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方林龍湖云河硯項目地塊內排水暗渠排遷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包組編號:001
預算金額(元):3,007,165.88
最高限價(元):3,007,165.88
采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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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形式采購,具體請查看采購文件
二、商務要求
★1、合同履約期限(工期):合同簽訂后 60 天
★2、履約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質量保證期:2年
★4、質量標準:合格
★5、合同方式:采用固定單價合同方式
★6、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額度的80%,竣工驗收合格且經結算審核后,支付到定案額的97%,剩余3%作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質保期為兩年,在結算過程中,若發生進度款支付超出實際已完成工程價款的情況,承包單位應按規定在結算后30日內向發包單位返還多收到的工程進度款。
★7、其他要求
(1)投標報價要求
1.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單報價,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規范》(GB50855-2013)等9本工程量計算規范、2017年遼寧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定額》《裝配式建筑工程定額》《綠色建筑工程定額》《通用安裝工程定額》《市政工程定額》《建設工程費用標準》《施工機械臺班費用標準》《混凝土砂漿配合比標準》(見遼住建[2017]68號文件)及《關于調整建設工程造價增值稅稅率的通知》(遼住建建管【2019】9號)文件、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辦法、市場價格信息或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投標報價應是采購文件及施工圖確定的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的價格體現,報價中應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稅金及施工中可預見的風險等所有費用。
1.2本工程由供應商依據采購文件、補充通知、澄清(答疑)紀要中提出的工程技術、質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圍、工程量清單等,充分考慮安全、文明施工、各種地上地下保護和圍護、養護、材料保管、降噪、用水、用電等因素,預測各種風險,合理填報各項措施費用及保險費用,按照有關價格指數、遼寧省現行有關規定,并結合企業自身實力及施工經驗編制工程量清單報價。
1.3采購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標明的工程量是所有供應商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竣工結算的工程量按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按照計價規范、技術規范應予計量且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確定。本工程采用固定單價合同。投標報價由投標單位根據本企業實際自行確定。供應商應充分考慮可預見風險因素。
1.4采購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數量均為凈量,施工損耗由供應商根據企業管理水平充分考慮并包含在報價中。所有建筑材料價格上漲因素結合工期應充分考慮在投標報價中,投標單位一旦中標,一律不給予材料價差補償,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
1.5供應商應依據施工圖紙、現場實際情況對采購人提供的清單工程量及清單項目進行復核,如有不符、漏項或計算不準確,請在接到采購文件后及時提出。
1.6供應商的投標報價為簽訂合同和工程結算的依據,在合同履行期間,供應商所報的綜合單價和以細目總價匯總構成的投標報價,不因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現場條件、施工中可預見的障礙及政策性費率變化等做調整,投標報價要充分考慮施工中可預見的風險。
1.7規費和稅金:規費和稅金的計取標準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最新規定制定的,具有強制性。規費按照相關部門要求計取,供應商根據自身情況由企業自行確定。
1.8投標文件中應包括綜合單價分析表,主要材料應注明廠家、品牌、規格及單價。
1.9投標報價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投標報價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10承包人施工現場的臨時辦公室、住房、材料倉庫等的臨時土地占用及其它賠償、與各專業施工隊伍配合費等,其費用由承包人負擔。施工用水、用電、臨時道路、便橋、筑島圍堰、導流等施工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費所用材料、設備等費用均包含在投標報價中。質量檢查委托、相關的檢測、檢驗手續由投標單位辦理。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進行鑒定、檢查所發生的檢驗試驗費,供應商應在投標總價中考慮。本工程的驗收手續由中標人負責辦理,費用計入投標報價。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全部保險由中標人負責辦理,其費用須包含在投標總價中。施工中發生的深化設計由施工單位負責,供應商的投標報價應包含可能發生的深化設計費用。
1.11施工區域內及周邊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相鄰街路和其它需要安全維護的設施,需投標單位踏勘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費用,計入相關報價中,現場不另行簽證。
1.12如中標單位因自身原因累計5個工作日未完成進度計劃,如未按期完成建設單位按合同價款的1%給予施工單位處罰,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中標單位負責。
1.13其他項目費應按下列規定報價:(如有)
①暫列金額應按采購人在其他項目清單中列出的金額填寫;
②材料暫估價應按采購人在其他項目清單中列出的單價計入綜合單價;專業工程暫估價應按采購人在其他項目清單中列出的金額填寫;暫估價材料(設備)一覽表、暫估價專業工程一覽表詳見工程量清單。
③計日工按采購人在其他項目清單中列出的項目和數量,自主確定綜合單價并計算計日工費用;
④當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工程承包單位在施工配合問題發生爭議時,發包人將會同監理單位裁定,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工程承包單位必須服從。
1.14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結算應依據:
①國家《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
②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
③工程竣工圖紙、圖紙會審記錄等竣工驗收資料;
④雙方確認的工程量;
⑤雙方確認追加(減)的工程價款;
⑥設計變更單及技術聯系單
⑦雙方確認的索賠、現場簽證事項及價款;
⑧采購文件;
⑨投標文件。
分部分項工程費應依據雙方確認的工程量、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計算;如發生調整的,以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綜合單價計算。采購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標明的工程量是供應商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竣工結算的工程量按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應予計量且經發包人、監理人共同簽認的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確定。如實體工程量發生變化與之相應的技術措施工程量也應做出調整。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對應的綜合單價按下列方法確定:
①合同中已有適用的綜合單價,按合同中已有的綜合單價確定;
②合同中有類似的綜合單價,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確定;
③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綜合單價,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措施項目清單中措施項目費應依據合同約定的項目和金額計算;如發生調整的,以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金額計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
其他項目費用應按下列規定計算:
①計日工應按發包人實際簽證確認的事項計算;
②暫估價中的材料單價應按發、承包雙方最終確認價在綜合單價中調整;專業工程暫估價應按中標價或發包人、承包人與分包人最終確認價計算;
④索賠費用應依據發、承包雙方確認的索賠事項和金額計算;
⑤現場簽證費用應依據發、承包雙方簽證資料確認的金額計算;
⑥暫列金額應減去工程價款調整與索賠、現場簽證金額計算,如有余額歸發包人。
1.15供應商應充分了解現場施工條件,充分考慮可能發生的相關費用及施工風險,并將之包含到投標報價中。投標總價(及綜合單價)視為供應商已將所有相關費用及施工風險已全部予以考慮。
(2)合同及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承包單位所采購材料、設備需經建設單位認可并經監理單位認證后方可采購和使用。投標時選用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工程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時必須予以更換,但材料、設備價格及涉及的其它費用均不做調整。
(3)本工程不得轉包、分包和掛靠承包,如有上述行為,發包人有權清退承包人。中標單位必須嚴格履行投標文件的內容,投標文件中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所有成員均須按投標文件中的名單到場,不允許更換。承包人項目部管理人員在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常駐現場,不得兼任其它項目任何職務;如需對人員安排、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上報發包人并經同意方可執行。項目管理人員未按投標時名單或不按時到崗,違約情節嚴重的,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擔因此帶來的一切責任及損失。
(4)農民工工資
4.1供應商在投標文件中必須單列《不拖欠農民工工資保證書》。其主要內容為:a.保證按時足額支付民工工資,并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和檢查。一經發現存在拖欠參加本工程項目施工的民工工資的行為,保證立即發放所拖欠的民工工資,并愿意接受采購人或發包人的任何針對性的懲罰措施。b.承諾一旦發生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將無條件接受采購人或發包人代扣本工程項目的進度款直接支付給民工的權利,并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全部責任。c.《保證書》加蓋保證人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4.2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問題。按照渾南區《關于印發渾南區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沈渾南政辦發[2017]14號)執行。中標人要在《中標通知書》核準下發后,與采購人簽訂《渾南區施工總承包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承諾書》。
(5)供應商中標后施工圍擋按照沈陽市城鄉建設局2019年5月《沈陽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仿真植物圍擋標準圖集》要求執行。
(6)供應商中標后關于沈陽市占用城市道路工程鋼板鋪設要求按照沈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21年3月文件《關于印發沈陽市占用城市道路工程鋼板鋪設通用標準的函》要求執行。
(7)施工檔案要求:中標人要對施工竣工檔案進行裝訂、整理,檔案標準應符合《沈陽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工程竣工后提交一式三份檔案。
(8)未經發包人書面許可,中標人不得更換項目經理及項目管理機構組成人員,如有違反,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9)供應商中標后,應按建設方要求時間、內容與建設方簽訂詳細的采購合同。
(10)中標人工程竣工后,應按建設方要向建設方提供完整的符合國家法規要求的全套檔案資料,如資料不完整建設方有權要求整改,直至合格為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 60 天
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內容:落實中小微企業(含監獄企業)、殘疾人就業、遼寧省創新產品和服務等政府采購政策。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1)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工程類項目。 (2)中小企業單位是指《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企業單位,本項目為工程采購,要求工程由中小企業承建,即工程施工單位為中小企業。 (3)本項目采購標的的所屬行業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規定的“建筑業”。 (4)根據《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擬投入項目經理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3年12月08日 13時30分至2023年12月16日 00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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