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及付款方式
2.1 項目概況
(1)工程地點:泰興市濱江鎮。
(2)招標控制價:3167525.09元。
(3)工期要求:90日歷天。
(4)質量標準:合格。
2.2招標范圍內容
清單中注明的泰州興普泰生物制藥項目出入口通道橋梁工程。
2.3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進場施工預付合同價款的1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總額的4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后的對應日付至合同總額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兩年后的對應日付至審定結算價的100%。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條件:
(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有效期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市政工程建造師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
(4)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
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5)其他
①自2021年 12 月 7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自2022年12月 7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③自2023年 9月 7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6)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時間要求:8月至10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退休人員(不超過65歲)提供退休證明、退休后投標人與該退休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3.4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3)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注:3.3(3)、3.3(4)、3.3(5)、3.4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5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
請申請人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17: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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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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