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滆湖生態圈建設工程—生態清淤二期工程(西區)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
編號:YXST202310001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興市滆湖生態圈建設工程—生態清淤二期工程(西區)已由宜興市行政審批局以宜行審投備(2023)542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宜興市公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1.1建設地點:宜興市
2.1.2建設規模:/
2.1.3合同估算價:約4570萬元
2.1.4工期要求:19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12月24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2.1.5質量要求: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設計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報相關部門審批,經招標人認可且最終通過相關部門批準和審查合格。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構配件等)采購質量需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2.2招標范圍: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3標段劃分:1個標段。
2.4主要材料設備參照(或相當于)下列品牌: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同時具備A和B資質:
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環境工程專項(污染修復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
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電子證照,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員、資金、設備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
3.2.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或者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設計項目除外),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5)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在職人員,不得為退休續聘的人員,并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6個月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社保繳費清單,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并查處。
3.2.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近五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3600萬元的清淤工程或者河道整治工程的EPC總承包項目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金額以工程總承包合同所載合同金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開標之日計算。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上述證明材料均以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誠信庫信息為準。)
(B)設計業績要求: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近五年承擔過單項合同工程造價或總投資≥3600萬元的清淤工程或者河道整治工程的設計項目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投資額以設計合同所載投資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合同簽訂日期至本工程開標之日計算。需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以上兩份材料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均以以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誠信庫信息為準。)
(C)施工業績要求: 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近五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3600萬元的清淤工程或者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項目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金額以施工合同所載合同金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開標之日計算。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以上四份材料缺一不可,四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上述證明材料均以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誠信庫信息為準。)
3.3自2023年9月4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人工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4.2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投標人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單位;
3.4.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4.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4.5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4.6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7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4.8投標人正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超過2家,并分別為不同專業(設計、施工);承擔設計部分工作的聯合體成員應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環境工程專項(污染修復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承擔施工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應具備[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附有共同投標協議,并明確牽頭人及各自分工。
3.6其他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具備注冊土木(水利水電專業)工程師或水利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或環保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或水利水電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
注:①若為一級注冊建造師(水利水電工程)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②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僅可兼任其中一個,且需滿足其資格要求),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不得是同一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2月3日;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