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MZCD-2310-069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白蕉聯圍海堤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界河水閘重建)工程檢測監測服務采購項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原因: 更改付款約定 更正內容: 合同包1(白蕉聯圍海堤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界河水閘重建)工程水利質量檢測): 第二章《采購需求》中主要商務要求-付款方式變更為: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簽訂生效后,按財政支付流程支付合同金額的30%作為預付款。預付款從前2次進度款中扣回,每次扣回金額按預付款額2次平均計算,當次進度款大于或者等于預付款扣回金額時,直接從本批次進度款中扣回;當次進度款小于預付款扣回金額時,將不支付本批次進度款,累計至下批次進度款中扣回預付款后支付。(如中標單位屬于中小企業,則執行本預付款條款約定;如中標單位不屬于中小企業,則本預付款條款不適用,按本條款付款方式下述第2、3、4 期執行,其中第 2 期支付比例調整為 80%。) 2期:支付比例50%,支付方式如下: ①每6個月申請一次進度款,經采購人書面確認審核,且通過政府相關部門資金審批流程后15日內,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對應合同價款(即全費用綜合單價×對應階段已完成工程量)的80%。 ②完成全部檢測工作并提交全部報告正式成果,經采購人書面確認審核,且通過政府相關部門資金審批流程后15日內,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對應合同價款的80%。 3期:支付比例15%,完成結算且通過政府相關部門資金審批流程后15日內支付至合同結算總價的95%。 4期:支付比例5%,合同結算總價的5%在中標供應商已全面妥善履行合同項下義務且白蕉聯圍海堤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界河水閘重建)工程完成竣工驗收后,經采購人書面確認且通過政府相關部門資金審批流程后15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有索償事項的除外)。說明: (1)本項目采用全費用綜合單價包干形式,按中標供應商實際完成并經采購人書面確認的合格工作量進行結算,未經采購人確認的部分不予結算。最終結算總金額不得超過本項目中標總價,超過的按中標總價結算。上述全費用綜合單價包含但不限于服務費、現場服務費、現場辦公設施費、文件編制費、材料費、人工費、審查費、差旅費、交通費、交通車輛、檢測工具、施工配合及現場辦公費用、加班費、保險費、利潤、稅金,以及本項目全部工作成果通過審批之前因政策變化需要產生費用增減等中標供應商全面妥善履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所需的一切費用。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采購人無須向中標供應商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付款條件:本項目所有合同款項為通過政府相關資金審批流程后直接撥付給中標供應商,采購人按政府相關部門規定協助中標供應商辦理支付合同款項手續。采購人不承擔因財政部門拒絕支付或遲延支付引起的違約賠償責任,中標供應商不得因為預付款等款項未支付或延遲支付而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每次付款前中標供應商須向采購人提供相應金額,且符合采購人所在地稅務主管機關要求的合法有效增值稅發票,否則采購人有權拒絕協助請款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合同簽訂后,采購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采購人按照中標供應商實際完成并經采購人書面確認的合格工作量進行結算,并協助中標供應商申請支付相應服務費用。除雙方另有約定之外,采購人無需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4)由于政策調整或其他原因導致工程規??s減,采購人按照縮減之后的實際工程規模及中標供應商實際完成并經采購人書面確認合格的工作量進行結算,并協助中標供應商申請支付費用,除另有約定外,采購人不支付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由于工程規??s減導致中標供應商實際損失的,采購人不予賠償。 合同內容同步修改。 合同包2(白蕉聯圍海堤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界河水閘重建)工程安全監測): 第二章《采購需求》中主要商務要求-付款方式變更為: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簽訂生效后,按財政支付流程支付合同金額的30%作為預付款。預付款從前2次進度款中扣回,每次扣回金額按預付款額2次平均計算,當次進度款大于或者等于預付款扣回金額時,直接從本批次進度款中扣回;當次進度款小于預付款扣回金額時,將不支付本批次進度款,累計至下批次進度款中扣回預付款后支付。 2期:支付比例50%,支付方式如下: ①每6個月申請一次進度款,經采購人書面確認審核,且通過政府相關部門資金審批流程后15日內,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對應合同價款(即全費用綜合單價×對應階段已完成工程量)的80%。 ②完成全部監測工作并提交全部報告正式成果,經采購人書面確認審核,且通過政府相關部門資金審批流程后15日內,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對應合同價款的80%。 3期:支付比例15%,完成結算且通過政府相關部門資金審批流程后15日內支付至合同結算總價的95%。 4期:支付比例5%,合同結算總價的5%在中標供應商已全面妥善履行合同項下義務且白蕉聯圍海堤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界河水閘重建)工程完成竣工驗收后,經采購人書面確認且通過政府相關部門資金審批流程后15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有索償事項的除外)。 說明: (1)本項目采用全費用綜合單價包干形式,按中標供應商實際完成并經采購人書面確認的合格工作量進行結算,未經采購人確認的部分不予結算。最終結算總金額不得超過本項目中標總價,超過的按中標總價結算。上述全費用綜合單價包含但不限于服務費、現場服務費、現場辦公設施費、文件編制費、材料費、人工費、審查費、差旅費、交通費、交通車輛、監測工具、施工配合及現場辦公費用、加班費、保險費、利潤、稅金,以及本項目全部工作成果通過審批之前因政策變化需要產生費用增減等中標供應商全面妥善履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所需的一切費用。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采購人無須向中標供應商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付款條件:本項目所有合同款項為通過政府相關資金審批流程后直接撥付給中標供應商,采購人按政府相關部門規定協助中標供應商辦理支付合同款項手續。采購人不承擔因財政部門拒絕支付或遲延支付引起的違約賠償責任,中標供應商不得因為預付款等款項未支付或延遲支付而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每次付款前中標供應商須向采購人提供相應金額,且符合采購人所在地稅務主管機關要求的合法有效增值稅發票,否則采購人有權拒絕協助請款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合同簽訂后,采購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采購人按照中標供應商實際完成并經采購人書面確認的合格工作量進行結算,并協助中標供應商申請支付相應服務費用。除雙方另有約定之外,采購人無需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4)由于政策調整或其他原因導致工程規模縮減,采購人按照縮減之后的實際工程規模及中標供應商實際完成并經采購人書面確認合格的工作量進行結算,并協助中標供應商申請支付費用,除另有約定外,采購人不支付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由于工程規??s減導致中標供應商實際損失的,采購人不予賠償。 合同內容同步修改。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