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29標、1530標
公告簡要
項目名稱: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29標、1530標
項目編號:JG2023-6607
本項目采用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項目所在區域:廣東省東莞市城區
投標登記時間:2023年11月14日 17時0分~2023年12月28日 10時0分
投標登記方式:網上登記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登記: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29標:否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30標:否
保證金金額(萬元):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29標:80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30標:80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29標:12176.4911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30標:10667.4799
投標人資格條件: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29標: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下述資質,具備下述業績,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1.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除聯合體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都不得在同一貨物招標中同時投標;(2)投標人必須是自動扶梯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團公司或制造商集團下屬的子公司);(3)投標人必須已取得行政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并須提供型式試驗證書,型式試驗證書中自動扶梯涵蓋的提升高度不得小于16米。1.2 投標人業績要求: 投標人在2018年7月1日至公告發布之日承擔并完成過質量合格的單個項目供貨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的公共交通重載型自動扶梯供貨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每個業績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或免招標證明)、采購合同(含供貨清單)、竣工驗收證明(或預驗收證明或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若所提供的業績是國外及港澳臺的供貨業績,須提供報關單及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包含采購方、供貨方、數量、金額、時間等內容的認定文件。若所提供的業績是以聯合體投標的,所附業績資料必須能體現資格要求的合同金額份額證明資料。1.3 其他要求:(1)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內容簽署蓋章《投標申請人聲明》。(2)在本公告發布時,投標人未在以往工程中違約被本業主書面拒絕投標(期限內);(詳見附件一)。(3)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記錄名單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4)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5)不存在大額訴訟或多宗訴訟或其他違法、違約等影響本次招標項目正常履行的情形。(6)投標人不存在曾與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簽訂合同,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因投標人嚴重違約而導致合同中止、變更、解除或嚴重侵犯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權益的情形。(7)投標人或其關聯公司未正在與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發生訴訟或仲裁。(8)投標登記時,投標人須已完成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庫辦理企業信息登記。(9)投標人若中標,須在雙方簽署合同時,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1條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材料且須符合上述資格要求,否則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按中標候選人排名次序選擇余下中標候選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選人作為中標人。2.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30標: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下述資質,具備下述業績,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1.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除聯合體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都不得在同一貨物招標中同時投標;(2)投標人必須是自動扶梯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團公司或制造商集團下屬的子公司);(3)投標人必須已取得行政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并須提供型式試驗證書,型式試驗證書中自動扶梯涵蓋的提升高度不得小于16米。1.2 投標人業績要求: 投標人在2018年7月1日至公告發布之日承擔并完成過質量合格的單個項目供貨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的公共交通重載型自動扶梯供貨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每個業績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或免招標證明)、采購合同(含供貨清單)、竣工驗收證明(或預驗收證明或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若所提供的業績是國外及港澳臺的供貨業績,須提供報關單及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包含采購方、供貨方、數量、金額、時間等內容的認定文件。若所提供的業績是以聯合體投標的,所附業績資料必須能體現資格要求的合同金額份額證明資料。1.3 其他要求:(1)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內容簽署蓋章《投標申請人聲明》。(2)在本公告發布時,投標人未在以往工程中違約被本業主書面拒絕投標(期限內);(詳見附件一)。(3)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記錄名單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4)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5)不存在大額訴訟或多宗訴訟或其他違法、違約等影響本次招標項目正常履行的情形。(6)投標人不存在曾與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簽訂合同,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因投標人嚴重違約而導致合同中止、變更、解除或嚴重侵犯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權益的情形。(7)投標人或其關聯公司未正在與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發生訴訟或仲裁。(8)投標登記時,投標人須已完成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庫辦理企業信息登記。(9)投標人若中標,須在雙方簽署合同時,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1條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材料且須符合上述資格要求,否則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按中標候選人排名次序選擇余下中標候選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選人作為中標人。2.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要求: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29標:/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自動扶梯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1530標:/
開標時間:2023年12月28日 10時0分 - 2023年12月28日 12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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