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S229、S356靖江段車轍處置專項工程已經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泰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泰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S229、S356靖江段車轍處置專項工程共劃分為1個標段,S229S356-CZCZ-SG標招標內容為:(1)銑刨4cm瀝青砼面層6400m2;(2)銑刨12cm瀝青砼面層12500m2;(3)銑刨8cm瀝青砼面層550m2;(4)攤鋪4cm厚SMA-13(玄武巖、SBS改性瀝青) 15100m2;(5)攤鋪4cm厚AC-13C(玄武巖、RA抗車轍劑) 3800m2;(6)施工8cm厚GRAC-20(石灰巖、SBS改性)灌入式復合路面11100m2;(7)攤鋪8cm厚AC-25C(石灰巖、RA抗車轍劑) 1400m2;(8)攤鋪8cm厚AC-25C(玄武巖、SBS改性瀝青)550m2;(9)粘層31950m2;(10)封層12500m2;(11)熱熔反光路面標線3020m2;具體詳見施工圖設計。合同估算價約497萬元。
2.2 工期:3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1 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應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持有效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企業資質要求: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公路養護作業(路基路面養護)甲級資質;
(3)具有省、部級及以上相關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4)業績要求:2018 年11月1日以來,企業較好地完成過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工程(必須含瀝青路面工程)養護大中修項目,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5)投標人財務數據按照《江蘇省交通運輸項目投標企業財務能力 評價指標》規定進行評審,在信息系統中生成“財務能力評價參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6)信譽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a.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投標人在最近一期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等級評定中被評為 C 級及以上;
b.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c.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d.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未被列入“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嚴重失信主體對象名單(黑名單)”。
e.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投標人在最近一期泰州市場信用等級評定中未被評為”差“。
(7)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2018年11月1日以來,擔任過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工程(必須含瀝青路面工程)養護大中修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含副職)或技術負責人,且履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1/2。(以自動生成的報表表3、4信息為準);
(8)擬投入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交通工程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并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9)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10)提供企業連續近三個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的社保繳納證明(人員明細中必須包含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人員為退休人員返聘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的,必須提供退休證明和返聘證明。
(11)投標人不存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1.4.3 項、第 1.4.4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 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
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09日00:0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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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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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