.33×1600KW3300V一臺(包含冷卻裝置);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交流變頻器BPJ-250/1140V250KW1140V一臺(包含冷卻裝置);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組合變頻器BPJ1-2×200/1140V200KW1140兩臺(包含冷卻裝置);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交流變頻器BPJ1-110/1140V110KW1140V三臺(包含冷卻裝置);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交流變頻器BPJ1-1000/1140V1000KW1140V一臺(包含冷卻裝置)。包括設備的供貨、運輸、指導安裝、調試、試驗、試運行、培訓等。
本項目為變頻器框架采購,2023年度采購7臺,2024年度計劃采購5臺,根據各型號變頻器固定綜合單價及實際供貨量據實結算。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需提供功率為855KW及以上變頻器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MA)且在有效期內。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變頻器銷售合同業績,且每份合同中須含有功率為855KW及以上的變頻器,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含合同首頁、項目名稱、供貨范圍、功率、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等),無法體現上述關鍵信息的視為無效業績。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設備制造廠家(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廠家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授權書及制造廠家證明材料。同一個品牌的設備只能有一家單位(制造廠家或代理商)遞交投標文件,如果設備制造廠家和其代理商同時投標的,只接受制造廠家的投標;如果同一品牌設備兩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時遞交投標文件,且兩家及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權的,否決全部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10月25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11月01日17時00分止。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11月14日0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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