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3212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建設路48號(原國稅大樓)加固工程已由 興化市行政審批局 以 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興行審備[2023]419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興化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建設路48號(原國稅大樓)加固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興化市建設路48號
2.2建設規模:對原有建筑進行消危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2.3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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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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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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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價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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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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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81202303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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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路48號(原國稅大樓)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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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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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8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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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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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價的5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后付至審定價的80%;余款兩年后根據審定結果結清。每次付款時均須開具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條件: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特種工程(結構補強)專業承包] 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 建筑工程 專業 二級 (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
(4)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5)其他
①□ 自 / 年 / 月 /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 自 / 年 / 月 /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③□ 自 / 年 / 月 / 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6)? 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時間要求:2023年 7 月-2023年 9 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退休人員(不超過65歲)提供退休證明以及勞務關系證明(如勞務合同等)。
3.4 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 ?否
(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2)□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注: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工程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認可;有項目負責人變更情形的,不予認可;未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的類似工程,不予認可。
3.5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 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8其他要求:
3.8.1、擬選派項目負責人不得擔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如經查實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違反招標文件在建工程有關規定,將按弄虛作假違法行為限制投標人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3—6個月,同時限制項目負責人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1年,并報有關主管部門扣減企業誠信分。
3.8.2、信用要求:①根據蘇信用辦[2018]23號文規定,經查詢,未列為聯合懲戒對象的,未被限制投標的。②未被興化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通報停止投標資格的。
3.8.3、動態監管資質需合格(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7 條款執行)。
3.8.4、投標人應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本工程招標文件、招標控制價、招標答疑、圖紙等資料,下載時間在招標公告發布的同時開始,請各投標人自行關注,否則,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8.5、特別提醒:本項目為發包人非依法必招項目,如有異議由發包人負責處理答復;異議人對異議答復不滿的,可申請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專家進行裁決。裁決只進行一次,發包人和異議人必須服從專家組的裁決意見。專家費用由發包人和異議人平均支付。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 11 月 07 日 08 時 30 分至2023年 11 月 13 日 17 時 00分;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 年 11 月 20 日 09 時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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