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項目建設單位為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單位”),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資金來源已落實,招標人為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倡導潛在投標人用先進標準引領服務質量提升,有效治理質量突出問題,推動形成優質優價的采購機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具備承擔所投項目的資格條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標項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投標。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招標文件要求的國家強制認證證書。
(4)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5)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投標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投標人在投標截止之日至中標公告發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處理期內的均適用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蛲稑巳舜嬖谟|發《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第三十三條重大問題“熔斷機制”情形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6)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投標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得存在違法失信行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7)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
3.1.1設計招標項目通用資格要求:
(1)必須具有完成招標項目所需的場地、設施設備以及試驗檢測能力。
(2)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
(3)潛在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為本標包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b)與發包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與本標包的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d)與本標包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e)與本標包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f)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4)安全質量要求,潛在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開標日前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一至二級安全事件(特大、重大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三年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三級安全事件(較大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二年內因投標人導致四級安全事件(一般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一年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五級、六級安全事件或質量事件的;六個月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七至八級安全事件或質量事件的,因投標人責任造成六級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供應商負主要責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
3.1.2施工招標項目通用資格要求:
(1)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為本標包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b)為本標包的監理人;
(c)為本標包的代建人;
(d)為本標包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e)與本標包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f)與本標包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g)與本標包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h)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其投標資格的;
(3)安全質量要求:潛在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開標日前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一至二級安全事件(特大、重大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三年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三級安全事件(較大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二年內因投標人導致四級安全事件(一般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一年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五級、六級安全事件或質量事件的;六個月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七至八級安全事件或質量事件的,因投標人責任造成六級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供應商負主要責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
3.1.3監理招標項目通用資格要求:
(1)必須具有完成招標項目所需的場地、設施設備以及試驗檢測能力。
(2)潛在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為本標包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b)與發包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與本標包的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d)與本標包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e)與本標包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f)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3)安全質量要求:潛在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開標日前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一至二級安全事件(特大、重大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三年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三級安全事件(較大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二年內因投標人導致四級安全事件(一般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一年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五級、六級安全事件或質量事件的;六個月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七至八級安全事件或質量事件的,因投標人責任造成六級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供應商負主要責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
3.1.4設計施工一體化項目通用資格要求
(1)必須具有完成招標項目所需的場地、設施設備以及試驗檢測能力。
(2)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
(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為本標包的監理人;
(b)為本標包的代建人;
(c)為本標包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d)與本標包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e)與本標包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f)與本標包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g)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其投標資格的;
(4)安全質量要求:潛在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開標日前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一至二級安全事件(特大、重大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三年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三級安全事件(較大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二年內因投標人導致四級安全事件(一般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一年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五級、六級安全事件或質量事件的;六個月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七至八級安全事件或質量事件的,因投標人責任造成六級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供應商負主要責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
3.1.5服務類招標項目通用資格要求:
(1)必須具有完成招標項目所需的場地、設施設備以及試驗檢測能力。
(2)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
(3)提供的同類服務未因該服務原因出現過事故;或出現過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處理,并得到業主單位的驗證。
(4)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未因投標人的交付拖延問題而嚴重影響施工和工程進度;或出現過其它重大問題,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處理,并得到業主單位的驗證。
(5)在國內招投標活動、合同履行、后服務過程中,未受到業主單位的質量或履約服務投訴。
(6)安全質量要求:自開標日前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一至二級安全事件(特大、重大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三年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三級安全事件(較大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二年內因投標人導致四級安全事件(一般事故)或質量事件的;一年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五級、六級安全事件或質量事件的;六個月內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七至八級安全事件或質量事件的,因投標人責任造成六級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供應商負主要責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
3.2投標人須滿足相應招標項目的專用資格要求:
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3.3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項目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如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3.1款和3.2款的規定。
(2)聯合體各方應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3)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負責獲取本項目的招標文件及投標工作。
(4)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的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的資質。
(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包中投標。
3.5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代理商投標的項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6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投標。
3.7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次招標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16:3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后查看)獲取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提交
5.1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12月4日09:0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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