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編號:OB-HN-CG2023200
1.2項目名稱:國際商都歷史文化區塔灣古街電力遷改項目
1.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1.4項目概況:由于塔灣線架空線路位于商業地塊紅線內,結合周邊規劃情況,需對人14板塔灣線10千伏架空線路改為電纜入地敷設。拆除電纜上桿、加強桿、普通水泥桿、架空絕緣線、400KVA臺變等,新建電纜、埋地管、頂管、電纜井等工程;
1.5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設施采購安裝、施工、交(竣)工驗收、協助業主單位辦理相關報批報建等手續、試運行、專業工程及設施移交、移交前維護、工程資料歸檔等工程內容以及工程缺陷責任期(保修期)內的保修工作;
1.6最高限價:736169.79元;
1.7工期:45日歷天;
1.8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備案合格標準;
1.9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2.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2.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2.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承諾函);
2.3.2資質要求:供應商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四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3.3擬派項目經理要求: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明;且未擔任其他正在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職務(提供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承諾書),并與公司具有勞動合同關系,且所在公司為其繳納了社會保險(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2023年1月1日以來任意3個月社保證明材料)(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在本單位繳納社保的原件加蓋社保部門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門官方網站下載的帶有社保機構印章的證明材料);
2.4財務要求:公司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新成立的企業無法提供財務審計報告的按實際情況提供銀行資信證明即可);
2.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01月01以來任意3個月公司依法繳納的稅收證明和社保繳納證明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2.6信譽要求:
(1)供應商通過“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務”-“失信被執行人”-跳轉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企業;通過“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個人信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查詢”查詢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 、委托代理人(如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務-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查詢企業;提供相關網頁截圖信息,有失信記錄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提供相關網頁截圖信息,查詢時間應在本公告發布之后,相關網頁截圖信息須包含查詢時間。)
(2)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起)供應商有“單位行賄罪”,其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有“行賄罪”行為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供應商須在投標文件中附人員近三年沒有單位行賄罪的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
(3)供應商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最近三年內(指2020年1月1日起)沒有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未存在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承諾書。(供應商須在投標文件中附承諾書)
(4)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內,供應商未被列入環保失信黑名單(書面承諾,格式自擬,加蓋單位公章);
(5)供應商需承諾遵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且未被列入尚在執行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出具承諾,加蓋單位公章);
2.7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招標活動。(提供供應商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東及出資信息、主要人員信息截圖或報告,查詢時間:磋商公告發布日期之后。)
2.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三、時間:2023年11月22日09時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7時30分(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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